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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识产权“飞跃上诉”,统一裁判标准,提高裁判效率

知产前沿 20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庭庭长罗东川近日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成立一年有余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良好,其具有中国特色的“飞跃上诉”制度优势正在逐步显现,在统一裁判标准、提高裁判效率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北京揭牌,集中统一管辖全国范围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无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一审裁判由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对其提起的上诉均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


“简单说,这个新成立的法庭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管辖方面,跨越了高级人民法院,形成了‘飞跃上诉’。”罗东川说。“成立这个知识产权法庭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重大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的‘飞跃上诉’制度更让知识产权审判与以往有了很大不同。”


罗东川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各类二审案件1684件。其中,一审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的为1678件,占比99.6%;一审法院为高级人民法院的为6件,占比0.4%。


据他介绍,这些案件的专利类型涵盖了医药、通信、机械、农林业等,与国计民生、百姓衣食住行都密切相关。同时,权利人一审主张侵权赔偿数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案件有17件,过亿元的有3件。


“由此可见,法庭过去一年受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直接从中院‘飞跃上诉’至知识产权法庭的,且案件涉及技术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罗东川说。


他指出,审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飞跃上诉”制度的优势也得以显现,不仅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和缩短纠纷解决周期,而且还凸显了中国最高司法层面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


“当事人不服中院审理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可以越过30多家地方高院的审理,直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这让程序更集约,也有助于这种疑难、复杂的技术性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罗东川说。“换句话说,我们形成了‘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线’的机制,统一解决类案纠纷,提高审判效率。”


“同时,法庭的设立也让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他说,“由于民事与行政程序交织、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等多方面因素,专利案件的审理周期一般较长。‘飞跃上诉’后,法庭2019年审结的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73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也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作用。“技术类案件审理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事实查明。受限于各种因素,人民法院的技术调查人才普遍紧缺。知识产权法庭可以集中审理优势,通过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机制’,对技术调查官实行全国资源共享,统筹调派、相互支持。”罗东川补充说道。


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力,这些年愈发受到重视国内企业的重视,同时也成为其高质量发展、走向世界的必要因素。“在这种大环境下,知识产权涉外案件的审判工作也愈发重要。它让中国法院借此亮明司法保护立场,也让全球听见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声音。”罗东川说。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174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按地域统计,主要涉及欧盟国家和美国。“在对涉外案件的处理中,法庭坚持对中外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罗东川说,“也通过裁判标杆案件,提出有关前沿问题的中国法律适用方案,影响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形成与发展。”


在谈到法庭未来发展方向时,罗东川告诉记者,除了专利方面的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技术查明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中的指引作用,促进裁判规则统一,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强,见到实效。“另外,法庭也将继续坚持全球视野,树立中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向全世界传递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强音。”


来源:中国日报网

编辑:肖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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