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四周年,帮助百姓解决这些难题——
今天(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2021年到2023年,法院共适用民法典审结案件14459件,涉及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各类纠纷,民法典“规则之治”深入社会生活各个角落。
北京一中院召开民法典贯彻实施
新闻发布会/一中院提供
罗某乘坐高铁,过站没有下车,而且拒不补票及出示身份证,对乘警及列车乘务员的摄像设备作出抢夺动作,情绪激动、言语不文明。央视栏目对这一“霸座”事件作专题报道,引发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罗某认为侵犯其名誉权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驳回了罗某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件也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忠勇表示,法院认为,央视作为我国重要的新闻舆论监督机构,有权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霸座”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央视报道符合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基本原则,并没有侮辱、诽谤性文字以及歪曲捏造内容,而且作了隐名和马赛克处理;罗某个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根源是他的自身不当行为,与央视报道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驳回罗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通过明确的裁判态度,对无故霸座等不当言行说“不”,用裁判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央视关于罗某高铁“霸座”的报道/来自网络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凸显了人格权的保障。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立法价值取向,全面加强人格权益司法保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国庆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仅对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性人格权进行充分保护,还对姓名、隐私、荣誉、名誉这些精神性人格权进行保护。比如一中院通过判决网约车平台删除手机号码前用户的注册信息,保护现用户的个人信息。法院还审理了一系列涉及摄像头、智能门锁、车载跟踪器等隐私权相关案件,确保人民在享受高科技生活的同时,也要保证大家的私人安宁。
民法典/来自网络
比如,在“智能门锁侵犯隐私权”案中,张某与李某是一梯两户的邻居,李某将门锁更换为智能门锁。门锁内置摄像头,可以看到张某家大门的上半部分。张某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智能门锁主要抓拍开锁人的图像,目的是安全防护,但门锁的感应系统可能会记录张某及家人出入的信息,让他们处于一种被监控的状态,侵犯了张某及家人正常生活的安宁,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判决李某应该关闭智能门锁的感应启动功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强表示,在这一案件中,法院平衡保护隐私权与智能门锁使用权,对确实侵害相邻人隐私权的相应功能作出使用限制,实现权利保护与行为自由、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共赢。
智能门锁/来自网络
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一中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回应科技创新和数字时代新趋势,通过贯彻实施民法典,规范数字时代新生活、促进数字经济新发展。
马强表示,强化网络空间人格权司法保护,审结多起微博发帖、微信群发言损害他人名誉权案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护航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针对涉外卖平台、二手车平台、物流聚合平台的各类纠纷,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新业态新模式规则供给。顺应数字时代劳动关系发展需要,深入调研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问题,提炼裁判规则,助力平台治理。持续关注虚拟财产、加密货币等数字经济前沿领域,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记 者 | 赵明聪
编 辑 | 孙 媛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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