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决算报告显示
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6月2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了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关于2021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刘昆介绍,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470.41亿元,为预算的102.3%,比2020年增长10.5%,主要是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涨幅较高等因素拉动。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35亿元,收入总量为93405.41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02.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下降0.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3.11亿元、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90亿元,支出总量为120905.4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7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在有效实施财税政策方面,刘昆表示,多渠道筹集资金、保持必要财政支出总量,同时调低赤字规模,赤字率下降至3.1%。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的支持,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取消、免征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刘昆表示,在改革完善科技投入与管理方面,把基础研究作为投入重点,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720.91亿元、增长15.3%。建立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足额保障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经费。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 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对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200亿元补贴,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100亿元、达到1561亿元,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支持力度。 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81.9亿元、增长11%,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 刘昆表示,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重要方针,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2021年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节省的资金用于增强地方民生财力保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
脱贫地区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可度达94.9%
6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
刘焕鑫介绍,2021年以来,国务院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机制、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平稳过渡,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质量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发展能力持续提高,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脱贫地区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4.9%。
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一是聚焦重点群体,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二是聚焦持续增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产业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三是聚焦关键领域,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四是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扎实稳妥推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当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刘焕鑫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以更硬的措施、更强的执行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显示
六个方面逐条逐项落实
6月2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黄润秋介绍,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5个部门和单位,对照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建立包括六大类问题的整改措施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法律落实。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不断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效,严守再生原料进口关,坚决杜绝变相进口固体废物。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全国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77%。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塑料棉签等产品基本停止生产,邮政快递业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超过90%。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系统、精准、依法治理,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到“十四五”有关安排部署中。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1.7亿吨/年,是“十二五”末的3.3倍;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15万吨/年,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增长39%。 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制度方面,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修订工作,健全标准政策体系。同时,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执法方面,切实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动,提升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水平。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2020年起连续两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1132起,罚款8.86亿元。 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方面,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回收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探索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紧盯重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下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总体平稳有序。有序减少固体废物存量。有效推动新业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在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方面,落实收费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和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在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格局方面,强化法律解读与宣传培训力度,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