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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林浩特市法院法警抢夺律师手机、辣椒水喷射律师事件”中五位被害律师的联合声明

律法服务先锋 2024年12月29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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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博:@冷慧1874

关于“锡林浩特市法院法警抢夺律师手机、辣椒水喷射律师事件”中五位被害律师的联合声明
社会各界朋友:
2024年12月25日,锡林浩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博等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的当天早上,我们排队进入法庭时,因出现法警强行要求律师过安检通道且禁止携带背包、电脑、手机等一切物品,我们与法警产生了争议,后出现“法警抢夺律师手机、喷射辣椒水导致律师受伤”的事件。
当天9时21分,我们即就被抢手机、被喷辣椒水情况报警,法院所在地的希日塔拉派出所处警。今天上午9点,我们收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希日塔拉派出所的所长马仲伟、教导员方继保告知我们此案不属于他们管辖。
对此,我们声明如下:
一、我们对法院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等物品参加旁听的做法提出质疑,在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交涉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任何阻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二、法院工作人员所称旁听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等物品的规定,来源于已经废止的2004版《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新的2019版的规则并无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的规定。
三、法警抢夺律师手机、律师证并向律师喷射辣椒水致使律师眼睛受伤的行为是明显的暴力执法和故意伤害行为。
四、就法院和法警的上述行为,我们要求锡林浩特市法院领导公开向律师道歉、对相关责任法警依法查处、赔偿我们因伤产生的医疗等费用。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今天作出的决定,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我们完全不认可,并将继续采取一切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声明人:
郭睿律师
杨晓律师
王兴未律师
李庆铎律师
冷慧律师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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