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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 2021年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回顾

贵州人大 2023-12-25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31件,通过法规23件,批准法规23件,对10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贵州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法规工具箱”越来越丰富,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开局贡献“立法力量”。



治国不可无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要更加主动服务全省发展,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地方立法与全省改革发展决策相同步、与法治贵州建设相适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强调。

2021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用高质量立法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31件,通过法规23件,批准法规23件,对10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贵州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法规工具箱”越来越丰富,依法开展社会治理越来越成熟,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开局贡献“立法力量”。

 

01

善立良法  交出满意“立法答卷”

2021年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立法工作“出题”: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牢牢把握“适当加快”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既要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具体而言,2021年立法工作要加快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认真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交出的“立法答卷”成绩如何?

2021年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加强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有利于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贵州更好地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贵州率先制定出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掘好、利用好丰富文物和文化资源,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长征精神、长征文物的维护和传承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强调。

2021年6月29日,《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市举行。(摄/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2021年5月30日,同样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公布,同一时间,云南、四川两省分别公布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

以“1个共同决定+3个条例”的地方法规组合形式出炉,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着力解决了赤水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产业布局、发展需求、环境准入、污水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执法等不一致带来的难点焦点问题。

位于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的赤水河发源地

“‘决定+条例’这种创新立法模式兼顾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共同决定找准流域保护共性问题,突出立法整体性,以共同决定的原则和规定为遵循,通过各自的条例细化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着力解决本省行政区域内如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突出立法针对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说。

 

02

立法“引擎” 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入“十四五”开局之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跃升到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新阶段、发展动力跃升到投资与消费更好地协同拉动的新阶段、发展手段跃升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地共同发力的新阶段。

如何界定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边界、如何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完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2021年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服务创新创业需求的综合服务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和当场办理、一次办成”,为经济发展创造了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金融是财政的血脉,不能无序地进行金融活动,《条例》出台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选任联委主任委员王凤友说。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明年经济工作“更加注重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住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的前提下积极求进”的部署。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实现经济“稳”的目标,一个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

2021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把“打造以企业为贵、以契约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的贵人服务品牌”写入地方性法规,形成经济发展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修改了《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证条例》《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废止《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立改废”齐头并进,给贵州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安装了“法规引擎”。

 

03

为民立法  促进民生幸福

“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一老一少”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聚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贵州‘育儿假’终于来了”“以后能有多点时间陪陪孩子了”“点赞,这是真正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法规”……2021年9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消息一出,立刻刷遍贵州人民“朋友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根据新修改的《条例》:“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同时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很多让人民群众感叹“带娃难”“不敢生孩子”的问题在《条例》中得到回应: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养老无小事,贵州省2003年迈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率居全国第24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593.1万人,占常住人口15.38%,65周岁以上老年人达44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56%。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事业往什么方向发展,是贵州的“必答题”。

依法保障“老有所养”,2021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对规划与建设、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与康养、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进行规定,明确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根据养老服务条例: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给予职工陪护假。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

“通过立法提升贵州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水平,培育壮大全省养老服务产业,涵盖了居家、社区、机构各种养老服务形态,10章90条,这本‘厚实’的条例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养老服务条例起草小组同志告诉记者。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案》等,修改了《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筑牢人民群众“立法获得感”。

 

04

开门立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意。

2021年12月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库专家座谈会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正式成立运行,立法专家库成员55名,首次聘请10名省外立法专家入库。

“立法专家库的设立,是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智力支撑。要充分认识智库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采纳立法专家建议,以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慕德贵强调。

立法专家座谈会现场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实现民主立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2015年9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制定,并陆续在遵义市、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铜仁市玉屏自治县、黔南自治州福泉市、黔西南自治州兴仁市百德镇设立5个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2021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专门调研。通过调研发现,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工作效能有待提升、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规范,原有规定也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积极作用,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2021年11月11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新修订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规定》结合实际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程序、自身建设、发挥作用的途经形式、工作支持与保障、考评与调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将法规草案文本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基层立法联系点宣传展示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的正能量,扩大影响力”。


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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