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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岳史著||骆扬《历史记载中的张力:比较视野下的<春秋>经传及早期史学与思想研究》

唐潮杂志 唐潮杂志 2022-03-19


作者:骆扬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年:2019-12定价:96.00装帧:平装ISBN:9787030639233

作者简介:

       骆扬,江苏淮安人,历史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现任教于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思想史、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以及中西早期史学比较研究。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求是学刊》、《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中国经学》、《东西思想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部分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目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项,参与教育部重大项目一项、其他项目若干。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对《春秋》经传等早期经典的历史书写从史学理论的角度加以思考和探讨,其中主要包括了《春秋》经传的书写者(史官)、文本(史书)及历史事实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及其体现出历史的客观事实、作者的主观意识以及两者结合所形成的历史记载之间存在的张力,展示了中国古代早期史学萌芽时期人们历史意识和历史书写的初步形态,并进而说明《春秋》经传等经典给后世中国史学书写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引言:

《春秋》,作为先秦时期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古往今来,其影响之大,研究之夥,自不待多言。然而,对由《春秋》经传而衍生出的诸多问题,历代学者无不殚精竭虑,关于《春秋》的研究甚至形成一种“《春秋》学”。前人从各个角度对《春秋》经传进行探讨和思考,但得出的种种结论却往往又成为新疑问产生之开始,有关《春秋》的诸多问题直到如今仍然聚讼纷纭,令人欲罢不能,这恰恰也体现了《春秋》价值之历久弥新。然而,如今对《春秋》的研究和认识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却又很难摆脱前人之藩篱,还多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纠缠不清。这里并无意否认学者们对《春秋》经传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和甚为可观的研究成果,也不是说这些问题不重要,恰恰相反,这些问题每一个都是相关研究根本之所在。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仅固守旧路,除非有更多有价值的新史料发现,否则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恐怕还是各执一词,难成定谳,很难出现质的突破。关于《春秋》学的研究,怎样寻找并尝试一些有价值的新路径,无疑是一个亟待认真思考的问题。近现代以来,随着史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人们对于历史学本身也有了更多的反思。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史”的多重内涵之间的的张力。“史”,一方面可指客观发生的历史;一方面可指主观的历史学家(史官);一方面又可指历史学家所书写的历史学著作。如何认识和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正是史学理论中的根本问题之所在。古人对于此点并不见得有比较自觉的意识,这在古代史学著作中也可以得到较好的体现。史书作为一种载体,它并不仅仅承载着客观历史中发生的事实,而且还承载着历史学家的主观意识,这某种意义上就使得它成为一种主体化了的客体——史书就是客观事实的主观反映。而历史的不可重复性使得后人需要了解从前的历史就只能通过史书,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新的历史著作,再加上主体本身所具有的多重层次,这让主客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错综复杂。若将《春秋》经传置于这样的认识基础上重新分析理解,倒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春秋》原为鲁国的编年史书,或曾经过孔子的编订和笔削。当然,几千年来关于这个问题争论的不同意见可以汇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里先不作探讨,只取较为通行的说法。《春秋》既然本为鲁史,无论它是否经过孔子删削,自然具有史书的元素,孟子所云“其文则史”可谓一语中的。作为史书意义上的《春秋》,它的记载中本身就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反映客观历史的,即曾经发生过的史事;二是反映主观意识的,即书写者的主观判断。历史文本是主体(书写者)与所记录客观对象(史事)的结合,这两个方面既互相矛盾,又密不可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春秋》按照史官的历史传统和职业要求记录史实,事件中包含着人物、时间、地点等,然而即使最简单的历史记录已经是人经过判断的结果,在逻辑上是一个判断式。这样的“如实”、“直书”,也是经过史官的主观判断而得来的。我们往往忽略了作者的主观思考判断,其实没有一个记录离得开主观的判断,但主观的判断并不意味着与客观真实相矛盾。史官的判断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史实的认定,即客观史事首先要经过史官主观的分析与决断,是书写者所认定的客观真实,但其认定的事实受礼法传统的影响,要理解他们对客观真实的认识不应超越那个时代的意义体系;二是史官的书写规则,即把经过分析认定的事实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出来。语言在表达事实的时候总是面临选择的问题,同样的事情,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即使对事情的认定无可置疑,表达方式存在的差异还会使人产生怀疑。这种语言的选择在《春秋》中也就体现为所谓的“春秋笔法”,而这正是史官的主观意识在历史传统中客体化了产物,是那个时代历史观念的一种客观体现,在史官传统及主体间的相互认同中不断得以固化和加强,它是历史真实赖以存在的条件。再加上《春秋》辞约义丰,往往用有限的文字来记录层次丰富的史事与大义,所以在表述上不免出现难于周全的地方,这一定意义上又使得人们对春秋笔法的理解变得更为复杂。史官判断这两个层次的纠缠,使得对春秋笔法的理解变得更为复杂。这样再回头看《春秋》中那些看似隐讳的地方,其实有时只是讳而不隐,因为有时“隐”也正是一种“显”,并非单纯的掩饰,而只是用他的方式记录历史。所以如果了解了史官的书法规则或孔子的“春秋笔法”,一定程度上也就理解了他所认定的事实。当然,首先由于时代的久远,我们已经无法尽晓其规则,而且其规则也许本身就存在前后不完全一致的矛盾情况;再者,若孔子修过《春秋》,史官的记史规则与孔子的“春秋笔法”其实很难明确区分开来,因为就现有史料来看,所有学者对二者的辨析更多只是一种带有猜测性质的结论,即使能自圆其说,也无法得到最终的确证。这些无疑给我们认识春秋笔法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对于此点尚需具体的分析,但却并不妨碍我们在研究时对《春秋》的记载有着比较自觉的认识。在《春秋》的书写中,史官(孔子)并非不注重历史记录的客观真实性,但他们试图通过凸显自身主体性的方式更好地展示心中的历史之真,这种主观意识来源并受限于客观存在的历史传统,其背后恰好体现了时代的客观合理性。所以,春秋笔法是一种书写客观历史之真的特殊总结。而也正是《春秋》记载中存在的这种客观事实与主观意识之间的张力,给后世中国史学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在此认识前提下,我们发现其实三传无疑将这种历史记载中存在的张力两头拉紧了。《春秋》记载中的两个方面在《左传》和《公羊》、《穀梁》二传那里被各自体现得更为明显。古人对此也有一定的认识,如宋儒朱熹就说:“以三《传》言之,《左氏》是史学,《公》、《穀》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左传》本来是否为《春秋》之传,可先不论,但是它事实上起到的作用正是以事解《春秋》却毫无疑问。《左传》对史事的详细记载使得《春秋》中客观层面的历史事实表现得更为清晰明了。而《公羊》、《穀梁》二传偏重以义解《春秋》,其实正是对《春秋》中主观层面的史官判断和书法规则或孔子微言大义的进一步阐发。当然,《公羊》、《穀梁》对《春秋》的解释确有不少臆断之辞,对书法规则的阐发也多穿凿附会,然而他们的立场和出发点却是十分清楚的,即他们并没有否认自己的主观,而且极力发扬了自己的主观。这也启发我们,历史的写法离不开作者,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事实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公羊》、《穀梁》对这一点的认识非常自觉。相对来说,《左传》更多关注事实的记录,对此点认识尚显得不甚自觉。可是再反过来看,《左传》虽然以记录史事为主,但在客观史事的记载中既能以事见义,寓论断于叙事,亦蕴含着作者的主观想象和思想倾向;而《公羊》、《穀梁》阐释的微言大义,须借事以明义,又离不开客观史实的基础。所以说,《春秋》的记载中的两个方面既互相矛盾,又密不可分。所以,由此出发而重新解读《春秋》经传应该是颇具意味的。除此之外,由主客之间的张力引发的种种问题,如经与史、求真与致用、名与实、变与常等种种关系,亦可在对《春秋》经传的探讨中得到更为深入的反思。《春秋》经传作为从先秦流传至今的重要儒家经典,在经学的外表下具备着史学的特点。而史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历史书写的主体(历史记录者)与客体(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不仅仅体现在作为历史书写者主体的人如何认识和书写客观发生的历史事实,也体现在客观的历史事实是由主体的人所创造的,还体现在人们对于所谓客观历史的了解往往是通过史书(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记录者主体意识的反映)。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充分表明了史学的复杂性,本编试图将《春秋》经传置于这样的史学理论视野下进行重新的解读,以期由小见大。通过对《春秋》经传书写中多重主客关系(主要包括《春秋》经传的书写者(史家)、文本(史书)以及历史事实三个方面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体现出历史的客观事实、作者的主观意识以及两者结合所形成的历史书写之间存在的张力。从史学理论的角度分析其历史书写中蕴含着的史学二重性,对我们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早期史学萌芽时期人们历史意识和历史书写的初步形态,并进而说明《春秋》经传给后世中国史学发展所带来的深远影响,更为深入地揭示中国传统史学的特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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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骆扬

责任编辑/周恺人

审核/傅亭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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