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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律专家:确定封控范围以存在相对较高风险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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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北京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社会面病例数快速增长。在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的时候,作为防疫一线的街道、村居委会要承担起哪些职责?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应该履行哪些义务?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教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新冠肺炎疫情仍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林鸿潮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在武汉暴发后,当时国家卫健委就把它列为乙类传染病,再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按照甲类来进行管理。直至目前,仍然是按照这个措施在管理。
作为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主要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另外,地方上也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比如《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综合这些法律和法规中涉及的防控措施,可以归为能力动员类,救治和援助类,物资和秩序保障类,另外像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基本上可以归为危险源控制类。
确定封控范围以存在相对较高风险为准则
北京当前正面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最复杂最严峻的防控形势,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需要各方资源充分统筹协调、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到位。
当前,我国已构建起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规定了特殊时期各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就疫情防控工作中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这四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这“四方责任”,相当于战时相关各方的“任务表”“责任书”,是赢得战斗的关键所在。“四方”都依法履职尽责,才能形成抗疫合力。“
法治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对城市各级管理者来说,始终坚持各项工作和举措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保护和尊重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关切,才能最大限度赢得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对广大市民来说,面对疫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政府防疫工作,既是为尽快战胜疫情增添力量,也是在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完全可以理解的是,不同人群基于不同立场和利益关切,有时会有一些具体的不同诉求,但在早日战胜疫情这个事关全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公共问题上,大家的心愿都是一致的。要达成这个目标,就需要同心协力,各尽其责,凝聚起携手抗疫的最大合力。
疫情发生近三年来,我们顶住了一轮又一轮疫情冲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全市上下众志成城。不断深化依法防疫、依法尽责的社会共识,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大仗硬仗。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孙 莹
责编:吕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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