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章莹颖案嫌犯律师做无罪辩护,国内网友炸了锅
头戴一顶深灰色印有白色字样的棒球帽,身着白色浅粉色相间的法兰绒长袖衬衫,以及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还身背一个海军蓝色背包,最后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监控视频中出现的画面,是赴美的北大女硕士章莹颖留给大家的最后影像,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监控录像截图(来源:伊利诺伊大学校警Facebook页面)
目前,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依据沉默权拒绝透露章莹颖的下落,他的辩护律师汤姆·布鲁诺(TomBruno)打算申请无罪辩护。而一位调查记者爆出一个让人忽略的细节,让网友开始担心案件的审理是否公正。
▲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将为嫌犯作“无罪辩护”,消息一出,在中国国内尤其是网上引起巨大反响。
一位网友甚至表示:“无罪辩护?上了他的车人就没了,还无罪?近一个月了,章莹颖在哪里?她极力反抗嫌疑人的侮辱暴力还无罪?”在国人的认知中,办案不应该是这样吗:抓起来先突审,连续几天几夜,还不招?打啊!严讯逼供不怕他不开口,老美怎么就不会呢?
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名叫汤姆·布鲁诺(Tom Bruno),因同时身兼香槟市(Champaign)副市长职务。布鲁诺当地时间8日下午受访时表示,他担任刑事案件律师已长达37年,美国律师道德规范非常严格,绝不可能发生任何利益冲突或相关情形。
对此,另一位媒体人Janelle O'Dea直接提出质问:任公职的同时,又兼私务,这不会有利益冲突吗?
至于将为嫌犯做“无罪辩护”,其实,这只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即疑罪从无。
美国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宁可漏杀,不能错杀”,漏杀一个罪犯和错杀一个无辜,哪一种更无法挽回?显然是后者。这就是美国法律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初衷。
下面真强律所为您整理下章莹颖失踪案的时间链: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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