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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访谈录:法律和法学能够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

周光权 光石法学苑 2024-04-27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


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


法律和法学能够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

——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访谈录



心里始终要有杆秤


桑磊:作为一位法学大家,您觉得法学的魅力何在?


周光权:法律要解决社会纠纷;法学要教给你论证和说理的技巧,让你获得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论,能够洞察世间一切苦难,明断是非,运送正义!通过法律和法学,能够使这个社会更加有序,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因此,法学有独特魅力,学起来也很有趣。


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什么能力?


周光权:法学专业要培养学生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能力。同学们经过专业学习,一定要能够明曲直、断是非,心里始终要有杆秤,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将来你处理任何法律问题的心理和方式一定要更阳光,先告诉别人对错,再说结案方式,而不能敷衍了事,不论你将来是法官还是律师,不论案子标的大还是小,不论当事人是达官显贵还是低到尘埃里的芸芸众生,不论和你讨论案件的是顶头上司还是助手,你都该坚持这一点。


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应侧重于理论学习还是实践操作?如何联系实践?


周光权:大学前三年的学习,基本应该侧重于理论;最后一年或者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在掌握一定理论的基础上,并且在有了一些实践机会之后,必须理论和实践兼顾。


在法律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践,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同学们一定要多留心观察社会,要做一个有心人,随时想到用法律的思维和眼光来观察社会、分析社会问题。


要学好法学,仅仅靠阅读是不够的,因为某种知识如果只停留在纸上,显然是十分苍白的。所以,结合在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随时随地认真留心观察社会,对于任何一个初学法律的人来讲,都是必要的。留心观察社会的渠道大致有两个:


一方面,通过近距离接触社会,观察社会现实和法律运作的实际状况。我们都有很多机会可以直接与社会接触,例如暑期社会实践,例如周末的外出,在这些过程中,我们都可能看到社会环境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例如伤害案件、扒窃、聚众斗殴、抢劫、抢夺、交通肇事的发生)。在观察到社会现实之后,作为法律人的第一反应就应当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坚持观察社会,发现问题,并对解决问题之道冥思苦想,课堂上的法学知识就会更巩固,也才有可能对老师讲授的知识进行必要的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提倡各位只是天天坐在教室或者图书馆里看书学习,更反对死记硬背。其实,多到大街上走走看看,利用假期多参加社会实践,多到司法实务部门了解情况,也是学习的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要通过媒体接触社会,借以了解法律适用状况。现在的传媒特别发达,大家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渠道了解各种各样的案件,社会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问题,几乎都与法律有关。对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如何用所学的知识加以解决,也是每一个学过法学的人必须面对的。通过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我们就能够学以致用。



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


桑磊:您认为刑法学的重要价值在什么地方?


周光权:刑法是关于如何认定犯罪、确定处罚必要性和具体刑罚轻重的部门法。任何一个国家,在没有刑法或者刑法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要进行妥善的治理,是不太可能的。刑法学对于训练个人思维也有特殊意义,在一个法学院的教学安排中,不将刑法学放在相对比较重要的位置,也可能是不太妥当的。所以,对于本科生来说,学好刑法学,对于完善知识结构,掌握应对法律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现实意义。


本科阶段是一个人知识形成的重要时期,只有在这一阶段把刑法学扎实了,今后才能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刑法学知识,这对各位以后或者攻读研究生学位,或者直接从事刑事立法、审判、起诉、法律服务工作,都一定会有所帮助。


桑磊:对于大学刑法课程的学习,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周光权:根据我的经验,对于大学刑法课程的学习,必要的阅读是最为重要的。根据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前预习教科书,并在课后阅读大量相关著作。目前我们的本科生刑法学教学,教师在课堂上讲到的案例很多,教学进度很快,教师会提到多种针锋相对的刑法学观点,这些都要求学生在课堂上思维高度集中,大量接受信息,按照老师的引导思考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课前预习,以对刑法学的相关内容有大致的了解。


课前预习,主要是阅读教科书的相关内容。但是,你又不能仅仅读一本教科书,你一定要选择既有作者的独立见解,又尽量照顾本科教学的需要,对刑法学的基本观点有所提炼的教科书进行阅读,这样的教科书可能会有多本,你都要尽量去看看。


课前预习和课堂上认真听讲,只能保证一个学生掌握基本的刑法学知识。如果要想使自己对刑法学理论的把握达到较好的水平,巩固所学知识并在此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那么,就需要在课后阅读更多的文献。最近20多年来,国内出版了数以百计的刑法学著作,要全面阅读无论从时间、精力上看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选择其中的二、三十本书加以精读,则是有必要的。你既要看中国刑法学者的著作,也要读国外学者的著作;既要读对刑法制度进行具体分析的著作,也应该读读与刑法有关的哲学、社会学作品。阅读这些著作,对于大家分析刑法问题,形成刑法思维和刑法学眼光,会有实际帮助;对于开阔各位的知识视野,形成广泛的知识视域,也一定会有意义。如果时间允许,建议各位精读这些著作。


桑磊:对于刑法在四年中的学习规划,您觉得应该怎样做?


周光权:很多学校大学第一年并不开设刑法课程。大学第二年,主要学习刑法总论、各论;大学第三年主要学习外国刑法;第四年,有的学校会开设模拟刑事审判、刑法疑难案例研讨等课程。从学习规划上看,我认为,按照学习的教学进度,安排必要的阅读即可。


桑磊:您能谈一谈刑法的学习方法吗?


周光权:在学习刑法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一下几点,才能将刑法学这么课程学好、学透彻。


首先,刑法学和民、商法学思考问题的方法并不相同。民、商法学重在通过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比较缓和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强调利益平衡,法律解释方法多样化。刑法对犯罪进行处罚,法律反应强烈,被告人一旦被确认有罪,会有重大的权利丧失,法律解释方法受到很多限制,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也不如民商事法官的裁量权大。

其次,刑法学与犯罪和刑罚有关,但并不意味着它就只强调惩罚。现代刑法制度已经从过去的单纯主张惩罚转向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只要法律对个人的行动自由未加以限制的,刑法就不能对这种刑法进行惩罚;同时,不能为了从整体上保卫社会而对个人施加惩罚。


再次,为了确保利用刑法的惩罚是妥当的,防止错案的出现,对刑法的解释必须十分精巧,你必须注意观察各种不同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的差异性,在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寻找最合理的案件处理方法。


最后,在刑法学中不存在某种观点绝对正确或者绝对错误的问题。任何一种刑法主张,都是站在特定立场,根据观点持有者本人的兴趣逐步形成的,都只是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产物。在刑法学中,存在大量的学派对立,对各种学派的合理性,都要充分看到;对大量存在的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界限模糊的情况,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换言之,在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观点没有对错,只有谁比谁更合理,谁比谁在当下更说得通的问题。


桑磊能否请您为本科生推荐一些专业书?


周光权:入门阶段的刑法书主要是高铭暄、马克昌教授主编的《刑法学》,这门书介绍了我国通说刑法理论的基本观点,学生可以从中了解刑法知识的总体结构、主要知识体系。


进阶的刑法书有陈兴良教授的《教义刑法学》、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5版)、黎宏教授的《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第2版)以及我的《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3版),这几本教科书都是个人独著的教科书,各自的特色都很鲜明,也有很多创新的地方,对刑法难题的分析和解决有深度,对于开阔视野、提高刑法学整体水平会有实际帮助。


如果你还有时间,可以进一步深入阅读德国罗克辛教授的两卷本刑法教科书、金德霍伊泽尔的《德国刑法教科书》,以及日本的山口厚教授、西田典之教授的刑法教材,这四本书都有中文译本,它们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刑法制度、刑法理论,尤其是展示了对相同问题的不同争论,将这些著作和中国学者的新发现教科书对照起来看,能够给你很多启发,使得你的刑法学知识结构更完整。



法律人应该内心阳光、理性平和

桑磊:法学专业的学生如果学习一门辅助学科,学什么比较好?


周光权:不可一概而论。如果你对经济法感兴趣,可以辅修经济管理的课程;如果你对法理、宪法学感兴趣,可以辅修哲学、历史学;如果你对刑法学感兴趣,则最好辅修社会学等。


桑磊:如果能够时光倒流,您重新回到大学本科的校园,您会怎样度过大学四年?


周光权:多看书,尽可能阅读与法学有关的书籍,了解人类思想;多思考,形成自己的独特看法;多走走,到处看看,了解社会。


桑磊:您能否送给所有的法学本科生一句话?


周光权:法律人应该内心阳光、理性平和,要学会论证,善于讲道理,持之以恒地向前辈和实践学习。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制度等。


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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