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观点:爱情究竟是什么?
爱情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们已经问了几千年,至今无解。
几千年前,古代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提出这个问题:什么是爱?并以狄欧提玛这位爱的导师的话作答:“它既非不朽之物,也非必朽之物,而是界于这两者之间……它是一个伟大的精灵,而正像所有的精灵一样,它是神明与凡夫之间的一个中介。”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他是一个凡夫俗子;一旦他有了爱,他就变成了一个精灵,一个伟大的精灵,一个带有神性的人。
几千年后,当代哲学家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中仍然在说:“我实在很想弄明白爱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那么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我来介绍前人的三个理论:
第一个理论是说:爱情根本就是13世纪骑士时代才有的一种特别的情愫,过了那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在那个时代的欧洲,实行长子继承权,贵族家庭中的幼子没有爵位可继承,只能骑着马浪迹天涯,做个骑士。他们到了那些贵族的城堡,见到美丽的贵妇,可望而不可及,于是陷入浪漫爱情,天天在贵妇窗前大唱情歌,如醉如痴,唱得贵妇泪流满面,肝肠寸断,机会好的没准儿能成为她的情人。
有古谚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的就是爱情只能发生在婚姻之外,从来没听说过爱情是发生在夫妻之间的。这里,发生爱情的一个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可望而不可及,原欲受阻,抓耳挠腮。如果像现在这样一个手机短信就搞定了,爱情就根本不可能发生。
关于爱情的第二个理论来自尼采,就是那个提出“上帝已死”的哲学家。他的理论是说,原本世界上没有爱情这回事,是让基督教反性禁欲的做法给生生逼出来的。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爱洛斯的魔鬼化最终变成了一场喜剧:由于教会在所有色情事物上的百般遮盖,‘魔鬼’爱洛斯渐渐地变得愈发美丽起来,比所有圣人和天使加在一起对于人类还更有吸引力,以至于直到我们目前这个时代,恋爱故事仍然是所有阶层都能同等地带着一种夸张的热情乐之不疲的唯一事物,这种夸张的热情对于古代人来说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对于未来的人也将是滑稽可笑的。我们的所有思想的诗情,从最高级的到最低级的,都具有赋予爱情以过分重要意义的特点……淫荡的精神化被称为爱:它是整个基督教的最大胜利。”
在尼采的这段论述当中,最厉害的话是说在古代人和未来人那里,根本没有爱这回事,而我们就是他所说的未来人啊。古希腊罗马人不知道爱,古中国人也不知道爱这回事,而对于我们这些未来的人来说,也到了没有这么回事的时候了。闹了半天,爱不过是一种夸张的热情,是正常的理性无法理解的,是滑稽可笑的,是被大大过誉的。追根究底,它只不过就是男女之间淫荡的性欲,是被基督教百般遮掩无情打压给逼出来的一种夸张的幻觉。
按照这个说法,爱的美好感觉是因宗教教条对人的身体欲望的压抑和贬低所做出的剧烈反弹。在压抑解除之后,反弹就没有必要,夸张也就变得可笑了。这么说,原来爱神也就是一个中常人,可是年深日久的妖魔化、神秘化和刻意的遮遮掩掩把她变成了一个美人,一个由大量的想象和渴望塑造而成的超级美人。在古人和后人看来,它根本就不存在。
我看到的第三种关于爱情的说法是:爱的感觉完全是错觉。人陷入爱情的时候就像喝醉了酒,把爱的对象大大美化了。人在恋爱时,爱的实际上是自己的爱,也就是故意陷在自己的这种错觉里面,就像人故意陷进醉酒状态一样。普鲁斯特这样说过,还有好多大作家都这样说过。他们说的似乎不无道理,要不然没法解释同一个人在爱人的眼里就出类拔萃,美得不可方物,在不爱她的人眼里却毫无出色之处,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表达过这个意思的有法国思想家卢梭,有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有文学家普鲁斯特、索尔贝娄,还有伟大的莎士比亚。举几个例子:
——许多现代思想家都同意,爱情的秘诀就是“高估”对方。卢梭也认为,在自由社会里不能缺少这种错觉。
——弗洛伊德说爱是过分的估价。也就是说如果你看穿了你所爱的对象,你就不可能爱他。这是临床的看法。
爱是对对方的高估,看来这已成定论。普鲁斯特也是这么说的。其实,这意思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早已表达过:他让一个女人爱上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对象,而那是一头驴。恋爱中的人不爱听这话,但是看来此话是真理。这也是浪漫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吧:所谓浪漫就不是现实,就是高估,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虐恋中短篇小说集三卷本《黑骑士的王国》李银河著
插图设计:胡晓江
购买信息:香港各大书店、香港机场五大书店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