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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为中国经济巨轮行稳致远贡献力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1年工作回眸

北京人大 2022-09-25


  2021年,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世界经济大潮波涛汹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经济巨轮劈波斩浪,化危为机,勇毅前行,国内生产总值达114.4万亿元,增长8.1%,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取得举世瞩目成就。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进期货法立法、修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创新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调研……”一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常委会重点工作谋划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0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确保人大财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全国人大财经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最新会议精神,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

 

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并作出第三个历史决议。财经委分党组把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深思细悟、融会贯通,走在前、做表率。

 

2021年,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财经委分党组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到人大财经工作之中。

 

2021年,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财经委分党组按照党中央要求,研究制定分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结合起来,分别开展了相关专题学习。

 

财经委分党组书记、主任委员徐绍史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奋力开启人大财经工作新征程”主题,为分党组和机关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徐绍史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号召,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弘扬光荣传统,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奋力开启人大财经工作新的一页。”

 

一年来,财经委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具体任务和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全年向有关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余份。自觉接受常委会党组领导,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同志批示要求,重大事项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统筹、指导,按要求认真参加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参加机关党组关于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传达。

 

通过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财经工作的领导,认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当中,努力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确保人大财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迈进。



2021年6月21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队赴陕西省就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摄影/李倩文


 



02



积极推进期货法立法,
补齐资本市场法治化短板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期货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不断增强。目前,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上市品种数量达到94个,基本覆盖主要产业类型,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十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有色金属、焦炭、动力煤和黑色建材期货市场。然而,我国期货市场虽然有了一套行业法规制度体系,但一直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

 

为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财经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共识,积极推进立法进程,起草形成期货法草案。

 

2021年4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期货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陈竺副委员长在审议时指出,“期货法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坚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底线,就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制度,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有利于健全期货市场法律制度,规范和促进期货交易,更好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初次审议后,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宪法法律委、财经委、常委会法工委就期货法名称修改事宜专门进行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将该法名称修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在草案二审稿中明确了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等相关定义。2021年10月19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1年4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率队赴浙江开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图为考察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全国人大财经委供图)


 



03



修订常委会关于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推动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经济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对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财经委对已经颁布实施21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行了修订。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修订后的决定从原来的11条扩展为29条,明确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细化和完善有关监督工作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门委员会作用,为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遵循。

 

“修订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欧阳昌琼委员指出,修订后的决定,既是21年来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最新成果,有利于推动经济工作监督更加规范化,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做好经济工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李钺锋委员表示,此次修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实现对经济工作的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



本届以来,财经委创新开展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目前已连续举办13期。图为2021年10月28日,徐绍史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第13期全国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全国人大财经委供图)


 



04



创新开展执法检查,
依法推动企业破产制度更好实施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开展了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财经委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陈竺、王东明、郝明金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浙江、陕西、河北、山东、山西、吉林6个省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还委托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21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东明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东明副委员长在报告中介绍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突出特点:一是运用法律评估、大数据分析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手段。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补充完善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委托国家信息中心对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更加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执法检查与关联法律分析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中认真梳理企业破产法与关联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情况,分析研究与破产程序相关的法律问题,推动关联法律实施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三是以执法检查带动和促进修法工作。将修法涉及的重点问题列入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统筹做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和修法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为修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人制度、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和府院联动机制等3个重点难点问题,再赴上海、苏州、厦门、重庆等地开展专项检查。

 

分组审议时,郝明金副委员长表示,这次执法检查涉及面广、重点突出、工作深入,全面了解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且就进一步推动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普遍认为,报告总结成效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提出措施切实可行,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依法破产观念,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化解过剩产能,解决企业“生易死难”问题,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为下一步修改企业破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05



深入开展专项调研,
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服务性行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财经委在北京分别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协会、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先后赴浙江、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新疆等省(区、市)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专家学者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做好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意见,认真研究起草财经委调研报告并作为会议文件印发常委会。

 

“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城乡区域、城市群都市圈、国际布局等层面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与产业商贸融合也还不够紧密。”

 

“由于市场化程度不一、组织化程度不高,公、铁、水、空等运输方式比重不够合理,客货运输发展不够平衡,多式联运进展较为缓慢。”

 

“现行交通运输体制机制与现代化、综合化、体系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综合统筹、持续发展、行业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调研报告不回避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财经委提出了现行交通运输法律制度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相适应等问题,栗战书委员长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常委会审议后,财经委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工作要求,会同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成立立法工作调研组,召开3场交通运输立法修法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14个相关部门、9个相关学会协会、10个交通运输企业对交通运输立法修法的意见和建议。赴天津、山东开展实地调研,委托辽宁、山东、广西、云南、新疆等省(区)人大财经委或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系统梳理国内现行交通运输法律以及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统筹研究其他国家交通运输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发展方向,形成《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梳理》《国外综合交通运输组织形式和法规体系研究报告》等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交通运输立法修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积极推动立法修法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交通强国作出贡献。

 

新的一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埋头苦干、接续奋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赶考路上书写更加精彩的答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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