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观察丨谁把我的奖品领走了? 视频中这个细节成了关键!
明明抽中了特等奖
去领奖时却被告知
奖品已经被领走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张女士的遭遇
张女士近日参加了一场快闪活动,并非常幸运地抽中了特等奖咖啡机和8袋咖啡豆。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无法兑奖,将于次日通知她来领奖。
然而当张女士开心地准备去领奖时,却被告知奖品已经被人领走了,无法再为其提供奖品。自己明明是获奖人,却领不了奖,张女士实在无法接受工作人员的说辞,遂向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大庭广众之下的抽奖活动,奖品却已经被兑走了,到底是经营者不讲信用?还是消费者在撒谎?亦或是有人冒领?带着疑问,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
商家反馈该活动的特等奖获得者只有一名,已于获奖当日为其现场颁奖,有多张颁奖照片可以证明。随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将了解到的情况与张女士进行沟通。张女士对商家所说的只有一名特等奖的中奖者不予认可,并提供了一段现场视频资料。视频中显示,在抽奖环节中,代表“特等奖”的小球被抽中之后,正常应该拿出来,却被活动工作人员又放回了抽奖箱中,于是第二个特等奖又诞生了,而张女士便是这第二位特等奖获奖者。且在视频中,现场工作人员确有口头承诺会兑换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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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闵行区消保委以视频为据结合《消法》第16条关于经营者和消费者应按约履行义务的相关规定,与商家进行进一步沟通。最终,商家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以及张女士中奖的事实,并向其道歉和补寄礼品。该投诉得以圆满解决,张女士也特此发邮件表示感谢。
投诉点评
在这起案件中,消费者提供的视频是关键性证据,然而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有许多消费者因举证不足而承担了不利后果。在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树立收集证据的意识,做一个消费维权的有心人。
在购物时,切记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与购物凭证。针对玉器、黄金等特殊商品,还需要经营者提供相应的商品质地、等级等情况的相关资料,为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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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可按照《消法》第23条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这也大大降低维权成本,切实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