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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规一出,那些刷单、删差评的人在瑟瑟发抖…

2017-11-05 真强律师事务所

打不赢官司不要钱

执行回财产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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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上商城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品,很多人都将销量和评价视为下单的重要参考。然而有一群人却抓住这一痛点,利用“刷单”、“删差评”、“炒信”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而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老实做生意的商家利益受损。

昨天(11月4日),一个好消息“从天而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不法商家还有删差评、刷量等行为,最高可能被罚200万元。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据证券时报消息,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惩治刷单和虚假宣传将有法可依,“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不仅如此,据中国网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包括即将到来的“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中存在恶意刷单、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在此之前,工商总局都会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


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网络

山西真强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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