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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北京人大 2021-11-26

导  读 

  今天(7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1月,《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开始实施(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推动本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条例》执法检查列为今年监督项目,在《条例》实施的当年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不同的创新主体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座谈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侯君舒担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领域代表等46人组成。
本次执法检查方式的一大特点是:根据不同的创新主体类型,召开多场针对性强的调研座谈。这些调研座谈,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中的核心条款,聚焦重点问题,有效发挥了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约束,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及时落地落实奠定了基础。
执法检查组赴海淀区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条例》落实情况,实地察看了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赴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进行调研并召开部分区政府座谈会;专门赴中关村重点就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预算安排、重点支持项目经费使用绩效等,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实地察看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与有关部门和部分科技企业召开座谈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在北京交通大学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摄影/刘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君舒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在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摄影/刘利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本次执法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围绕成果权益落实、配套规章制定、公共服务完善等三个方面的40个重点法律法规条款,先后听取了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等13个部门及海淀区、亦庄开发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分别组织了在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等53家单位参加系列座谈会;专门就财政资金支持成果转化项目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汇报和部分企业的意见;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

  
建议加大政策供给


高校专场和科研院所专场调研座谈,邀请到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10家中央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的代表,以及来自中科院、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等8家中央在京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代表参加。

高校及科研院所是技术端的重要源头。各位“学院派”代表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落实,向执法检查组反映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面临的适法问题和实际困难。就建设完善高校成果转化内部机构,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设立市级成果转化财政专项基金,加强高水平转化人才培养和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重视风险投资基金对成果转化的作用,强化转化人才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审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些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教师表示,我国高校高水平技术转移人才存在较大的缺口,高校也缺乏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队伍,导致很多创新成果产生后被束之高阁,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同时,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的资源发展空间的限制和激励的缺失也阻碍了科技人才的加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强指导和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在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和建设方面的工作。

有的高校教师认为,中国高校的转移转化机构和国外一流大学相比,无论是在规模上、专业素养上、薪资待遇上都有比较大的差距。今后高校的专业机构需要进一步苦练内功、提升能力,同时积极探索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在政府层面建议对高校科技成果能够更多地支持,比如,对专利保护的专项经费试点给予更多支持等。

也有教师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有木桶效应,应按全流程、全要素推进,各个主体之间利益要兼顾,如果政策层层加码加到某一个人身上,这个事肯定做不成。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还需要更加深入,让更多高校教师知法懂法、对法律法规“入脑入心”,真正把战斗力释放出来。

有一些科研人员反映了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其他问题。比如,《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高校院所可将与成果直接相关的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或作价投资到科技成果转化实体,这是非常好的制度。但是操作起来有难度,需要国资税务相关部门的认可。财政投入形成的仪器设备作为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活动仍有政策障碍。  

  
建议加强共享平台建设


国有企业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在国有企业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专场调研座谈会上,来自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央企、市属国有企业的代表,以及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客总部等8家市场化服务机构的代表就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建议搭建共性成果验证平台基地,加强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和研发队伍建设,细化领导干部勤勉尽职免责制度,建设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开放科技成果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鼓励支持专业领域孵化器发展等。

有企业高管建议,利用北京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从政府层面打造信息共享平台,设立联动机制,将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真正对接起来,扭转目前基于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和企业实际需求衔接不上的问题。

有服务机构负责人表示,科技成果本身是一项非常稀缺的资源,但是现在像他们那样的服务机构,每个都在建自己的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库。一是成本非常巨大,每个机构都要投入相应的成本。二是工作重复。此外,每个平台的能力不足或者投入的力量不足,造成收集来的科技成果质量是无法保障的。建议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主持,以市场模式管理的共享型的科技成果库,并由全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共享。

也有人建议,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代偿金,做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进一步解决科技企业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的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 

  
建议加大转化专业人才培训


  北京市优质医疗卫生机构众多,技术创新能力全国领先,科技成果丰富,为了更好地促进医疗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专门在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本条例有关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规定适用于政府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这也是《条例》的一个突出的亮点。因此对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成果转化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特别安排了医疗卫生机构专场调研座谈会。

来自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等8家北京地区央属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专场调研座谈,分别介绍了所在医院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市《条例》的主要措施,并围绕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市场化成果转化机构建设,加强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训,统筹资源搭建医疗卫生领域专业化体系平台,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成果转化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有医院相关负责人说:“我们现在虽然有一些培训,但是成果转化的过程涉及到技术、商务、法务、外事等多个方面,尤其在与企业合作、国际合作方面,我们的经验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更加丰富的专业技术储备。可以针对这些做一些培训。”

也有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北京市2019年出台了技术经纪人专有的职称,这对医院也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现在医院这部分人群体还比较少,希望北京市可以支持医院增设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的序列。同时,加强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的培训。

还有人建议:“要加强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目前,一些医院的技术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渠道还不够通畅,很多都是医生或者科研人员自己去找。希望在市属医院的层面和北京市医疗机构的层面有一个更健全、更强大的平台。有了这样的平台,可以促进一些成果或者想法迅速落地,更好地跟企业对接,实现转化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本次执法检查实现了“多主体全覆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渠道掌握了数据信息,确保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供了重要保证。



作者:张雪松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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