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1年工作回眸
这一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求,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把牢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政治方向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邀请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讲党课、作辅导交流,召开分党组会议交流学习心得,组成人员带头讲党课、作专题辅导,参加人大机关组织的专题党课、专题辅导报告会、专题读书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成立“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课题小组,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学习探讨,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牢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成人员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赴地方调研时,依托红色资源,现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委员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为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本届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成立后,加大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监督工作力度,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国家安全领域相关工作,并将国家安全领域有关立法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从人大角度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与建议,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一年来,委员会赴湖南、四川等5个省(市)调研,形成立法意见,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做好“八五”普法决议草案审议通过相关工作,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加强与司法部沟通,多次就“八五”普法决议草案稿研提修改意见,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八五”普法决议草案稿。常委会会议期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配合做好监察官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的审议通过相关工作,两部法律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持续跟进后续审议工作,与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召开会议,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参加宪法法律委全体会议和法工委组织的立法调研,就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配合做好审议通过以上法律决定草案的有关工作。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还统筹做好其他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或参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监狱法、仲裁法,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检察公益诉讼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工作。
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推动法律实施和促进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公证法执法检查。这是公证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公证法执法检查,也是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本届以来首次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沈跃跃、吉炳轩、郝明金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玉良任副组长。2021年7月至9月,检查组分别赴上海、广东等6个省(区、市)检查,并委托江苏、江西等4个省(区、市)开展检查。实地检查时,与地方人大密切配合,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并通过随机抽查公证处、随机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深入了解公证工作开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情况,确保掌握实情、找到痛点、取得实效。
检查组还委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以问卷调查、访谈、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公证法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实现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其间,多次召开执法检查组有关会议,归纳梳理检查成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2021年,为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多次与司法部沟通,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实地调研安徽、福建、江西和委托辽宁、海南、青海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参考。
为全面了解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监察法赋予监委的法定职责落实落地,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分别带队赴江西、浙江等10个省(区)开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并委托黑龙江、河北等4个省开展调研,委员会办事机构还赴四川、广西、内蒙古开展前期调研、蹲点调研。调研横向覆盖17个省(区、市),纵向贯穿省、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五级。
调研中,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国家监委和各级监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组等深入交流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2021年,为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分别带队赴海南、吉林等7个省(市)调研,听取法院系统以及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企业、学者和律师的意见,专门召开学者和律师座谈会,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梳理近几年全国人大代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议案、建议,当面听取有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委员会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工作,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赴江苏、福建等6个省调研,旁听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实地考察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集中办信室、12309检察热线室等,形成委员会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还积极开展其他监督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做好“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向常委会提交书面反馈报告。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审议代表议案56件,办理代表建议45件。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等指示要求,函请有关单位就代表议案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积极向代表介绍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反馈研究结果,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把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提请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同时,认真做好重点督办建议的督办工作,督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经营”2项建议,涉及27件代表建议。
曹建明、郝明金副委员长邀请代表参加公证法执法检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调研等工作,并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在公证法执法检查中,与地方人大密切配合,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和实地检查,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一年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通过座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期间主动与代表加强沟通,积极将代表对有关法律案的意见建议转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委员会办事机构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日常联系,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代表推送委员会有关工作任务、议案和建议答复等信息,邮寄调查研究、工作简报等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
积极开展内外交流
加强工作协同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与有关对口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工作协同。一年来,阅办来文201件,研究答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地方人大以及常委会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关于监察法实施条例、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贯彻落实意见、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分工方案、行政复议法、人民警察法等的征求意见函71件,与有关单位座谈交流12次,联合调研12次。
在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方面,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以联合或委托调研、座谈交流、调查统计等多种形式,与地方人大共同构建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深入了解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常委会领导,并形成专报呈送中央。
2021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努力做好外事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栗战书委员长参加第四次六国议长会议,并就反恐合作作专题发言。4月与俄罗斯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败委员会、5月与南非国民议会警察委员会举行视频会议,分别围绕打击有组织犯罪国际司法合作、警察参与社区治理制度规范交换意见。
继往开来、接续奋斗,2022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工作,发挥好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