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成为一起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的关键证据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知识产权理想国 Author 肖振春
出自(2017)冀刑终61号判决书
张建民的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之路
2013年9月10日,张建民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被逮捕。
2015年4月2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唐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
2015年12月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建民的上诉作出(2015)冀刑二终字第74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6年9月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2刑初24号刑事判决。
2018年10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建民的上诉作出(2017)冀刑终61号刑事判决,撤销2016)冀02刑初24号刑事判决,上诉人张建民无罪。
张建民在被羁押1912天后被法院判决无罪,经历四次判决,终审判决的关键证据是一件发明专利,推理逻辑是:
专利权证明技术是真实的,拥有专利权的张建民出售的产品是具备技术功能的。
来个三段论
大前提:张建民拥有专利权
小前提:专利权能证明技术是真实的
结论:张建民的技术是真实的
这个推理逻辑是否正确,理论上无从反证,哈哈。
金钱乃身外之物,让公司去追求专利的市场价值,作为人应当在必要性利用专利的法律价值为人身自由和生命保驾。
最高法律价值的专利号为:201180043021.6,专利名称为:用于改善土壤和/或植物生长的组合物及制备该组合物和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以及改善的土壤、改善的植物和/或改善的种子。
由于其授权文本达到123页,仅在本文列出其首页和权利要求书。
授权文本中的三个独权的区别技术特征非常之清楚
该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也获得授权,专利号:US8932383B2。
张建民是无数的个体发明人之一,这个群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发家致富的也不少,依靠“证书+宣传+商业玩法”模式,高端的模式是“专利证书+联合国+技术出资”,在国内玩得非常溜,尤其是个体发明人的专利服务机构为柳沈和飞翰等等时。
各位再看一则河北省高院发布的民营企业家被判无罪的案件消息,本文是否高估了专利法律价值?
编辑:肖晋
来源:知识产权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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