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茆荣华所作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永金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省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 “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