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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顺利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第一批中选药品次年约定采购量审核工作,增量部分年节约资金约9.7亿元


2019年12月27日,我省顺利实施国家组织药品第一批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首年采购周期结束后, 25种中选药品均超量完成任务,平均完成比例283%,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82.8%。


近期,省医保局完成对医疗机构次年约定采购量申报的审核工作,并经中选企业确认,25种药品全省次年约定采购量共4.97亿(片/袋/支),较首年约定采购量(2.64亿)增幅88%,其中增幅最大的左乙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250mg,治疗癫痫用药)为1322%。次年约定采购增量部分全省预计年节约资金约9.7亿元。随着国家和我省医改惠民政策的持续发力,越来越多百姓会乐享药品带量采购带来的红利。


统筹策划:茆先龙

校对:刘新雨

审核:刘启纯

技术支持:《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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