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晋源被查!假酒鱼目混杂,过年买酒注意了!
打不赢官司不要钱
执行回财产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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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原市商务局联合各区商务局、各酒厂技术人员对我市酒类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未能出示进货发票的产品进行暂扣,对经技术人员鉴定的假冒酒类予以没收。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小店区的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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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晋源区突击检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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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假酒怎么被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好好做生意”是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要求,更是经营者应该恪守的经营之本。可个别商家为了牟利,一意孤行、知法犯法、故意售假。那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处罚!
来源网络
山西真强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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