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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享受“低价游”被扇耳光 涉事“黑导游”被判刑

2017-07-25 真强律师事务所


以40元的价格报名参加北京一日游项目后,却在游览途中被要求“补交”160元的自费项目。乘客邓先生拒绝交钱后,不仅被车上的导游言语威胁,还被对方扇了两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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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游客中秋假期游长城 报一日游遭旅行团强制收费


近日,涉事的5名黑导游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治理低价游和黑导游乱象,司法正在发力。



言语威胁 扇游客耳光


去年9月17日,一段“北京一日游遭欺诈,有游客被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3名男子在大巴车上围住一名游客并扇打耳光,要求其“滚下车去”,另一名黑衣女子对其他乘客说,“听明白没有,给钱!”



当天,游客邓先生一行二人游览完故宫,和揽客人员协商后,以40元的价格参加了北京一日游。11时许,大巴凑齐了30余名游客发车去居庸关。当大巴行至昌平西关环岛时,导游陈某要求“每人补交160元自费项目”,随后开始收钱,另一名导游李某配合。邓先生以未带钱为由拒交,遭二人语言威胁。


之后,车行至居庸关停车场,陈某和邓先生发生争吵,李某与事先电话联系的王某、于某等3人进入车内对邓先生进行言语威胁,拉扯中王某和于某各打了邓先生一个耳光。邓先生一行二人各给100元后下车游览。


以强迫交易罪被判刑


事发第二天,警方分别在北京、河北等地将5名嫌疑人抓获。北京昌平检方经审查,对上述5人提起了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



上述5人中,于某系在京注册的导游,事发后,市旅游委已经依法吊销了其导游资质。而王某和李某两名导游则在外地注册,两人所在吉林、山东两省旅游部门也吊销了二人的导游资质,并高限处罚。


鉴于被告人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其余被告人韩某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自愿认罪,且被告人于某已赔偿被害人邓先生的损失,取得邓先生的谅解,陈某、李某、王某和于某还主动预交部分款项。因此,决定对5名被告人分别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韩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李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低价诱揽 中途加价


据几人交代,自2015年12月起,几人以“低价诱揽、中途加价”的方式,从事非法“一日游”活动。为减少被检查和取得游客信任,均使用租赁的旅游车辆运送游客,司机不固定。


揽客人员每天在北京前门、故宫等地,以低价(40到100元不等)前往长城、十三陵、鸟巢、水立方游览,以及“负责车费及中午饭,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为诱饵招揽游客,之后将游客带至韩某的非法“一日游”发车点或雇车将游客拉至此处,之后再以暴力胁迫等方式要求游客补交自费项目。


“不合理低价游”为何屡禁不止


暑假来临,正是出游好时节,可一些旅游乱象还是让人不省心。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不论是一日游还是异地游,强制消费问题仍然很突出。


强制消费为何屡禁不止?问题多是出在“不合理低价游”上。可以说,低价旅游与强制消费就像一对连体婴儿密不可分。



“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一方面跟一些消费者不成熟的消费心理有关。一些游客一味贪图低价,其结果就是给乱象提供生存土壤。当然,更值得关注的是,不合理低价游背后总有完整的灰色产业链,而执法力度弱、违法成本低、维权手续复杂等也纵容了一些企业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这次通过司法手段治理低价游,对于强制自费项目以及虚假宣传等不止于采取过去那种诸如罚款等手段,而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罚措施对于相关违法行为估计将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同时也提醒游客,面对不合理低价游,一定要提防背后可能存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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