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动态】一图读懂《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快构建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法治保障的一部体现重大改革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立法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北京作为全国科技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肩负着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功能的历史使命。为更好地落实国家上位法和改革部署,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本市制定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规律、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条例》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需求,以调动各方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核心,以实现“有的转”(解决源头问题)—“有权转”(解决权益问题)—“愿意转”(解决动力问题)—“转的顺”(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为主线,旨在解决国家法律和改革政策在本市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就落实国家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精神作出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从各方主体、行为、权责等全面作出本市科技成果转化行为的规则和规范,进一步完善更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治环境,为科技改革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来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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