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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附全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2020第15号)《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0年12月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4日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贵州人大网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2020第15号)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贵州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