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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动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期重点工作

北京人大 2021-11-26

人大动态


市十五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庞丽娟、侯君舒出席
12月10日,市十五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侯君舒出席会议,侯君舒副主任发表总结讲话。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的主要精神,然后听取和讨论市十五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讨论稿),以及委员会2020年拟重点开展的主要立法、监督工作项目。与会委员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2019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政治站位高,领导带头垂范,工作组织化程度强,立法工作呈现爆发力,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委员代表积极履职意识增强,总体来说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真正践行了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
  委员们对总结报告表示肯定,对报告站位、视角及个别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同时对2020年主要工作项目考虑谈了意见和看法。大家纷纷表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领域工作与全国文化中心、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在新时代条件下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使命更光荣,要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和主体作用,更加主动履职担当,更加积极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共同为四个中心建设和首都民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侯君舒在总结讲话中对各位委员一年来的积极履职和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强调指出,一要认真总结2019年的工作成绩和主要特点。一年来,委员会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立法、监督工作都有所突破,得到常委会和委员代表们的高度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增强工作自信。二要认真谋划明年工作,围绕首都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提高治理效能思考推动明年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监督工作,找准定位、及早布局、提前谋划。三要更好发挥专委会组织作用,认真落实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委员、代表主体作用,认真研究吸纳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要求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各方面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更加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为委员会工作和各位委员、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保障。
(教科文卫体办公室)
财经办党支部赴中关村时代集团开展“访委员、走基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  李颖津参加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与财经委员的日常联系,有效发挥委员作用,进一步做好财经立法监督各项工作。12月13日上午,结合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财经办党支部持续开展“访委员、走基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主题党日活动,赴中关村时代集团走访王小兰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各行业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李颖津副主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发表重要意见。

  座谈会上,来自科技、金融、教育、财税、餐饮等领域的企业认为,我市营商环境以世行评价指标为重点,围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增加政策透明度”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在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家高度认可,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同时,对立法的必要性给与充分肯定,针对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条例的制定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
  李颖津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经济治理方式,大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讲清法理、讲清事理、讲清情理;坚持立法的群众路线,推行“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在下一步立法中,一是要把制度创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保持政策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二是要突出立法纵向、横向的有效衔接,在完善细化上位法基础上,加强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横向联系,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要鼓励科技进步,加快创新步伐,注重发挥第三方平台融资作用,将营商环境与财政、金融领域融合发展,形成合力;政府要跳出传统思维,拓宽视野,多措并举,从工作内容优化创新,提升到体制机制的改革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上,不断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财政经济办公室)
张清赴西城区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为做好《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调研修改工作,12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张清副主任赴西城区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单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和区人大代表对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必要性给与充分肯定,同时介绍了本单位、本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青少年文明行为的教育引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对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清讲话指出,文明行为与首都形象密切相关。北京作为首都、特大型城市、国际交往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更重。立法要把北京的特色写出来,一是要把多年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特色总结好,把管理体制、基本制度机制,把政府和居民的互动,写的更鲜明、指向更清晰;二是要把与首都特大型城市治理严重不符的不文明行为找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立法前期专班推进,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下一步立法专班要继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使条例的立法过程成为凝聚共识、宣传普法的过程;要认真研究修改好法规,使条例在基层真正管用,确保法规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法制办公室)
张清就《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首都精神文明办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调研修改工作,12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在机关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首都精神文明办对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制办主任王荣梅主持会议。

  会上,首都精神文明办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文明行为引导、北京榜样和道德模范选树、文明行为指数评价、文明行为记录等文明行为促进保障制度和机制,系统介绍了本市近年来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经验做法,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清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这个条例是促进法,对于北京这样一个有着两千多万人口的首都城市、国际交往的大都市、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历史文化名城,文明行为促进非常有意义。二是文明行为促进要靠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和两千万市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条例的任务是把首都的文明行为促进和不文明行为的纠正鲜明的表现出来。三是北京多年来一直在抓文明行为,积累了大量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着眼于提高文明程度、促进文明行为,把这些经验总结提炼好。四是要坚持德法统一,弘德立法是新时代立法的特点和要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同时把法律的约束性和惩罚性特点体现出来。五是要有节制,社会文明进步有阶段性,立法要把能做到的事规定下来,同时留有余地,有些制度可待实践成熟后再立法。立法专班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论证,把法规修改完善好。 
(法制办公室)

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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