法学第一课|劳东燕:偶遇十八岁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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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偶遇十八岁的你,却不知道该与你说些什么;所以,我努力地回想自己十八岁时的样子。
那一年的七月初,江南的天气没有如素常那般溽热。我依稀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我穿的是一件鹅黄色的衬衫。终于结束一段漫长的征战,没有预期中的如释重负。记忆中那时的自己,感受到的,更多的分明是迷茫与怅惘。
那个七月,我放弃中学时代成为企业家的梦想,在填报志愿时,临时改弦更张而报考了法学。那一年高考所得的分数,接到录取通知书时的欣喜,还有入学后我参加军训时的模样,诸多的记忆片断,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然而,彼时刚满十八岁的自己,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又如何看待周遭的一切,我有些记不准确了。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对自己过往的记忆,会习惯性地不断进行重构。这让我意识到,我当下印象中自己的十八岁,与真实的十八岁的自己,可能根本无法对接。之所以想要还原彼时真实的自己,是因为觉得,年轻的心灵,多少会有几分相似;再加上,如今十八岁的你,选择的也正是法学专业。
了解自己彼时的困扰与渴望,也许会让我知道,我能与你说些什么。只希望,隔着年代的汪洋,我所表达的内容,不至于是千篇一律的说教。至少,其中的一些话,可以在心灵上接近十八岁的你。
好在整个中学与大学时期,我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记录那时的所思所想。于是,我找出了那时的日记,翻看了高三与大学时期所做的日常记录。
老实说,我有些猝不及防。原本以为,有幸赶上大学生尚是天子骄子的年代的尾巴,我的十八岁,至少我的大学四年,基调自然是明亮而缤纷的。不曾想,日记里所呈现的,分明是一个纠结而拧巴的少年,因为难以自如地适应周遭的世界,无法接纳被人比下去的自己,而显得心事重重。
少年时代的我,要强而又不够强,那么地渴望脱颖而出,如此地期待与人交往,却又患得患失。时常为自己的黯淡无光而苦恼,为自己一再地安于现状而懊丧;在抗拒八面玲珑的同时,又为自己无法八面玲珑地处世而烦心。
这样的内心情绪,从中学一直延续到大学。在成人世界看来,或许不过是为赋新辞强说愁式的闲愁,但它们之于当时的我,却是真实的烦恼。那个纠结而拧巴的少年,与我顽固地相处了至少十年。
这让我的青春时期,包括大学的四年,多了一份沉郁,少了酣畅淋漓,也少了意气风发。总的说来,我对自己的大学四年,失望多于肯定。因为所得甚少且视野狭隘,在相当程度上,它只是中学时代的延续。一直要到大学毕业之后,我才终于在内心与自己和解,并学会真正地接纳自己。
于我而言,这算是早年一种真实的心路历程,也可谓一段不必要的弯路。我在想,若是当初能够得到来自师长的开解与建议,那四年,我是否不至于活得那般挣扎。
02
我不知道,自己彼时由于难以适应环境而生的那种烦恼,如今十八岁的你,是否也正在遭遇。如果你也正为类似的烦恼而情绪纷乱,我愿意以一个年长于你的过来人身份,就如何度过大学四年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的想法与建议。
我也知道,生活中有很多的苟且与无奈。当终于摆脱高考的压力,转瞬之间,你就不得不面临另一种压力:如何习得一技之长,为以后的生存奠定必要的基础。刚满十八岁的你,或许就已然面临理想与生存之间的挣扎,并开始忧虑大学毕业之后的出路。
在某种意义上,大学四年,代表的是真正社会化的开始。在此之后,你将被期待独立去走自己的人生,独自直面社会的风雨。因而,如何学会适应环境,学会适应社会,可能是此刻的你,不得不认真予以思考的问题。
然而,个体与环境或社会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地适应与被适应的关系。一方面,如果你的社会化程度不足,与周遭的环境过于格格不入,这样的疏离终究反过来会带来伤害,在影响职业发展的同时,可能进一步影响你的家庭生活。除非你的外在与内心都足够地强大,让你有足够的力量站在社会的对面,而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大多数人都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也称不上天赋异禀,难以拥有这样傲人的资本。
另一方面,如果你过度社会化,无原则地接纳既有社会结构中的一切,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玩起来都游刃有余,你在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同时,必然会遗失真实的自我,使自己的人生丧失应有的辨识度与独立性。说得直白些,你所拥有的人生,不过就是一个复制版,是按着他人的标准而简单地进行重复。这样的人生,不仅缺乏必要的原创性,而且终究有一天,在转角之处,你会遭遇年轻时所厌弃的油腻而犬儒的自己。
因而,合理的社会化过程,并非是个人单方面地改变自我而无条件地去适应外部环境。相反,个人在其中应当有自己的判断并有所选择与取舍。这也是为什么,社会学理论倾向于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构成一种互动关系。社会在作用于个体的同时,个体也在通过自身的行动而作用于社会的结构。
实际上,现有的社会结构,本身就是不同个体的众多行动沉淀之后的产物。如果认为社会存在不公或其他的问题,那么,这样的不公或问题,必然是人们此前所作选择而导致的。也因此,改变社会虽然颇为艰难,但仍然是可能的。只要群体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选择,相应的不公或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或部分地缓解。这意味着,面对社会的不公,任何个体的积极努力都极为可贵,即便力量相当之微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很多时候,正是通过这种积水成渊的努力,社会的进步才成为可能。
如果大学四年,代表着真正社会化的开始;那么,十八岁的你,就要为此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从此真正告别中学的生活,而不是将大学过成像高三之后的高四那样。若是接下去的四年,你所过的生活与中学生活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样的大学四年必定是不值得称道的,或者至少是留有重大遗憾的。
03
就我自己而言,倘若能够重回大学时代,我期望自己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努力。这也正是我想与十八岁的你,一起分享的内容。
首先,大学四年,首要目标不应是成为法学领域的专家,而是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同时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
独立思考与判断的能力,不单指向法学理论的学习,更主要是关于社会与关于人的知识的把握。法律在社会之中运行,说到底,它服务于一个良善社会的形成。为此,其一,需要了解什么样的价值为一个良善社会所必需;若不关注价值的问题,你眼中的法律,终究会沦为没有灵魂的技术。其二,需要观察社会如何运行,思考社会的发展走向以及法律在其中所应扮演与实际扮演的角色;不了解社会的基本结构与发展走向,你对法律的理解便不可能真切。其三,由于法律必须通过作用于人的行为才能对公众的行为选择进行激励,从而促使所期待的社会秩序的形成,有必要去了解有关“人”的各种知识。
前述三个方面,第一个涉及包括哲学、历史与文学等在内的人文学科的知识,第二个涉及包括社会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知识,而第三个涉及包括心理学、认知科学与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需要广泛涉猎前述诸多学科的基础知识,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构建一个基本的知识框架,并具备正常社会中公民所应当拥有的素养。只有这样,你才可能对我们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律应当追求什么样的价值,以及网络时代法律会向何处发展等问题,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如果大学四年,只学习法学的知识,也许可以说,你甚至还不懂法律究竟是什么。所以,若是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你迅即成为法学领域的专家,这不仅不值得庆幸,反而代表的是大学教育的失败。
其次,需要在学业之外,适当地关心一下自己所处的社会。
在中学之前,由于高考的指挥棒,你大概没有余暇来关注社会。在大学里,需要花些精力来关心我们身处的社会,不为其他,只为它们会深刻地影响个体的命运。说到底,关心社会,主要倒不在于高大上的家国情怀,而在于我们自己的命运。
说到底,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只是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小人物的命运往往为历史所忽略;但是,社会正是由诸多这样的小人物共同组成,每一个小人物的人生自有其独立的存在意义与价值。
小人物并不因为普通,其命运就无关紧要,他们就是你我。当你真正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对他人的不幸遭遇感同深受,少一丝基于利益衡量的自私,而从此多一些换位思考的同理心。说到底,你在关心其他小人物命运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改善自身的命运而努力。只有社会整体上向良法善治的方向发展,你我作为小人物的命运才不至于窘迫而悲惨。不然,时代的那粒灰尘,随时可能落到你我的头上,我们不能指望侥幸地活着。
再次,克服患得患失的心理,将比较的目光从他人身上收回,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如何不断地与理想中的自己拉近距离之上。
如果一直认为,只有超越别人才能彰显自身的优秀,你便不可能建立真正的自信,而始终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道理很简单,即便你在中学时期曾经是不可一世的学霸,到了新的环境,你也难以始终如一地保持学业上领先的优势;或者即便你在大学时期有幸继续作为佼佼者,你也不可能在以后的职业中,在生活的所有方面,都一如既往地保持领先的优势。
总想着与别人相比,只会徒然增加焦虑,而无从摆脱根深蒂固的不安全感。由于你的所谓的自信,来源于与他人相比的领先,为一直保有这样的位置,你必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这样的疲于奔命,或迟或早会让你难以为继,长期焦虑还可能损害你的心理健康。同时,这样的竞争心态也容易让人产生不良心理,在妒忌心的驱使之下,让你采取一些失当的举动;它还可能将你引向歧路,选择一条并不真正适合自己的道路。
如果非要与人相比,那不妨拿以前的自己来比。这样一来,努力的动力就来源于自身,会因此而获得持续的动力,并在过程中收获真正的自信。选择将目光从他人身上移开,会让你变得自在与安心不少。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根据适合自己的步调持续地做出努力,让自己在各个方面都不断得到提升,从而成就更为美好也更加强大的自己。你也许会因此而养成一种成长性思维,并从中受益良多。
我们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攀比中获得优势,来定义所谓的成功。并不是只有取得让他人艳羡的名利,个体的人生才算成功。人生的成功与否,定义权至少部分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成功未必需要与远超普通水准的名利捆绑在一起。在不断提升自我的过程中,你为职业发展与家庭生活所作的努力与耕耘,你所收获的见识与智慧,你因此变得更为美好或更加强大,在我看来,这便是成功的人生。
最后,在学习方法与对待学业上,需要逐渐学会自主学习,并尝试不断拓展未知的知识领域。
大学的专业学习中,现有知识的传授固然是教学的目标之一。然而,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尤其是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包括法学在内的诸多专业领域,都早已过了“一招鲜吃遍天”的年代。大学所学的专业知识,很快就会面临老旧过时的问题。当我们在校园结束专业学习而走上社会,从那以后,便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就像对软件的升级那样。
为此,在大学四年,有必要掌握自主学习的技能。具体而言,其一,学习的动力,需要来自于自身的愿望,而不再是家长或老师的督促。其二,需要掌握自学的能力,在接触任何陌生的领域时,懂得如何去获得相应的知识。其三,需要不断开拓未知的知识领域,尝试对新知识的学习与探索,而不是将已掌握的知识弄得滚瓜烂熟。当我们自以为懂得特别多的时候,恰恰会因陷于盲目的无知而让人担忧。实际上,正是由于所知的东西太过有限,所以,才自以为不知道的知识也很少。就像一个圆圈那样,我们掌握的知识越多,圆圈越大,所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之处,自然也就越多。
絮叨地说了这么多,希望没有让十八岁的你感到厌烦。期待在大学的校园里,能遇到十八岁的你。更期待,经过大学的四年,能见到更为美好的你。
劳东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出版《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等专著4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
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
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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