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关于诉源治理,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出决定啦
7月6日下午,湖州市南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精密智治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决定》有哪些干货?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求,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诉源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有效履职,着力从源头上降低纠纷诉讼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重塑水晶晶南浔、建设美丽繁华新江南、高质量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区、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应当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直报和“零报告”等制度,及时上报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要健全分析研判制度,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司法机关要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调运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建立健全。
区、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要整合各类社会治理资源,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
全区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要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积极增进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
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动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活动,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力保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要组织律师进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基层组织当好法律顾问,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不断健全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劳动用工、医疗服务、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等行业、专业、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联审机制,加强前道预防,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并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努力做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各相关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要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复议信息、审判信息与检察信息互联互通,共同研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审判机关要发挥熟悉法律、具有司法调解工作经验的优势,对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加强调解业务的指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尊重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通过加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确保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得到有效化解。
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要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做好检察民生实事,深入推进检调对接,积极参与多元矛盾化解,促进源头防控,有效减少诉讼增量。
公安机关要深化警调工作,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要积极开展治安调解,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基层组织要主动承担起矛盾纠纷解决在一线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健全各类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乡贤”、“老娘舅”、网格员、 “六老六大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开展调解活动,扎实构建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努力做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区。
区、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从人力财力物力上支持和保障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强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建立健全落实诉源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纳入区、镇、开发区、度假区财政预算,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政策措施,提供财政补贴。配齐配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争取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调解员,着力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队伍,发挥基层网格员和社会志愿者作用,落实工作保障和待遇、培训、激励等措施。支持相关单位选派优秀干警、选聘退休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参与人民调解、警调、检调、诉调等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要强化考核督促机制,将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纳入综合考核,对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万人成讼率、各相关单位纠纷化解率开展专项考核,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件的,要认真组织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监督,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诉源治理工作有效推进,要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区高质量推进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打造精密智治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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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南浔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精密智治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要求,扎实推进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断后”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重塑水晶晶南浔、建设美丽繁华新江南、高质量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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