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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镝 | 电动平衡车不是玩具 更不是交通工具
图源 | 网络 周末,我在广场上看见一个10多岁的孩子踩着两轮电动平衡车在人群中穿梭。突然,孩子没有控制好重心,摔伤了。 眼下,电动平衡车已经成了很多孩子的玩具,广场、小区、道路等场合经常能看到。按照国家标准,电动童车时速上限是8公里,但很多品牌的电动平衡车最高时速可达15至20公里,远远超过这一标准,当成玩具使用是十分危险的。此外,电动平衡车靠体感控制,年龄小的孩子身体协调性和安全意识都偏弱,很容易失去控制导致摔倒。 更有甚者,很多人把电动平衡车当成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骑着电动平衡车飞驰而过,有的人不仅骑着电动平衡车违规上路,而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随意变道。由于电动平衡车没有紧急刹车,遇到紧急情况难以紧急制动,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也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产品属性不明确 不当使用风险大
6月11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称,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中消协指出,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 有关骑行电动平衡车摔伤或造成其他安全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动平衡车速度快,没有物理刹车系统和保护装置,加上很多人违规上路骑行、防护意识不足,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手忙脚乱,从而导致事故频频发生。
电动平衡车作为载人移动器具,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电动平衡车存在“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音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风险,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给自身和给其他驾驶员及行人都难免带来安全隐患。 经营者风险提示不显著,消费者防护意识不足。电动平衡车经营者在销售时会突出宣传产品的优势,对风险警示和防护提示不足,很多消费者都反映他们在购买电动平衡车时,经营者一直宣称该产品容易操作、是安全的,甚至有一些产品在广告中展示的骑行人员也没有佩戴任何安全护具,这就很容易让消费者忽视安全风险,忽略佩戴安全护具。
如何正确使用电动平衡车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平衡车时,不要一味追求价低,也不要盲目追求过大的里程数,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厂家产品。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应注意控制速度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把电动平衡车当作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无论是“新手”还是“熟手”,均应匀速慢行,切不可盲目追求速度。 同时安全防护也不容忽视,在每次使用过程中,都应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因摔倒造成的伤害。家长应承担监护人责任,做好看护和监督工作,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凝聚多方力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家长和学生以及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广泛普及电动平衡车安全使用知识。 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使用时应尽量选取路面平整、没有其他车辆以及行人较少的场所,保证骑行者和他人的安全。目前,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多地已经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
强化对电动平衡车市场监督
有关部门应尽快结合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特征、市场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规等信息,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将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纳入监管范围。对电动平衡车生产厂家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训,完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严控电动平衡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在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制、安全性能可追溯,从根源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动平衡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规定要求,并制定相关处罚细则规定。 (来源:工人日报、检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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