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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人大 2023-12-28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凝心聚力、法治保驾护航。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继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审核: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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