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嘻哈神作无法被复制?
朋友们周二好,欢迎回到「嘻望HIPHOPE」,我是京爹。今天带来作为嘻哈文化作者的小随笔一篇,记录些许近期对于“the ‘it’ factor”的思考。
想简单写几笔的缘由是,众所周知我是前拳击冠军迈克·泰森的密切追踪者,不久前我在他的一则播客中听到他被提问他心中最伟大的说唱歌手是谁,他的答案很有趣。他说,他认为Biggie是史上最棒的说唱歌手,但是在他后半生周游世界的经历中,他忘不掉的是无数人曾向他发问:“Tupac真人怎么样?”“Tupac给你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什么?”泰森说,Biggie的说唱更厉害,但Tupac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人们的实际影响,即便过世后在他作品中犹存、回荡的生命力,那是他这辈子所见任何事都难以比拟的现象。
Tupac与泰森
显然,嘻哈音乐不是泰森的专业领域,回答这个问题时他只是以一名听众和一名前好莱坞人士的身份。但尽管如此,泰森所引申的点对我们相当有启示,因为他所观察到的正是“技术”与“文化渗透力”的微妙关系。
首先,不要忘记我们的议题出发点是“伟大”,一个定义松散、俱备开放性的概念。“最伟大的说唱歌手”、“最伟大的拳击运动员”、“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最伟大的导演”,云云。人们热衷于谈论这类命题,因为它们不可量化,而可量化性的缺失创造了辩论与解读空间。
或许不同人对伟大的诠释逻辑不同,但跳出个体而站在宏观视角来讲,“伟大”在其内核层面必基于某种大范围的共识,如此描述不为过。由此出发,我们才拥有一个让相应议论能有任何意义的平台和基准。
一些朋友也许记得,生涯未尝败绩的梅威瑟在2017年退役后曾称自己是史上最伟大拳击运动员,甚至胜过穆罕默德·阿里。“阿里是让利昂·斯平克斯击败的那个家伙吗?斯平克斯赢阿里的时候整个职业生涯才打了七场比赛,而阿里输给了这哥们。”梅威瑟趾高气扬,告诉记者。
作为阿里的最忠实拥护者,泰森之后对梅威瑟的发言表示不满。他说,阿里走到哪里都是人民的冠军,阿里可以亲自送自己小孩去上学,人们为他欢呼,但梅威瑟不行,梅威瑟想送小孩去上学还得让保镖护着,他内心害怕极了,他怕人群;现在如果讨论谁最伟大,那伟大是被人群接受,哪有最伟大的拳击手连送小孩去学校都不敢?
梅威瑟受访片段 & 泰森回应视频
这轮一来一回中,我们再次看到泰森引向了谈及历史地位时“技术”与“文化渗透力”的对立,而人们事后对于泰森这段发言的广泛支持告诉我们,即便是在搏击这种个人成就完全可量化的领域中,数字的微弱劣势也浑然能被舆论力量克服,从而左右风云人物的高下之分。
并非说真相并不重要,而是在特定的规则下,真相本身取决于集体意识的走向。连拳击都如此,更不用说说唱音乐,一种本质建立在“moving the people”(让人们动起来/被打动)基础之上的艺术形式。
在前阵子观看国产说唱新人刀脚的视频中,我提到“the ‘it’ factor”,这是什么?一定要硬抠的话就是一个玄学概念,接近中文互联网烂俗语言中“一个人会发光”这种说法,有这个东西的人散发着独特感染力,没有这个东西的人即便业绩再出类拔萃,也成为不到浪潮的主导者,被万千人追随的能量之源。
举个直观例子,同为曾将Kanye的厂牌G.O.O.D. Music发扬光大的说唱歌手,Pusha T和Big Sean这两位,前者的歌曲有“the ‘it’ factor”,后者没有,尽管我们基本可达成共识Big Sean在纯粹人声乐理编排层面上技术要强于Pusha T。怎么回事?因为Pusha T的音乐成品,作为一种如其本意般应被听众感性接收的产品,而非被剥离于整体的“这个flow那个flow”、“腔调拿捏”、“作词能力”等看似专业的碎片,它相较于Big Sean的音乐更能逾越那些粗枝大叶、被乐评人们反复滥用的词汇,更能够一箭穿心地完成使命。换句话说,特别好的音乐,你其实说不出它好在哪,你可以旁敲侧击、尽你所能去形容它制造的感觉与想法,但你说不出创作过程中究竟哪一步从科学意义上实现了由“空白画布”向“好”的转化。
Pusha T
再举个例子,Migos,2016到2018年间美国出演价格最昂贵的说唱艺人,也是那几年间商业嘻哈最具代表性的面孔。后面walk it也talk it了,上过顶峰了,风头过去了,Offset不玩了,Quavo和Takeoff叔侄二人组去年发了《Only Built For Infinity Links》这张。其实光说编曲架构与成分而不考虑时代背景,这张风评平平的专辑和Migos只手遮天时的《文化2》真有巨大差别吗?是,Quavo的旋律部分比以前多了,我也知道Lil Baby这一同在QC旗下的资源竞争对手让叔侄二人有些难堪,但这都不是《Only Built For Infinity Links》听来差点意思的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很简单,Migos能火是因为三个人,哥仨是整体,现在就剩俩人了,以前助他们升空的“the ‘it’ factor”的必要条件没了,故,歌里也再听不到当初那种尽在不言中的化学反应了。
Migos
我会说,“The ‘it’ factor”是基于人类生命力及其潜能的极致美感,它没有固定标准,但如果你对于一个领域有着热诚而问心无愧的认知,那无论你是一名小白还是懂哥,你都能很快辨认“The ‘it’ factor”的存在,一旦它忽然出现。我是说,如果这是篮球,那你不需要是一名看球十几年的老评论员才能懂得科比的特殊之处,你只要看两场他的比赛就够了。
而三百六十行,所有行业都有相应的“The ‘it’ factor”,其中音乐,尤其说唱音乐,格外能凸显“The ‘it’ factor”的光芒与力量,因为说唱作为艺术形式的最大核心竞争力,即它在尽可能不牺牲语言表述具象性的前提下将语言表述本身进行了更易接收、更易传播的音乐化升华,所以嘻哈才在如此短时间内从布朗克斯走向全球,也所以1996年Tupac的过世才会让无数成年男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悄然落泪。
嘻哈不是比说唱技术,不是比唱片销量,也不是比谁穿得更得瑟,嘻哈是一门语言。幸运的是,你并不需要学习这门语言,你甚至用不着张嘴,你只需要去听那些用你已会说的语言创作的优秀嘻哈音乐,你便会感受到深入灵魂壁垒的沟通。
撰稿|京爹
编辑|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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