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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守正创新 履职尽责 不辱使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亮点回眸

北京人大 2023-12-23

2022年是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履职的最后一年。翻开时间的书页,放眼过去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再回看最后这一年,映入眼帘的是一页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用心用情用力书写的履职为民答卷。

在这份答卷里,有关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情怀,有聚焦社会公共治理的大文章,有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大手笔,有提升地方立法效能的大智慧,更有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及时有力到位民主法治保障的大格局……
在这份答卷里,有聚焦发展难点、精准发力破题的“大刀阔斧”,有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的“勇毅前行”,有持之以恒推动新立法规落地见效的“行稳致远”,有“万名代表下基层”与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相互助力的“双向奔赴”……
2022年,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奋进的“赶考”姿态、强烈的“交卷”意识,守正创新,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为五年的履职长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此,特别选取了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履职的15个“高光时刻”。这只是全年精华的浓缩,远不能涵盖一年工作的全部。透过这些“高光时刻”,让我们一起去感受创新担当立良法的魄力、推动法律制度牙齿有力“咬合”的毅力、以高质量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心。
一笔一印记,一墨一丹青。在回眸和重温中,让我们共同记住那些奋斗的足迹。
01
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

2022年3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涉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重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等几个方面内容。《条例》力求引领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动回应知识产权发展与安全等新形势对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先行和创制作用,完善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条例》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02
通过《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引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改革开放“北京样板”

2022年3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自贸试验区发展定位、管理体制、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优势产业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管理创新、人才服务保障等十方面内容。《条例》将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已落地的制度性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对正在试验的改革事项作出指引性、前瞻性规定,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按下“加速键”。《条例》对于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改革开放的“北京样板”具有重大意义。
03
通过《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助力统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

2022年5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中轴线的具体遗产点位包括北京鼓楼、故宫、太庙、天安门广场建筑群等,还包括在中轴线居中对称格局下形成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历史河湖水系、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与中轴线价值密切相关的国家礼仪传统、城市管理传统、建造技艺传统、民俗文化传统等物质和非物质环境,也是《条例》规定的保护对象。《条例》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规定了多种传承利用措施。提出,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向公众开放,鼓励保护区域内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等。《条例》为北京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也必将进一步助力北京市统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
04
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贯彻“房住不炒”,规范住房租赁,推动宜居安居

2022年5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简称《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突出“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的价值导向。《条例》规定了更加精准的管理措施,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保持租赁市场的稳定。在保护租赁关系上,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强行解除合同、提前收房。在押金、单次收取的租金上,也作出了限制规定。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出租房的条件要求,并明确了短租房管理的相关举措。《条例》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以法治力量保障首都市民住有所居、宜居安居。
05
通过《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法治力量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活力,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有效率

2022年9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在满足公共文化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可开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收费服务。《条例》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以及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确定开放时间。鼓励延时开放、错时开放、夜间开放。《条例》回应了现实需求,更锚定了公共文化的发展方向。强调进一步在延时错时开放上优化供给侧,拉近的是文化服务与受众的距离,滋养的是广大市民的精神生活。《条例》以法治力量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活力,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有效率。
06
通过《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织密土壤污染防治法治保护网

2022年9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做好对上位法的细化和补充,并按照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措施,为加强北京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条例》是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7
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现新兴领域地方立法重大突破,交出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北京作业”

2022年1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为北京的特殊地位和数字经济资源禀赋,这部法规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条例》立足北京数字经济资源禀赋、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面向未来提出北京方案,体现了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需要和特点。从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再到强化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条例》将北京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干货满满”。《条例》是一部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法规,是加强新兴领域“促进型”立法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北京市新兴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其出台实施将为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规范性、前瞻性的制度环境。
08
通过《北京市节水条例》——推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首都水安全

2022年1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制定中充分运用“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深入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收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最终,一个个凝聚着代表和群众智慧和汗水的好办法、小妙招在《条例》中得到体现。《条例》强调节水优先的理念,强化全过程节水,从取、供、用、排和非常规水利用等维度,对水的社会循环全过程节水作出了新规定。《条例》作为北京市节水领域一部重要的地方性立法,意义重大,也必将对提高首都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首都水安全产生深远影响。
09
通过《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为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和有力抓手

2022年1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万名代表下基层”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工作,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让民意民声贯穿立法全过程,力求在社会各方的不同意见之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北京是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明确城市更新目标的大背景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在响应国家战略的同时,又体现出鲜明的首都特点。《条例》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出了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发展,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条例》为推动北京市城市更新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未来城市更新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抓手。
10
通过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加强区域协同立法,为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率先表决通过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1月29日和12月1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决定》,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的五年,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区域协同治理创新与保障,完善立法、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法治保障体系。此次采取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式,共同出台《决定》,就是将协同保护大运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决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文化驱动力,提升协同发展水平,为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1
开展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三边”检查再“升级”,构建多元主体同向发力新格局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2018年9月由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201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首次进行执法检查。2021年10月底,《条例》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满,按照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3月再次启动《条例》执法检查。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有明察暗访、有吐槽追问、有督办整改,更有人大、政府、代表、群众的广泛互动。15413名“三级”人大代表回“家”进“站”征集意见建议,参与率超过98%。执法检查从过去的“身边、周边、路边”进一步升级为“边检查、边督促、边改进”闭环推进,更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构建起多元主体同向发力的执法检查新格局,以制度优势推动《条例》有效实施、推动非机动车管理难点破题。
12
开展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全面体检”+“重点把脉”,推进接诉即办改革持续深入

《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通过并施行。《条例》固化、提升接诉即办改革成果,充分彰显了人民城市的性质与底色。为更好发挥地方立法保障、引领改革的作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为2022年重点监督工作,成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2022年3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拉家常”的过程中掌握法规实施情况的“一手材料”;依托代表“家”“站”平台召开市民专场座谈会,直接听取市民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9月,围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在掌握具体案例基础上,分析总结影响法规实施的突出典型问题,提出深入实施条例、深化改革的高质量建议。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立体化开展监督,既“全面体检”法规实施情况,又“重点把脉”影响实施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助推立法决策转化为为民服务效能,推进接诉即办改革持续深入。
13
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巩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以法治力量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2021年1月,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新立法规及时检查、重要法规联动检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的工作思路,将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等关键性问题,逐条逐项开展检查,推动条款落实落地。2022年4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分为老城(中轴线)保护、三山五园和三条文化带保护、文物和非遗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街区保护、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及历史河湖水系和古树名木保护)五个专题小组开展调研,统分结合、点面兼顾,切实增强了执法检查监督实效,巩固发展了首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
14
创新预算审查监督培训——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提升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整体质效

从2022年3月开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对区级人大的指导培训、提升区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的工作要求,聚焦帮助区级人大落细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法定职责、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水平、支持改进区级预算管理,首次对16个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审查监督培训指导。此次培训共开展集中培训和分场景专题培训14场,涵盖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关专委会、人大代表和预算工作机构,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等共计1800余人次。结合区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法定环节中的重点问题和需求,进行常态化定点精准指导,推动形成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全市“一盘棋”。
15
拓展“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万名代表下基层”与代表“家”“站”、立法联系点建设“双向奔赴”,擦亮全过程人民民主“金名片”


2019年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秉承“涉及千家万户的议题都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的理念,在多部法规制定修订和检查法规实施工作中,发动群众建言献策破解城市治理沉疴痼疾,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了“万名代表下基层”的工作机制,成为守正创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金名片”。2022年,为广泛听取群众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北京市节水条例(草案)》的建议、更好地了解市民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万余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深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为纽带,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把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更紧密地“连”在了一起。“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与代表“家”“站”、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彼此助力中“双向奔赴”,打开了更加开阔的新局面。

来源:《北京人大》作者:张雪松
图片: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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