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动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期重点工作
人 大 动 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表决通过三项地方性法规
4月15日至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在4月16日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三部法规,分别决定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请的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讲话。
李伟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紧密结合首都实际,紧扣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行为规范,完善了风险防范处置措施,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首都金融稳定、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对推动首都政治中心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宣传普及,保障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本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落实监察法规定,对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探索。市监察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的质效。全国人大调研组来京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二次审议稿)调研 李伟陪同
4月8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率调研组来京就乡村振兴促进法(二次审议稿)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陪同实地调研,副主任张清主持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赴房山区黄山店村、大兴区大谷店村和朝阳区半壁店村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农户增收、传统文化传承和集体土地划归建设用地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工作汇报,就本市在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有效措施、基层在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方面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充分征求了各方对乡村振兴促进法(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建议。李飞结合调研和座谈情况发表了讲话,进一步阐明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强调要进一步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
调研本市“七五”普法工作 杜飞进参加
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市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并作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工作,4月14日,监察和司法办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并赴西城法院调研,听取部分政府部门、法检“两院”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委员、代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飞进参加调研。
开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 庞丽娟参加
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带队,赴西城区开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财经委来京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李颖津参加
4月13日至1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乌日图副主任委员一行来京开展为期两天的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庆平、财经委委员徐如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颖津,市高院院长寇昉参加了调研活动。
开展反食品浪费立法系列调研活动 张清参加
4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法制委开展了反食品浪费立法系列调研论证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清参加。
张清说,反食品浪费工作要充分发挥合作治理机制,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要积极作为,也要发挥好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积极作用。立法工作组要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完善制度设计,努力把法立好,形成科学有效的反食品浪费体制机制,使立法符合北京实际,更好地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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