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公

其他

离婚案件“经济补偿”的司法认定 ——基于153份判决书之实证研究

前言就离婚案件的“经济补偿”而言,《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等,删除了原《婚姻法》“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的内容,使适用条件更加宽松,有助于保障妇女的权益。那么,实践中的适用情形如何?司法机关如何认定负担家务劳动的“较多义务”?司法机关在利用自由裁量权时会考量哪些因素?以及补偿标准如何认定?凡此种种,可审视司法实践的样态,实证分析裁判要旨,对其中的审判经验进行类型化分析。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本报告在149773117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
2022年9月21日
其他

合同诈骗罪无罪判决中的“不构成诈骗行为”之司法认定

前言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不构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是合同诈骗罪的主要出罪事由之一。实践中的类型有哪些?主要理由是什么?出罪之后是否构成民事欺诈,该如何承担责任?对此,本文承接上周推文,以实证方式研究法院认定被告人不具有诈骗行为的情形,并予以类型化。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本报告在150075734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
2022年9月9日
其他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之司法认定 ——基于149份无罪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前言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争议焦点之一。那么,合同相对人在何种情况下、实施哪几类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被法院判决无罪?对此,本文基于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该类案件具体认定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情形。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本报告在150075734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案件类型:刑事本院认为:无罪
2022年9月2日
其他

以3781份判决书实证研究违约金调整规则

前言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依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若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衡量实际损失后并不符合公平等原则,法院会对违约金金额本身进行调整。而这一调整规则具体表现为什么?本期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结合3781个样本案例,对违约金调整规则进行实证分析。一样本来源和样本对象设定1、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数据来源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来源裁判文书。2、本报告在150075734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案件类型:民事文书性质:判决书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年8月26日
其他

从11483份判决书探究开设赌场罪

前言开设赌场犯罪严重侵害社会风尚,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本罪法定刑加强对其惩治: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021年,最高检发布五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本文通过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开设赌场犯罪案件的基本特征、发展趋势以及司法认定情况。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本报告在149773117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
2022年8月19日
其他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认定的实证分析

前言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同时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以食用为目的的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强化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6日发布,并于2022年4月9日实施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野生动物犯罪具体罪名的适用,并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之构成要件要素作了具体释明。一系列政策、法律的发布实施,既是依法治理环境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践中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现状是什么?可通过实证研究呈现。一方面能够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宣传,另一方面也可以展示当前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取得的成果。基于此,本文通过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的案件基本特征、司法认定等情形。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全文:野生动物文书性质:判决书审理程序:一审文书类型:裁判文书结合上述维度,再进行无关案件筛除,剩余目标案例为7342个
2022年8月12日
其他

从505份判决书看“养老诈骗”案的罪、刑与防治

前言随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这类案件被社会广泛关注。这类案件的犯罪对象是老年人,对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定产生威胁。本文将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研究“养老诈骗”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并着重分析犯罪手段以提出相关防治措施。一样本来源和样本对象设定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条件:
2022年8月5日
其他

故意伤害致“具有特殊体质的人死亡”案件之实证分析

前言在被告人致具有特殊体质人死亡案件中,因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被告人实施低暴力程度的行为即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将该类案件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存在争议。对此类案件的实证研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立基于司法大数据,以实证方式研究该类案件在实践中的特征与定性标准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全文:特殊体质、特异体质文书性质:判决书文书类型:裁判文书3、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2008-01-01
2022年7月27日
其他

从1041份判决书探究非法雇佣童工案件

前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如2019年最高检发布《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2021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非法雇佣童工是典型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研究其现状,无疑有益于加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和具体案件办理。故,本文将基于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非法雇佣童工的案件基本特征、劳动争议领域的司法认定等情形。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全文:童工文书性质:判决书文书类型:裁判文书3、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
2022年7月20日
其他

证券类犯罪实证研究(下) ——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为切入点

前言本期是证券类犯罪实证研究系列文章(点击可查看上期)的最后一期,将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以实证研究的方式着重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相关司法认定问题。一样本来源和样本对象设定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条件:
2022年7月11日
其他

证券类犯罪实证研究(中篇)——以利用未公开信息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为切入点

前言上期推文《证券类犯罪的实证研究(上篇)》针对证券类犯罪概况进行介绍,本期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司法解释,以实证研究的方式着重分析利用未公开信息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相关司法认定问题。一、样本来源和样本对象设定1、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数据来源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来源裁判文书。2、本报告在149773117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案件类型:刑事文书性质:判决书文书类型:裁判文书关键词:利用未公开信息
2022年7月1日
其他

证券类犯罪的实证研究(上篇)

前言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法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的追责力度。这为实践中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政策性指导意见,但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实践现状如何,需要实证分析厘清,以为规范适用该《意见》以及证券类法律法规提供实践情况。为此,本期文章将利用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对证券类犯罪概况进行实证分析。一、样本来源和样本对象设定1、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数据来源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来源裁判文书。2、本报告在149773117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案件类型:刑事文书性质:判决书文书类型:裁判文书全文:利用未公开信息
2022年6月25日
其他

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大赛在穗成功举办!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果,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历时3个月,于日前圆满收官。2022年6月18日上午,征文比赛颁奖仪式暨中国法治实践与发展青年论坛,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法律AI隆重举行。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颁奖现场
2022年6月18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认定实证分析

前言上一期《虚假诉讼罪司法认定实证研究》分析了虚假诉讼罪的基本犯罪情况以及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标准问题。《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情节严重”是虚假诉讼罪法定刑升档的条件。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对“情节严重”作了七种情形的规定。对此,司法实践如何认定?本文利用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对已决案件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裁判结果:虚假诉讼罪案件类型:刑事文书日期:2015-11-01至今文书性质:判决书文书类型:裁判文书3、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
2022年6月18日
其他

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拟获奖名单公示

根据《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规则》,现将“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大赛共478篇论文进入网络评审环节;经终评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评出本科生拟获奖论文73篇,其中:一等奖12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36篇;研究生拟获奖论文27篇,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3篇。拟获奖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起2022年6月15日至止(共7日)。如对拟获奖名单有异议,请于6月15日前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318361639电子信箱:xbg@xiaobaogong.com
2022年6月9日
其他

从15708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探究犯罪数额的认定

前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属典型涉众数额型犯罪,对百姓财产、国家金融秩序造成巨大破坏;《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法定刑加强对其进行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的多少,不仅是此种犯罪之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也是其量刑轻重的重要标准。本文将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实证研究已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中数额的具体认定问题,望能为法律职业者提供相关的裁判指引。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裁判结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类型:刑事文书性质:判决书审理程序:一审文书类型:裁判文书3、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2日的案件数为15708个,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导入课题案例数为15708个。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争议焦点归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如上图所示,排名前五的辩护意见及其案件数为:(1)提出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3106件);(2)提出从犯的辩护意见(2407件);(3)提出被告人构成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1880件);(4)提出被告人自首的辩护意见(1828件);(5)无罪辩护(767件)。可见,控辩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1)被告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是否构成单位犯罪;(3)哪些应当计入犯罪金额组成部分;(4)主、从犯的认定;(5)从宽处罚情节的适用(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三数额认定有关争议要点数据分析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既遂而言,犯罪数额的认定不仅影响是否成立犯罪,还影响刑罚的轻重。关于哪些金额应当计入犯罪金额的组成部分认定问题,如上图所示,争议问题排名前五的主要有:亲友投资款(935件)、单位员工的投资款(174件)、重复投资多次筹集的资金(387件)、挂单挂名用户的资金(125件)。有关犯罪金额的认定问题,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意见》以及最高检《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会议纪要》已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表:而总结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其一,关于亲友投资款的问题。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若被告为单位,于单位犯罪而言,所吸收的款项没有亲友与其他社会不特定人员的区别,均应当以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的存款额计算。(2)若被告为自然人,则要再细分三种情况:①对于本人以及直系亲属的投资款,不计入犯罪数额。②在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过程中,有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同时向不特定对象、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均应计入犯罪数额。此时,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非法募集资金过程中既向亲属募集,也向社会公众募集,充分说明其非法集资行为对象的广泛性、社会性。③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过程中,明知亲友或单位员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也应计入犯罪数额。例如:被告人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员工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单位员工存在“口口相传”现象仍持放任态度,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只问资金不问来源,对参与集资者所提供资金均予吸收。此时对于亲属、亲友以及单位员工的投资款,一并计入犯罪数额。其二,单位员工投资款问题。法院的裁判逻辑同上述亲友投资款的认定。此外,涉及单位员工投资还有两种表现情形:①若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②要求员工带单入职,在(2018)内0782刑初60号案件中,法院认定该公司带单入职的公司员工投资属于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此时法院着重审查了被告人是否采取了公开宣传的方式来认定是否应当计入犯罪数额。上述要点,涉及对于专门区分是否向“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的问题,通过研究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要旨,可以发现:大部分法院均认为在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同时,吸收亲友以及单位内部员工的资金,应当一并计入犯罪数额,这也符合《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意见》第五条的规定。例如:在(2013)岳刑初字第323号案件中,“被告人最初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但随后吸收资金的渠道向社会其他不特定人群扩散,被告单位、被告人或主动传播借款信息,或委托他人筹借资金,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犯罪金额的认定问题,本院认为,区分是否向“特定对象”吸收存款仅具有定性意义,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前提下,向公司职工、亲友集资部分均应计入犯罪数额。”又如:(2018)湘0202刑初45号案件,法院认为:“对于投资的社会公众中偶尔包含少数亲朋好友,不影响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亲朋好友的金额应当一并计入犯罪数额。”然而,也有法院认为应当予以区分:在(2019)粤0304刑初1484号案件中,对于涉及被告人亲属及员工的投资款是否扣除的问题,法院认为:“本案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犯罪对象应是社会不特定性公众,但上述人员均系被告人的特定关系人员,故该部分人员并非被告人的犯罪对象,其投入的资金不应计入本案犯罪数额。”其三,关于挂单、挂名客户的资金是否计入犯罪金额的问题。此时要区分单纯挂单和其他挂单、挂名情形。《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会议纪要》第十一条已规定单纯挂单的数额应在犯罪金额中予以扣除。然而,实践中还有一种挂单情形:虽然不是被告人直接对外吸收公众存款,但挂单有利于其职务升迁和工资、管理津贴的收入,其对于挂单持明知放任态度,此时属于间接吸收资金,也应当计入犯罪金额,不予扣除。举个例子,(2018)京0105刑初74号案件的裁判要旨:“‘挂单’是涉案公司可能存在的普遍现象,合同上记载的业务人员可能并非跟所有相关客户都有直接接触。即便如此,各被告人亦能够从“挂单”行为中获得基本工资等方面的经济利益,应予承担相应责任。故本院对公诉机关基于合同记载的计算方式予以支持,在对各被告人量刑时,会对“挂单”情节进行充分考量。”
2022年6月2日
其他

从882份判决书探究代替考试罪

前言代替考试2015年入刑,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将以全国882个法院认定有代替考试行为的刑事案件判决书为样本,探究该罪入刑以来:(1)涉案考试类型;(2)犯罪既、未遂的认定;(3)组织替考行为的罪名认定等。一、法条列举1、《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内容规定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作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一。2、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共有以下三条内容适用于代替考试罪:(1)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3)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本文将围绕以上法条,分析代替考试罪的涉案考试类型、既未遂的认定、组织考试作弊与组织替考的界限、“职业禁止”的适用等。二、研究样本与对象设定(一)样本来源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所用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权威机构的裁判文书。
2022年5月27日
其他

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五:获取完整图表,下载、编辑报告

终于来到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操作手册的最后一篇!上文介绍了如何将论文中已选定、筛选好数据的研究点制作成图表,以及图表的修改、下载方法,感兴趣的可以点击>>查看上文详情。本文我们将详细讲解如何下载、编辑报告内容,以便后续做法律研究用,文末将附上在使用本系统中常见的操作问题,帮你一次性解决系统操作难题!本操作手册分为5部分一、创建课题,收集数据二、使用不同标签方式确定更多研究维度三、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四、将研究点制作成图表五、下载、编辑报告本文主要讲解第五部分【下载、编辑报告】目录1.入口指导2.下载、编辑报告(一)完成课题后,需整理课题研究点(二)下载课题报告(三)获取引用的所有样本数据源3.产品购买和价格说明4.常见问题解答01入口指导登录www.xiaobaogong.com进入小包公官网——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在将所有的研究点制作成图表后,我们需要下载整份研究报告,并根据需求进行细微调整,详细步骤请看下文内容。02下载、编辑报告创建完图表后,来到实证研究的第三步:下载课题报告。别看仅是简单的下载功能,在此步骤还需要学会如何根据自己的研究需求,再次对研究点制成后的图表进行调整。(一)完成课题后,需整理课题研究点(1)如何切换研究点大小尺寸?第一步:点击【切换大小尺寸】根据视觉需求进行尺寸调整即可,尽量全部图表都统一尺寸。(2)如何修改编辑研究点名称?在完成课题后,如还需修改图表名称,只需在图表右上方的名称修改功能修改。(3)如何复制研究点内容?如需应用到同一个研究点多次,可直接在图表右上方,选择复制功能,并按照需求修改/保留图表名称。(4)如何删除研究点?对不需要展示的图表,点击图表右上方删除按钮直接删除。(5)如何拖拽研究点调整展示顺序?直接点击图表展示的标签名称,长按拖拽至所需位置,即可调整图表展示顺序。(二)下载课题报告那么对图表的微调整都完成了之后,就到最后一步,下载课题报告。第一步:点击【下载课题报告】,即可完成下载第二步:打开报告中的Word版本,保存至本地,便于后续二次编辑。(三)获取引用的所有样本数据源在下载的课题研究报告中,在文末会附上课题研究数据的数据源链接和二维码,直接打开链接或者扫码就可以获取整个课题中的元数据。以上便是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的全部操作步骤,需查看前文的可以点击以下文章查阅: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一:如何创建课题,收集数据?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二:选择、创建标签进行多维度研究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三:2大步骤验证数据准确性实证分析操作手册四:将研究点制作成可视化图表03产品购买和价格说明(1)小包公法律实证平台分为免费版、专业版;免费版可创建2个课题,专业版收费标准如下:(2)购买方式:登录www.xiaobaogong.com进入小包公官网——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在创建课题确定课题数据后,按照数据条数收费;04常见问题(1)如何查看订单以及课题到期时间?点击小包公官网右上角「个人中心」,可随时查看订单列表,可以查看产品名称和课题数目、以及订单金额,和订单编号以及购买时间。(2)如何申请开发票?联系官方客服(微信号:bwcyxbg),将发票抬头和税号发给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2022年5月20日
其他

老赖翻脸不认账?总有一个罪名来治你——从7174份判决书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前言当前,“执行难”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国家司法裁判权威、人民法院胜诉结果以及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现实法律问题。本文将以7174件裁判文书为对象,实证分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以下简称“拒执案件”)基本情况、司法认定情况、刑罚适用情况等,以深入了解拒执案件。一研究样本与对象设定(一)样本来源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数据来源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来源裁判文书。(二)样本范围
2022年5月20日
其他

实证分析操作手册四:将研究点制作成可视化图表

上一篇我们详细介绍了在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中,如何验证数据准确性的2个方法,感兴趣的可以点击>>>查看上文详情。在我们确定论文研究维度和验证数据准确性后,还需要将研究点根据不同数据特点、惯用展示形式,将其整理成可视化图表,便于为论文服务,辅助论证论点,本文将详细讲解如何筛选数据生成具体图表,以及根据研究点数据的不同特点,选择相应图表类型,在设置图表参数等操作上的指导。
2022年5月13日
其他

什么?!高空扔排骨也能定罪?!——基于56份判决书实证分析高空抛物罪的认定

2021年6月17日我们做了一期《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以下简称往期文章),但该期文章涉及高空抛物行为的75个案例样本中,法院认定构成高空抛物罪的仅有10个案件。现结合新的司法数据就法院如何认定高空抛物罪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不过,《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已一年多,司法实践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法规制,又取得了哪些共识,存在哪些分歧,这值得探究。一数据来源本文主要利用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通过“本院认为:高空抛物”、“案件类型:刑事”、“文书性质:判决书”、“审理程序:一审”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
2022年5月13日
其他

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三:2大步骤验证数据准确性

上一篇指导手册中,我们学会了如何用2种标签(使用预置或自定义)方式为自己确定研究的维度,并详细列举了其中部分规则。在确定好研究维度之后,还要对筛选出来的数据进行验证,以下将会为大家详细讲解在数据清洗中,如何验证数据的准确性。本操作手册分为5部分一、创建课题,收集数据二、使用不同标签方式确定更多研究维度三、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四、将研究点制作成图表五、下载、编辑报告本文主要讲解第三部分【验证数据的准确性】目录1.入口指导2.验证数据步骤一:选择数据校验工具,完成初步校验步骤二:运用系统规则,快速完成深度验证3.细讲方法三中的2种划词方式4.产品购买和价格说明1入口指导登录www.xiaobaogong.com进入小包公官网——法律实证分析平台,给课题筛选好案例之后,需要对筛选出的案例进行验证,才能确保结论的准确性,以下为验证数据的步骤讲解。2验证数据步骤一:选择数据校验工具,完成初步校验(1)初步查看选择右侧标签栏中需要校验的标签,点击【已标注案件数】按钮,在左侧初步查看具体标注情况;如有异常,则选中问题案件进行查看、修改。(2)进一步校验通过点击右侧标签栏中的【未标注案件数】和【已标注案件数】按钮,借助数据清洗页面中部区域的【显示段落】【关键词输入】【高亮】【展开】【收藏】【批量删除】等功能来校验标签。以【被告人性别】为例1.首先选中【未标注案件】进行查看是否有被遗漏标注的案件,如果有则补充标注上去,可用划词标注或关键词搜索的一键标注功能。如果没有,则进行下一步工作。2.检查完【未标注案件】后,重新选择【已标注案件】进行查看(抽样检验和全样本检验均可)查看已标注的标签和案件中的信息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则对标签所显示的信息进行修改,直至校验完所有的标签。查找比对信息时,如需快速定位关键词所在位置,可开启【高亮】功能,所选关键词即被标亮,方便快速浏览。经过上述步骤,我们就完成了标签的初步校验。步骤二:运用系统规则,快速完成深度验证方法一:可通过修改标签规则,重新标注问题标签详细的标签规则填写方法详见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二:选择、创建标签进行多维度研究文中的【选择抽取规则】部分讲解。方法二:通过选择【显示段落】,在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将裁判文书按关键词的标签进行筛选归类(1)在数据清洗页面中间的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如上图所示【显示段落】选择【本院认为】,关键词框输入【故意伤害+绑架】,此处注意可参考输入提示规则。(2)选择标签,一键标注搜索的案件输入关键词后,输入框下方会出现标注的操作栏。点击选择框,选择标注的标签,然后点击【所有案件标注该标签】即可把所有案件一键标注。方法三:在裁判文书正文中使用鼠标划选文字,选中的文字系统马上推荐与其表述一致的标签,可快速将改标签进行标注。由于方法三有2种具体的划词方式,在此我们单独划分以下板块进行讲解:(1)如何在文书中划词标注(2)如何将文书中划词后出现的智能推荐标注标注到研究点上?3细讲方法三中的2种划词方式(1)如何在文书中划词标注场景需求:想知道案件中对认罪认罚的实施情况,有无认罪认罚的比例分别有多少。那么就需要对认罪认罚在数据样本中进行标注,把有认罪认罚的案件抽取出来,具体操作如下:a.添加标签,名称为【认罪认罚】,类型为【一般标签】,无需设置规则,保存即可。b.观察文书中对认罪认罚的表述,文书中对“认罚”、“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等符合认罪认罚的的表述,划词并选择在认罪认罚的标签下。c.点击【认罪认罚】标签下出现的提示【智能推荐x个相似描述,请去标注】,跳转到智推预览展示页面。d.查看推荐案例是否属于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符合情况,选择【一键确认标注】或【一键清空推荐结果】。此外,还有2个划词小技巧,在此不赘诉了。(2)如何使用文书中划词后出现的智能推荐标?当你在文书中划词标注时,系统会实时智能推荐相似的描述,此时点击右侧标签下【智能推荐xx个相似描述,请去标注】的链接即可切换到智能推荐的预览展示页面。一键确认标注:当查看高亮的相似描述都可以确定为该标签,点击一键确认标注,即可把这些相似的描述直接标注上该标签。一键清空推荐结果:当查看高亮的相似描述大部分都不符合该标签,点击一键清空推荐,系统会自动清空划词记录,之后会以下一次划词的内容来推荐。验证完所有案例数据的准确性后,到此为止,数据清洗步骤已完成,接下来我们将学习如何根据研究维度和数据的特性制作成适合的可视化图表,敬请期待第四部分——将研究点制作成图表。4产品购买和价格说明(1)小包公法律实证平台分为免费版、专业版;免费版可创建2个课题,专业版收费标准如下:(2)购买方式:登录www.xiaobaogong.com进入小包公官网——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在创建课题确定课题数据后,按照数据条数收费;扫码体验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从近三年14590份判决书,深入分析我国涉枪支爆炸物犯罪特点!
2022年5月1日
其他

从4760份故意杀人罪死刑案判决书,探究死缓适用的理由

前言故意杀人罪案件中死刑的适用,一直是我国理论研究的热点;其中,家庭纠纷型案件(如“杭州徐某杀妻碎尸案”)死刑的适用,备受瞩目。本文以全国4760份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为样本,探究:(1)此类案件中适用死缓的裁量根据,(2)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中“被害人过错”的司法认定。
2022年5月1日
其他

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二:选择、创建标签进行多维度研究

在做实证分析时,往往需要获取、挖掘更多的研究点维度,本文为大家详细讲解如何通过对样本数据案例进行挖掘、标注来清洗数据,从而确保研究点的准确性。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系统操作手册二,操作手册一可查看这里>>本操作手册分为5部分一、创建课题,收集数据二、选择、创建标签进行多维度研究三、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四、数据统计后制作成可视化图表五、下载、编辑报告本文主要讲解第二部分【选择、创建标签进行多维度研究】目录1.入口指导2.数据清洗(上)
2022年4月22日
其他

从近三年14590份判决书,深入分析我国涉枪支爆炸物犯罪特点!

前言近年来,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针对涉枪支爆炸物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已在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司法实践中,近三年涉枪涉爆炸物犯罪案件情况如何?本文将以我国近三年的14590份涉枪支涉爆炸物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为样本,实证分析我国各地涉枪涉爆炸物犯罪的案发情况、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涉案枪支种类、涉案爆炸物种类、刑罚处罚情况以及被告人自首等,以揭示我国刑事打击涉枪涉爆炸物犯罪的现状,并给予分析意见以及对策建议。一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检索报告1、样本来源: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数据来源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来源裁判文书。2、样本范围:本报告在142417112个案件中,按照如下维度筛选有效样本:(1)案件类型:刑事”(2)案由: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3)文书日期:2019-01-01至2022-04-11”(4)文书性质:判决书”(5)审理程序:一审”(考虑到进入二审和再审的案件与一审案件可能会存在重复问题而使研究结果失真,所以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排除)(6)共同犯罪:单人、单罪”(7)文书类型:裁判文书”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案例数为近三年2019-01-01至2021-12-30
2022年4月22日
其他

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报名情况通报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高等法律院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积极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过第一届征文比赛的成功举办后,现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于2022年3月正式启动报名,现正式进入征文比赛阶段。首届“小包公杯”顺利举办、广受好评,为第二届大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大赛启动以来,“小包公杯”便受到来自全国各地上百家高校的热烈欢迎,各校法学专业大学生、研究生均积报踊跃地报名参加本次征文大赛。截止至目前,“小包公杯”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28个省市及特别行政区,合计158所高校的报名申请;其中985高校21所,211高校51所,共计超2000名法学专业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报名,报名高校和人数均超越上届。第二届“小包公杯”从粤港澳出发,面向全国。粤港澳地区作为本届赛事大本营,共有30所高校参赛,分别有来自广东省的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来自港澳地区的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著名高校。非粤港澳地区共有128所高校参赛,参赛高校遍布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其中,来自北京市的高等院校分别有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名牌大学;其他主要参赛省市地区有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江苏省等高校资源集中地;主要参赛高校有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多所985、211重点类高校,学生报名热情高涨,积极踊跃。本届赛事覆盖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大,参与高校数量、参赛范围均超越上届,希望能在各位老师和学生的努力下,积极发挥出赛事权威、专业、严谨的精神,顺利选拔、培养出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质量法律人才,为促进中国法治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献出一份专业的力量!在此感谢各位老师和学生的支持和信任。第二届“小包公杯”旨在以赛促学,重在培育,为建设法治中国培养高级、高素质法治人才,促进粤港澳人才沟通,望各位参赛选手积极备赛,开创思维,再续风采!
2022年4月15日
其他

实证分析操作手册一:如何创建课题,收集数据?

如下图所示,课题为【盗窃罪中定罪量刑情节的实证研究】想要搜索“多次盗窃”的“入室盗窃或入户盗窃”的案例,根据此搜索逻辑提示输入自己想要的研究点即可。
2022年4月15日
其他

从近3年6937份云南省毒品类犯罪判决书,深入分析毒品犯罪特点!

前言东南亚“金三角”地区是我国毒品主要流入地;与之接壤的我国云南省位处禁毒前线,多次展开如2021年中老缅“扫毒”百日攻坚行动。就此,本文以云南省近3年的6937份毒品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为样本,探究该省各地毒品犯罪的案发情况、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刑罚分布情况、涉案毒品种类及数量、有期徒刑的刑期分布、死刑的裁判认定等进行了统计分析。
2022年4月15日
其他

从近3年7511份广东省毒品类犯罪判决书,深入分析毒品犯罪特点!

前言2017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开始实施三年“全民禁毒工程”。本文将以广东省近3年的7511份毒品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为样本,实证分析广东省各地的毒品犯罪的案发情况、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刑罚分布情况、案件审理程序、涉案毒品种类及数量以及有期徒刑的刑期分布等,以揭示广东省刑事打击毒品犯罪的现状。
2022年4月8日
其他

万份判决书看非法狩猎案

前言前不久,网上一条“人不如鸟,麻雀,你惹不起!”的消息刷爆网络,原因是:被告人购买了一张大约15米长、1.5米宽的鸟网后,擅自将鸟网架设在自家院内并猎捕了一只麻雀(经鉴定,该麻雀属于辽宁省“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后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对此,有网友评论:这就是所谓的重物轻人!买卖妇女的没见判多久,捕了只麻雀,被判了2个月!以前麻雀多的吓死人,现在倒成了保护动物了!......所谓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在非法狩猎罪中,狩猎时间、地点、工具、动物种类和数量都是入罪需考量的因素。那么,司法实践是如何认定这些入罪因素?本期以10005份判决书为样本,对各年非法狩猎案件数量、地区分布、受害动物种类、被告人狩猎所用工具、狩猎目的、被判处的刑罚情况、与非法狩猎并罚的其他罪行等进行统计分析,望对回答上述问题有所裨益。
2022年4月1日
其他

滴滴网约车“集团”涉诉案件实证分析

一、滴滴网约车集团涉诉案件研究样本介绍(一)样本来源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所用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权威机构的裁判文书。
2022年3月25日
其他

李勇:激活证据法实质解释 | 修订版《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重磅来袭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第二版序——第三条道路-实质解释论-融合两大法系这本书第一版于2017年9月出版,至今已经第六次印刷,这确实是畅销书的“节奏”。在此期间,经历了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配套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的修改。这是本书修订的第一个原因。本书修订的第二个原因是,我在近几年的学习研究和办案实践中,对刑事证据又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和经验。这些思考和经验,我在很多场合讲课时也阐述过,有必要及时分享给各位读者。删除了一些内容、修改了一些内容,增加了很多内容(增加了6万余字)。在研究方法上,第二版坚守并进一步强化了第一版的“第三条道路”“实质解释论”“融合两大法系”的理念,借第二版出版之机,略作交待如下:关于第三条道路“穿梭于理论与实践之第三条道路”是我多年来进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研究的基本方法。“第三条道路”是相对于脱离实践的纯理论研究和就实践谈实践而缺乏理论升华的两条道路而言的。“第三条道路”就是从司法实践出发,与前沿法学理论对话,结合原理进行总结提炼,再回到实践中进行运用。“第三条道路”的研究方法直接受陈瑞华教授影响,早年读过陈教授关于第三条道路的演讲稿。后来在陈瑞华教授的指引下又阅读了“超级教授”黄宗智的著作。黄宗智教授指出,要建立既是中国的,也是现代的学术,应该同时推进中国长期以来在认识论上紧密连接经验与概念的传统。尽可能从实际的认识出发,从那里创建新的概念;从经验研究出发,然后与各家理论进行对话,再提炼自己的概念,如此反复不止。本书所主张的核心观点,证据审查的三步法则“分解验证—双向对比—综合分析”就是我对多年办案经验的总结提炼;同时也是与前沿理论对话的结晶,这三个步骤分别对应于威廉·特文宁提出的司法证明的三大核心:证据—证明—事实,即证据学的“EPF”。实践证明,这套证据审查的方法是实用而有效的。这种立足实践、反哺实践的研究方法,终极目的就是为实践难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与方法,这也是本书颇受办案一线人员欢迎的根本原因。2.关于实质解释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然趋势应当是在研究方法上的范式转型——建立起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学。近年来,我一直呼吁刑事诉讼法学的解释学、实质解释论。我是刑法学领域彻底的结果无价值论者,也是实质刑法观和实质解释论的坚定支持者,同时还是跨越实体与程序的鸿沟深入推进刑事一体化的实践者。与刑法解释学的发达和精细化相比,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学较为落后。直观体现就是,《刑法》中的每一个条文几乎都被研究过,而《刑事诉讼法》中几乎所有的条文都没有被深入研究过。刑事诉讼法学应当借鉴刑法教义学的方法和成果来提高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水平。刑法学中的实质解释论与形式解释论,已经发展出了实质刑法观与形式刑法观的基本立场之争,而刑事诉讼法学还在为被告人在供述笔录上填写“以上笔录,你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能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而争论不休。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备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对于什么是非法证据、什么是瑕疵证据,二者如何区分,远未形成共识。《刑事诉讼法》第56条对物证、书证的排除设定了“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条件,如何理解这里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学界研究得不够深入。《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了严禁“引诱、欺骗”,而第56条没有列举“引诱、欺骗”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引诱、欺骗取得的证据要不要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什么情况下排除,都需要精细化的解释学研究。我在本书第一版中就努力将刑法学中的实质解释论引入到刑事证据法的解释之中,对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区分提出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二分法”,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我还尝试将刑法中犯罪构成阶层论的思维引入到证据法的解释中,提出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间的二阶层关系,在判断顺序上,与犯罪构成三阶层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即第一步先判断证据的证据能力,如果没有证据能力,直接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无须进入第二步的判断;如果有证据能力,才进入第二步的证明力判断。实践证明,这也是富有成效的。本书第二版修订过程中,我正在恩师刘艳红教授门下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追随她的实质解释论、实质刑法观,因此实质解释论在本书第二版中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细化。恩师刘艳红教授预言“未来中国刑法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刑法工具方法论的范式转型,未来刑法方法论的发达则有赖于构建一套精密的刑法解释方法和技巧。那么,构建刑法工具方法论应该从何种路径入手?”作为实质犯罪论的主张者,当然提倡实质的刑法解释理论及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要想走向成熟,必须激活解释学,实质解释论是一条绕不过的路径。3.关于融合两大法系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制度代表的德国司法体系可以比作是一个解决谜题的过程,法官推动的是一个寻求真相的调查,而这个调查的主要旨趣在于确定正确的答案。相比之下,英美法系对抗式诉讼模式代表的美国的体制更容易被比作一场国际象棋比赛——在这场比赛中,律师作为对手,扮演着主导胜利的关键角色。不可否认,两大法系尽管存在上述来自于“基因”“传统”的差别,但很多方面也在相互吸收和融合。我国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分别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个轨道上前行,这多少有些不正常。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来说,既要借鉴英美法系的合理因素,更要吸收大陆法系的基本制度。可喜的是,近年来,大陆法系的证据禁止理论、证据能力及证明力等概念已经引入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56条恰恰对应于德国证据法理论中的证据取得禁止和证据使用禁止。我们需要转换思路,拉近与大陆法系的距离。再如,一些学者批评印证证明模式,事实上,印证是大陆法系普遍遵守的经典证明规则,特别是言词证据的审查。19世纪享誉欧洲的德国证据法大师密特麦尔指出,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基础条件之一就是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应形成印证。印证作为判断证明力的基本方法,与我国整体上属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结构是相适应的,也与我国刑事诉讼的现实和传统是相适应的。国内很多学者认为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要优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制度,但是这种判断可能是存在问题的。职权主义原则是否一定不妥,当事人主义是否一定优于职权主义,都必须慎重考虑。德国的刑事诉讼制度采取职权原则与调查原则,并未见有人批评该国司法制度不符合时代需求或司法欠缺公信力。1999年5月13日至16日,在德国Halle大学举行的刑法学家年会上,日本学者高田昭正、宫泽浩一、山中进一等教授都毫不讳言地指出,日本虽然实施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诉讼制度,却仍有许多制度上的问题必须借鉴德国的经验,高田昭正教授更是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台湾地区应该寻找适合自身情况的刑事诉讼制度,不必学习美国,也不必向往日本。我观察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研究成果,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对德国刑法学有深入研究的学者对刑事诉讼法学都有一些交叉研究,而且基本都对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制度赞赏有加。林山田教授指出,“别迷失在主义的丛林中,美国当事人进行主义已经沦为诉讼禁忌,而非发现真实,日本的以当事人进行主义为外表的制度,已经有审判空洞化的危机,这件事是让我们忧心,难道只要采取当事人进行主义,就能将刑事司法的一切弊端都改革了吗?”我们似乎应当关注比较证据法学者达玛斯卡所提醒的,“必须回到他们自己的法律文化中,在那里才能寻找到他们正在衰败之制度的疾患治疗法”。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应该更加关注大陆法系,融合两大法系,逐步与刑事实体法在法系方向上靠近、弥合,实现实体与程序的深度交叉和融合,这种思路在本书中贯穿始终。总之,上述三种思想贯穿始终,“一张蓝图绘到底”,探究证据分析的奥秘。读者诸君读完全书后再回过头来使用我独家绘制的这张“蓝图”,或许能有不一样的收获。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全景图示文章来源:悄悄法律人感兴趣的小伙伴可去【京东图书】小程序搜索“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自行购买扫码后点击【产品矩阵】按钮,进入智能量刑系统进行体验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手机上就能用的正规合同模板库,20+万份,覆盖全行业各场景!(附操作视频)平安证券投行部宋辉博士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法律AI研讨交流!3重检索逻辑精准搜索类案,一键网罗1亿+案例!手机上也能签合同!开通企业合规大师电子签署,与纸质合同同等效力!喜欢小包公的文章?欢迎分享,点赞,点在看⬇⬇想要咨询小包公的产品?联系电话:13318361639微信号:bwcyxbg
2022年3月25日
其他

报名通知|第二届“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

赛事介绍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高等法律院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积极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报广东省法学会同意,确定面向全国组织举办第二届“小包公杯”
2022年3月25日
其他

广东省近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实证研究——基于496份一审判决书

从数据分布情况来看,医患纠纷主要集中在生育就医问题上。不过整体而言,医患纠纷问题仍是比较分散的,各方各面的医患矛盾均存在。
2022年3月18日
其他

3668份判决书看拐卖妇女、儿童案!

二、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基础数据统计与图表解析(一)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程序分布
2022年3月11日
其他

平安证券投行部宋辉博士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法律AI研讨交流!

2022年3月3日,平安证券投行部宋辉博士赴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法律AI参观交流,与基地创始人王燕玲博士一起讨论法律科技在金融业务上的深度应用问题,并深入了解小包公的科研实力及其在企业合规经营上的研究硕果——企业合规大师。平安证券投行部宋辉博士到访小包公并合影王燕玲博士介绍,小包公·法律AI从成立以来,致力于法律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应用,依靠法学权威专家团队、优秀科技团队,利用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权威司法数据库和法律知识图谱,在短短几年中,快速推出多个法律智能型产品,包括企业合规大师、智能量刑预测、智能类案检索、智能法规检索、法律实证分析平台等几大分别面向企业、政企、高校的法律AI产品。王燕玲博士为嘉宾介绍小包公旗下法律AI产品矩阵其中的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正是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企业合规发展的新需求,从而研发出的企业智能风控产品。王燕玲博士表示,在推广企业合规大师的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不仅要做好合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更急需智能工具在核心业务流程的应用;合同存储着大量关键的数字化信息,如果没有对金融场景的深刻理解和转化为业务逻辑的能力,很难从本质上提高金融机构在合同合规上的效率和管理。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能针对金融行业涉及到不同的业务场景,深入研究各类合同的法律风险特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反向推送合同的法律风险点,并提供专业法律修改意见及类案,大力提高法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在管理金融类合同时的效率,规避盲点;其电子签章、合同AI履约等功能还能有效规避在金融机构中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沟通成本高、签约耗时长、合同效力真假等合同管理痛点。平安证券投行部宋辉博士会议现场交流图在深入了解过企业合规大师的功能特点和研发原理后,宋辉博士称,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对企业合规大师的深度研发和专业法律知识应用表示高度赞扬!该系统利用技术作为基础能力支撑,将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结合产品,为不同行业不同业务场景输出全套解决方案,能够有效帮助金融机构提高人工起草合同效率,大力降低签约、操作风险;利用区块链技术可追溯、不可篡改的特性,实时记录合约关键交易信息、同步合约数据,充分降低交易风险、合同纠纷风险;在合同的起草、审核、修改比对、签署、履约、归档等各种环节,能做到智能提醒法律风险、实时同步信息、记录修改操作、确保数据安全、及时提醒履约的作用,达到了为金融机构科技赋能,提升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及操作风险,真正助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前身为1991年8月创立的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秉承"稳中思变,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凭借着非常完善的合规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已成长为国内主流券商之一,目前在企业合规管理上亟需数字化转型。希望双方在未来能保持沟通,创建更多交流平台,开创法律科技深度应用于金融行业的新局面!扫码免费体验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安徽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实现“法学研究AI化”促进智慧法院审判质效,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全面上线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华南师范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进法院智慧化建设,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喜欢小包公的文章?欢迎分享,点赞,点在看⬇⬇想要咨询小包公的产品?联系电话:13318361639微信号:bwcyxbg
2022年3月4日
其他

手机上就能用的正规合同模板库,20+万份,覆盖全行业各场景!(附操作视频)

手机随时查看政府示范合同范本,20+万份合同模板任你选,覆盖全行业各种业务场景,就在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小程序!只要微信搜索“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进入小程序,点击【合同模板库】,根据行业分类、合同类型或输入关键词,精准定位所需合同。无需付费,注册就能使用我们的合同模板库,海量高质,在线一键使用,轻松完成合同起草工作!视频操作:文字操作:1、扫码进入“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小程序首页
2022年3月4日
其他

3重检索逻辑精准搜索类案,一键网罗1亿+案例!

小包公智能类案检索系统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推送结果,首创语义检索,提供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多种检索方式,包含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其他案件等多种案件类型。系统目前聚合约1.5亿案例数量,百万权威案例,十万司法观点,结合了人工智能技术抽取信息、整理类案标签,使类案检索更精确、更便捷、更快!一小包公智能类案系统检索功能展示小包公智能类案检索常规搜索功能包括关键词搜索、高级搜索、逻辑搜索,并支持在全文、标题等段落中搜索,快速定位到所需类案,今天就跟大家介绍下如何快速上手小包公类案检索系统!法律人可根据办案、检索经验,选择合适的关键词,输入相关关键词直达搜索结果。但往往在类案检索的过程中,单一的关键词搜索无法精准定位,或者检索出的案例过多,出现结果不精准情况等,小包公为此提供了高级搜索和多个关键词逻辑搜索功能。点开【高级搜索】,确定搜索范围如全文、裁判文书、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等段落,输入关键词,注意是否需要用“且”、“或”等关联逻辑。如需更精准搜索,可完善【案件类型】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热烈祝贺小包公·法律AI与新国通集团成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前进,共同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努力!

2月24日,广东博维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小包公·法律AI”)与广东新国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通集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整合优势资源,深入拓展法律科技智能型产品在企业单位全面投入应用的长远发展模式和道路。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王燕玲博士和新国通集团郑嘉源董事总经理一同出席签约,并合影留念。本次合作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强强联手,共同携手合作,通过紧密、高效的沟通,资源互利模式,主推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共建有利于双方多元化发展的合作新模式。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就行业、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度的探讨和交流。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王燕玲博士表示,在企业合规上,国家近年来做出了有力的指引和要求,已成为企业发展重点之一。很多企业在管理上需及时转型,向智能化、信息化靠拢。单凭过往的人力管理模式很难掌握风险,尤其在合同管理上,由于人员专业度问题、协作问题、管理效率等容易出现风险,产生纠纷。企业合规大师的出现,就是希望借助法律科技产品的应用,协助企业全面掌握风险,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企业合规发展出一份力。新国通集团郑嘉源董事总经理表示,小包公在法律科技中的科研实力有目共睹,其中的企业合规大师产品在市面上十分独特,有能效解决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人员协作难、管理有漏洞、执行出错等痛点,促进新国通集团旗下多业务领域的经营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高效化进军,也能借助小包公优秀的法律资源,加强企业自身合规发展。法律科技实力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促进合规经营小包公·法律AI身为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法律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背后拥有专业强大的法律专家团队、法律资源、专业科技人才,结合司法大数据分析、法律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成功研发出多个法律智能型产品,应用广泛,广受好评,其业务范围遍布全国,涉及政企、高校、律师所、企业等多领域,拥有雄厚的法律资源和科研实力,能高效地为各类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合规风控服务。在此基础上,小包公结合自身实力优势和科研结果,为新国通集团旗下涉足食材、花卉、钢铁、农业、金融、保税物流等领域业务的经营提供强有力的配套服务和合规经营方案,促进集团风控管理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提高集团内部协作效率,达到降本促效的目的;并通过输出优质法律人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等形式为新国通集团及其园区产业链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支持,助力完善集团的客户服务体验,提高企业合作机会。多领域发展优势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手机上也能签合同!开通企业合规大师电子签署,与纸质合同同等效力!

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上线近5个月,目前已广泛服务于各行业、大中小型等企业使用,为完善服务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小包公通过用户访问、售后服务等形式积极为客户解答各类系统使用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沉淀,我们前后上线小程序版、完善官网合同库搜索、增加电子签署个人版功能等,以客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企业合规大师的功能和体验感,本周为大家带来两大亮点更新,并附上操作指引,欢迎大家分享和收藏。两大更新亮点亮点一小程序上线电子签署功能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秘密”——来自490份判决书的揭示

前言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涉案金额达4.34亿元左右……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司机周某被指控利用影响力受贿450万元……老虎苍蝇“热衷”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这其中有什么“秘密”?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本期我们以490份涉及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判决书为样本,从各年数量、省份分布、请托事项、请托人身份、犯罪情况、被告人性别和年龄、涉案金额、刑罚状况等进行实证分析,揭示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案的“秘密”。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合同审查新上线7类合同,手机上也能“审”,附风险点解析和真实案例!

为满足不同行业和业务场景多元化的需求,本周小包公企业合规大师合同审查功能上线7类合同类型以供大家审查,合同涉及范畴包括装饰装修、技术转让、房产代理、房产中介、知识产权代理等,具体为以下几类:
2022年2月18日
其他

不好好踢球,改赌球啦!?——2449份涉赌球刑事判决书实证分析

(五)开设赌场案件中的被告人犯罪行为分类利用赌博网站赌球(案件数)创建群聊组织赌球(案件数)开设直播赌球(案件数)传统线下赌博方式赌球(案件数)利用赌博软件赌球(案件数)86925162128
2022年2月18日
其他

华南师范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作为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的起点,为积极促进校企联动,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使用,华南师范大学于2021年12月正式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让本校法学师生可在第一时间借助先进的AI科技,体验法学研究中司法大数据的智能化,助力法律深度分析变得简单高效。法律深度分析的实践难题
2022年2月11日
其他

从665份判决书看应不应提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件实证研究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案件实证分析样本介绍(一)样本来源本文数据分析样本来源于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其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其他权威机构的裁判文书。
2022年2月11日
其他

促进智慧法院审判质效,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全面上线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创新性地提出了建设“智慧法院”的构想,并将其上升到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高度。此般举措为人工智能技术渗透到司法领域打开了新通道,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司法信息化发展方兴未艾。为落实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全国各地法院率先展开实践,纷纷选择与科技公司开展合作,希望能借助司法大数据、信息检索、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审判。其中,为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组织苏州中院、南京中院、扬州中院三家及基层院的法官亲身体验小包公智能量刑预测系统,希望能借助这个机会,让各位法官能深入了解小包公智能量刑的实际运用意义,并积极提出改善之处,加强法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的能力,努力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体验过程中,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受到法官们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赞扬:南京中院表示,在操作上,该系统页面简洁清晰,使用操作简单,高效易用。只需在系统中上传起诉文书,系统便能自动识别罪名、量刑情节,提供权威、专业的量刑建议;系统输出的量刑报告详实,有对案件具体的刑期、地区分布、量刑范围等提供一份完整的可视化报告,让用户直观看到数据对比结果,能更好地实现类案同判、提高审判效率。扬州中院对该系统的效果表示高度肯定,称系统研发精细,结合双套量刑结果互相验证,精准预测。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提供近百个罪名可供精准预测,对于每个罪名,系统通过理论量刑预测和实际量刑分析,对量刑起点、基准刑、加重情节、从轻或减轻情节自动量刑,同时显示计算过程和法律依据,实现理论与实际相互结合、相互印证,为法官作出更加精准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在节约法官办案时间和优化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防止法官遗漏量刑因素,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当然,小包公智能量刑预测系统还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苏州中院认为在功能上,希望小包公能增加个性化功能模式,让法官自由在线收藏案件报告、相关案例,能快速集合成自己办案的数据库,方便办案人员对已分析案件进行对比和查找;在功能完善上,部分法官希望能增加识别文本的文书性质,或进一步研发可预测多人多罪的预测功能等等。在此感谢各位法官们中肯的评价,这是对小包公的信赖、鼓励和鞭策。目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上线使用小包公智能量刑预测系统并积极投入司法实践中,为确保系统稳定高效的运行,我司将投入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对每一需求予以跟进和回应;并希望该系统能在未来为江苏高院提高审判质效、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开、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体现自有的独特价值和优势。扫码体验小包公量刑预测系统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东省企业家联合会、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民主与法制社等单位领导一行莅临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指导广州市从化区司法局何少强局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推进法院智慧化建设,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安徽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实现“法学研究AI化”喜欢小包公的文章?欢迎分享,点赞,点在看⬇⬇想要咨询小包公的产品?联系电话:13318361639微信号:bwcyxbg
2022年1月26日
其他

网络犯罪案件实证研究——基于12096份司法判决文书样本

在25个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或诽谤他人的案件中,有64%(共计16件)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过筛查后发现,有不少案件,其犯罪对象系国家领导、政府领导、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2022年1月26日
其他

安徽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实现“法学研究AI化”

安徽大学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截止至2021年,现有本科生25303人、博硕士研究生10509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平均保持在35%以上,本科生与研究生获省部级以上竞赛奖2200余项,位列全国“双一流”高校第63位,学校对人才的培养一直保持“开创、开放、鼓励”的创新精神。2021年12月,安徽大学图书馆正式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借助AI智能技术实现在法学研究中司法大数据的智能化。安徽大学逸夫图书馆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实践困境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法律行业在发展人工智能产品的路上越走越深。法律行业存在众多法律法规、裁判文书、检察文书等数据,且多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符合海量、多样、高价值特征,特别适合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法律数据的提取、存储、检索、共享、分析和处理。尤其在做法学实证研究时,面对大量的裁判文书、文书的关键情节提取、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比过往老旧的研究方式,面临获取数据难、数据清洗难、个性化定制分析维度难、模型构建难,如果没有借助法律科技的手段,需要手动一篇篇从相关网站上“扒”下来,再进行阅读和统计,在数据的获取、筛选、自定义标注维度上困难重重,要写一篇法律实证分析论文,前期需在统计上花费大量时间,但即使这样,得到的数据结果也不一定能够满足研究需求。AI技术赋能司法大数据研究面对这些难题,小包公团队结合大数据发掘分析、云计算、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历时四年,成功研发出全新的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有效实现法律实证分析的“简单、高效、精准”,能帮助法学教师、法学生在获取大数据、筛选数据、数据维度标注、数理模型构建、研究过程验证等环节中都能轻松获取关键信息,实现高效自动化统计司法大数据的目的。该系统还被高铭暄教授、樊崇义教授等法学领军人物评价具有独创性、领先性,值得广泛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让深度分析变得简单高效目前该平台拥有1.32亿的海量司法大数据,能够快速采集司法数据,进行实时更新;还可自动剔除错误、冗余的数据。老师和学生均可根据自行研究的角度设定分析方向或维度,点击任一关键词或标签,即可实现智能整理、快速归类相关数据的功能。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新手指引页面,视频指引,操作简单安徽大学上线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实现司法数据人工智能化安徽大学法学院秉持“开放、创新”的教育理念,利用融入式的教学科研合作方式培育法学人才,引入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为在校法学师生所用,期望通过大数据发掘分析等人工智能新技术,实现法学研究的“高效化、精准化、智能化”,提高研究效率,减低研究成本。其希望未来能够和小包公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研究、培养法学人才等领域的应用,并以此为工具抓手,不断推动智能科技在法学培育上实现更快、更好的高质量发展。为让广大法学师生体验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在法学研究上的便利和智能,现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即可免费试用!扫码体验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东省企业家联合会、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民主与法制社等单位领导一行莅临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指导广州市从化区司法局何少强局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走进司法“e时代”,广州互联网法院田绘副院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钟国栋总经理一行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参观交流喜欢小包公的文章?欢迎分享,点赞,点在看⬇⬇想要咨询小包公的产品?联系电话:13318361639微信号:bwcyxbg
2022年1月20日
其他

推进法院智慧化建设,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

为进一步推进海珠区人民法院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发挥创新科技手段在法学研究、司法建设上的应用,提高法院办案效率,促进法律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1月12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率法院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一行到访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参观交流,与平台创始人王燕玲博士一起深度探讨平台下研发的融合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的法律AI产品在司法上的应用价值。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一行莅临小包公并合影在王燕玲博士的带领和讲解下,周征远副院长一行参观了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充分了解平台的科研实力、法律背景、发展愿景,以及包括企业合规大师、智能量刑预测、智能类案检索、智能法规检索、实证分析平台等在内的八大AI产品矩阵,其中王燕玲博士详细介绍了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的研发原理、数据来源并现场演示该系统的操作过程。王燕玲博士为来访嘉宾介绍小包公法律AI产品矩阵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于2021年5月上线,上线之初,便被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等法学权威专家评价为“在国内法律实证分析智能应用领域处于独创和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王燕玲博士介绍,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拥有1.32亿的海量司法大数据,能够快速采集司法数据,进行实时更新;还可自动剔除错误、冗余的数据。与此同时,法院可自由接入自有数据,实现研究或分析的“个性化”,并支持对搜索结果进行反向数据验证,有效增加实证研究的真实性和结论的精准性!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周征远副院长会议现场图在会议中,各位领导、嘉宾高度赞扬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并对平台下的多个产品进行了一一点评,如指出法律实证分析平台能有效助力刑事上疑难案件的深入研究,为提高法学研究的专业度提供了强大的搜索工具;智能类案检索系统高效结合了人工智能技术和司法大数据,提高类案检索的规范化,进而减轻法院审案办案的负担;并表示如果能够进一步实现内部法院的裁判信息互通渠道,及时更新数据库,相信对民事审判中的类案研究有很大的辅助作用,能大大提高法院办案效率。交流研讨会议现场会议最后,各位与会人员再次肯定了平台的创新性和科研精神,尤其在利用法律数据和智能技术相结合方面,获得了显著的成果和成效,是行业内不可多得的兼具创新性、专业性的法律科技创新公司。平台大胆创新、用心研发,所研发的产品均十分契合法院在司法智慧化建设道路上的需求,此次参观交流收获良多,意义非凡,并希望未来小包公坚持不断探索,继续推动法律科技发展,为打造广州市智能化法治环境而努力!扫码体验小包公量刑预测系统或在电脑端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后进行使用小包公官网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东省企业家联合会、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民主与法制社等单位领导一行莅临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指导广州市从化区司法局何少强局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走进司法“e时代”,广州互联网法院田绘副院长一行莅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研讨交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钟国栋总经理一行赴产学研基地小包公智能法律平台参观交流喜欢小包公的文章?欢迎分享,点赞,点在看⬇⬇想要咨询小包公的产品?联系电话:13318361639微信号:bwcyxbg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