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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疫情已致305人感染!一男子因倒卖保障物资获刑

7月11日,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225场),邀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浦东新区副区长晏波、长宁区副区长陈颖、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介绍上海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上海新增社会面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

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三地列为高风险区


7月11日举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通报:今天,我市新增社会面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和防控管理,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终末消毒等防疫措施。这3例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女,40岁,居住于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延安西路1558弄,被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感染者2:男,5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码头路451弄,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感染者3:男,55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三路111弄,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截至7月11日16时,共排查到这3例阳性感染者在沪密切接触者104人,已落实隔离管控,其中47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


累计排查到密接的密接194人,已落实隔离管控,其中191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


累计筛查相关人员497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累计排查相关场所的物品和环境样本460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本市目前疫情形势和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延安西路1558弄1—4号,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三路111弄5号楼和颐酒店(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世博园店),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码头路451弄、浦三路12弄3号、5号、7号、9-16号、21-32号列为高风险区,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的其他地区列为低风险区



7月3日至7月10日

上海共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319例

主要与兰溪路KTV相关



7月3日至10日,我市共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319例,确诊病例85例,无症状感染者234例,其中最主要的是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关联疫情。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毒基因测序比对结果,汉登喝酒公司疫情和松江区疫情与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疫情也为同一传播链。


目前,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相关疫情共报告305例阳性感染者,其中301例在闭环管控中发现。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管控上述阳性感染者相关人员32.22万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环境样本5618件,6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为阳性感染者居住地环境等),其余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相关环境均已落实终末消毒。



今年4月

张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单独或伙同他人

价值1.3万余元的

防疫生活保障物资

予以侵吞并对外出售

7 月11日上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贪污罪一案

作出一审判决

宝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委托发放的蔬菜等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予以侵吞并对外出售。相关物资系政府出资采购或由兄弟省市政府捐赠,价值共计1.3万余元。


宝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用于防疫生活保障的特定国有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被告人张某某实施犯罪时正值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生活物资保障困难之际。该被告人为图一己私利,利用职务便利,将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侵吞、倒卖,其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防疫抗疫及保障供应行为的廉洁性,侵犯了国有财物的所有权,更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影响了防疫物资正常管理。


其犯罪行为产生的恶劣影响加重了基层一线防疫抗疫工作压力,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伤害了社会各界支援上海防疫工作的感情。


综合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宝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来源:东方网、新闻坊、上海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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