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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务公开】新增电子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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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我市城区道路上新增的3处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序号 | 抓拍设备地点 | 抓拍违法类型 |
1 | 抚州市临川区中洲堤路与大公东路路口 | 闯红灯(1625)、 逆向行驶(1373)、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6095) |
2 | 抚州市临川区316国道与罗湖高速下线路口 | |
3 | 抚州市临川区汤显祖大道与曾巩大道环岛路段 |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116) (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禁止通行时间段:06:00-22:00。) |
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10月29日开始公示,于2024年11月4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
2024年10月29日
●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国办发布13条生育支持措施
来源:抚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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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