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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招聘精神科医生(专技岗位)5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招聘精神科医生(专技岗位)5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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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精神科医生(专技岗位)5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岗位说明负责一定数量住院患者的精神科诊疗工作,对患者进行查房及参与各项临床业务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医院处方及病史书写规范,诊疗中维护病人隐私,按时完成各项医疗工作。2、招聘对象和条件临床医学专业或精神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居住证有效期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原件扫描方式发送至SJZXRSK@126.com报名期限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2、资格审查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3、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专业知识笔试等多种方式进行。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本市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5、考察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6974563监督电话:021-64412090邮编:200435电子邮箱:SJZXRSK@126.com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08月18日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818/t0035_1401803.html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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