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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出台“土十条”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自然资源 2022-04-2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及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主动作为,于近日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自然资源供给、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显化自然资源价值、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五个方面研究出台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土十条”全力助推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 加快发展。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促进地区国土空间科学高效利用。


👉指导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加强对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经费补助和技术支持,指导当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产业园区集中集聚,强化保障综合交通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以及民族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特别是结合红色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连片规划和综合改造,提出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和文化景观保护措施。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一批绿美古树乡村和森林乡村。




📜强化自然资源供给,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海用林需求。


👉倾斜保障用地指标。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的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下达扶持用地计划指标,对重点老区苏区所在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各安排300亩重点扶持用地指标。


👉充分保障用林指标。大力支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能源水利公益民生等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优先安排林地定额。


👉对重大项目实行“四个一”服务保障。对惠州埃克森美孚、揭阳中委广东石化、湛江巴斯夫和中科炼化等位于老区苏区的临海临港重大项目,启动“绿色通道”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专班、一跟到底”服务保障。




📜探索改革自然资源供给方式,扶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支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探索以“点状”供地模式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深化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指导当地结合“中央红色交通线 ”“寻乌调查 ”和 “香港大营救 ”等遗迹遗址红色资源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并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创建林下经济示范县(乡),2022年底前,以连山林场和连南铭丰农场等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为基础,扶持 3 个自治县和有条件的民族乡规划建设一批连片规模较大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显化自然资源价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通过政策创新, 将自然资源资产化、开发权市场化,并制订交易规则、搭建交易平台,让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绿山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加快城乡区域融合互促发展。


👉加快推进垦造水田和农村土地整治。倾斜支持重点苏区老区范围内垦造水田需求, 优先将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地块纳入垦造水田计划并施工建设,优先安排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2019至2022年垦造水田计划各500 亩。


👉对重点老区苏区范围内单独选址公益类项目申请预购省级水田指标的, 可以市场价的4折即每亩 30万元购得。将民族地区形成的新增耕地和粮食产能指标优先交易获得经济收益。


👉优先支持农村拆旧复垦。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交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群众生态受益。探索通过“森林生态银行”,依托国有林场,以托管、赎买、租赁等方式集聚碎片化的森林资源,让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并获得收益。




📜守住发展生态底线,全面推进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推动粤北生态屏障持续优化。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 体规划,成立技术专家组持续跟进指导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抓好南岭山区等重要水源涵养地的保护,建设重要生态廊道。


👉 以创建国家公园为目标,高水平规划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省,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申建国家公园工作,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关键生态区位纳入保护范围。推动连山、连南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连南建设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项目,打造石漠化治理示范样板。


👉加快建立完善省内生态补偿机制。在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探索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将民族地区列入生态公益林补偿特殊区域,执行最高补偿标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优先将民族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上游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纳入碳排放权、森林碳汇等市场化交易受益范围。

编辑| 刘晓芬

校对| 冯建奎

统筹| 蔡小媛

审核| 黄华坤

广东自然资源全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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