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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公 小包公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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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7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法院要以案例作为裁判参考;这是我国从规范法治到案例法治的重要标志,类案已成为办案的核心元素。


不过,青年律师由于执业时间较短,积累的案例数量有限,对案例中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缺乏了解,办案所需之时,基本依赖书籍或者百度查找案例;这一应急方式,工作量大,易出错,且难以掌握最新和最全的类案。另外,在面对裁判文书网时,青年律师们也常陷入“怎么找”、“怎么也找不到”、“找到了也不会用”等的纠结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此,分享一些简单、易上手的类案检索方法:关键词检索、案由检索、争议焦点检索、案件事实检索、法律依据检索、定位检索、律所/律师检索等,并从类案检索的意义、类案检索方法、类案检索结果运用三个方面,阐述类案检索的基本思路,力助青年律师早日成为办案大咖!

1

类案检索的意义

提供有效的借鉴思路


随着我国从规范法治到案例法治,类案检索已成为律师办案的一项必备技能。

类案有助于律师厘清在办案件的

争议焦点以及寻找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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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手段较为新型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接手后对其中的一些行业术语和犯罪模式存在知识盲区。此时除向专业人士请教外,还可以从类案中找到突破口。例如,办理一起“套路贷”案件,若对“套路贷”不甚了解,通过类案检索不仅可以对“套路贷”团伙的运作模式进行充分的了解,也清楚此类型案件争议焦点的定性。


还可以进一步得知,一般此类案件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在此基础上,对在办案件的涉案事实进行重新梳理,寻找相关犯罪的证据。

类案裁判文书可供办案人员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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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指导性案例法院应当作为裁判参照,其他类案法院可以作为裁判参考。因此,如果律师能够围绕案件定罪量刑检索到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案裁判文书,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交。如,检索的类案与在办案件有类似的情节,但所判刑期却有所区别,此时就可以把检索到的类案制作成检索报告提交给法院进行参考。


又如,律师在办理土地租赁纠纷案件,迟迟无法确定土地的性质问题,在检索大量的类案后从裁判要旨中总结得知,土地租赁的性质并非是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规定中的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应结合土地的性质,按照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确定租赁年限,农业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属于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该性质土地最长租赁期限为五十年。


2

如何进行类案检索

实用的类案检索方法


关键词检索法

这种方法是检索类案最基本的方法,但需要青年律师运用规范、简洁的语言概括,从事实方面和法律方面分门别类地总结一些常用的关键词。


事实方面的关键词,主要是诉讼主体的名字、地址、性别、职业等,又或者是小区名字、合同具体名称等;法律方面的的关键词,比如法律名称的简称、法条的内容、定罪的条件等。比如输入”共同侵权“,即可检索出这个条件的所有类案。


案由检索法

拿到案件的第一步首先是确定案由,在检索中,首先确定案由,明确案件属于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通过检索同类案件,分析该类案件主要争议焦点及证据构成,了解案件的诉讼风险、证据种类和举证责任分配,缩小检索范围,如果能准确提炼出关键词辅以检索,效果会更佳。


争议焦点检索法

这种检索方法能让律师快速了解法院对于案件主要争议焦点的裁判趋向,从而在设计诉讼策略方案时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以及顺应法院的裁判思路调整诉讼策略,做到有的放矢。


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域的法院倾向于哪种裁判观点,裁判观点的构成以及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判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不断总结。对于法院来说,能让法官清晰地知道同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可进行借鉴参考。


案件事实检索法

当对一个案件毫无头绪的时候,此时可以对基本案情全部输入进行检索,也可以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当事人的事实陈述进行提炼之后的进行检索必要时可以与上述其它几种检索方法交叉、多次检索,以确保检索类案的精准度和检索结果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检索法

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后,就可能会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依据检索。如果在明确知道是具体某一条法条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输入法条的具体条数。比如“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在不明确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输入法条内容相关的关键词,比如“公司解散”。此时,可以查询到这一条法律条文所涉及的所有类案。此时,根据在办案件进行借鉴筛选案例进行参考。


通过相关类案也可以进一步分析,除了了解到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可检查是否有遗漏的法律条文,不仅可以在撰写相关文书的时候可以进行补充,而且可以提前对检索法条进行效力甄别,提前做好庭前准备。如果法条在事项效力上能适用于本案,那么庭审时面对法官询问法律依据时,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定位检索法

运用这种检索方法,需要青年律师提前熟悉裁判文书的具体格式。如一审裁判文书一般会包含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本院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裁判结果等内容,通过裁判文书的基本结构来定位检索,也许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支持“反向排除法”如果需要排除无关的信息,选择“反向关键词”进行筛选定位,从而更好限定范围,提升检索效率。检索的类案更加准确。


律所/律师检索法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需要了解对方律师的律所代理的案件情况,分析律所的规模以及具体办案实力以及律师个人曾经办理的案件,则可以输入律所名称/律师名字进行检索。


在开庭前,如果对于原/被告律师有更多的了解和分析,首先是可以提前知道对手律师是否曾办理过相关的案件,其次也能知道对手律师的执业年限和执业能力,同时,也能大概了解办案的风格等信息,这样在正式开庭的时候能够灵活应对。



3

如何运用检索结果

推荐类案,一键自动生成类案检索报告


我们根据上述检索方法,进行查找,我们会找到大量的材料,为了让检索结果更加清晰明了,方便阅读,需要对这些材料进一步筛选整理,同时,《指导意见》中的第四条也明确规定了具体的类案检索范围: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四)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以上方法检索类案的检索顺序(由先到后):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参阅案例、参考案例。


在平时检索过程中发现,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指导性案例,很多时候在无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可以参考的情况下,普通案例检索针对同一级法院特定法官的判例优先考虑,其次是同一业务庭,再其次是同一法院或者其上一级法院,最后是其它平级法院的类似案例。


运用小包公智能类案检索系统,只需要定位具体的法院,就会按照《指导意见》的类案检索范围全面呈现【推荐类案】,最后根据需要把检索结果添加到类案检索报告中,就能完整呈现符合《指导意见》的要求的类案,大大节省了筛选和整理的时间,是青年律师的办案助手。



定位具体法院
在筛选完具体的案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推荐类案】中的案例逐一添加到检索报告中,也可以直接点击【生成类案检索报告】。小包公根据类案的效力,推荐与检索类案相关的分别推荐前3个类案生成检索报告。


添加检索报告


自动生成检索报告


完整的检索报告,包括检索目的、检索平台、检索方式、检索内容、检索结果等,可支持在线编辑内容。


在线编辑检索报告


类案检索报告截图


最后,通过小包公,就可以一键生成可下载的word版检索报告,省时省力。祝愿大家都能尽快掌握小包公类案检索“宝典”,在查找资料时熟练高效的进行类案检索,做出详实漂亮的检索报告,获得客户和合伙人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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