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醛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氯乙酸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甲醛生产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甲醛生产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目前,甲醛生产企业工艺方法较多,本文以银法生产工艺进行分析。该工艺方法涉及的主要原料为甲醇,主要产品为甲醛。生产企业主要风险区域为甲醛生产车间、储罐区、变配电室、DCS控制室、发电机房、化验室、消防泵房及消防水罐区。本文列举了上述危险区域潜在的危害因素和风险控制内容,有类似工艺的生产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017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3.1事故隐患 hidden risk of work safety accident
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risk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3隐患治理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4隐患信息 hidden risk information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4基本要求
4.1全员落实
4.1.1甲醛生产行业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1.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1.3 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1.4 安全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1.5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必须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装置运行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4.1.6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1.7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1.8 各部门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1.9 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公司级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并组织本单位、本专业的检查。
4.1.10 专业性检查分别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本专业人员实施(以下由各企业结合实际职责分工实施)。
4.1.10.1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3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电气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仪表等监视测量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5 安全管理里部门负责组织外来施工队伍及施工安全措施及物资存放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6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文件、记录、管理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7 供销部门负责组织原料供应、产品销售、车辆运输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8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防火、防爆、应急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治安防控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1.10.9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安全管理部门、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组织本单位或本专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1.11日常检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岗位员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定期巡回检查。
4.1.12事故类比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4.1.13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装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范围、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1.13全员参与,治理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全员参与、分级负责、重在落实的原则,从企业基层岗位操作人员到总经理,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的各项隐患排查活动,并判定隐患的级别,根据隐患级别,明确治理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消除隐患。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其他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
4.2安全管理一体化
甲醛生产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搞成两张皮。要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融入到安全标准化中去,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贯彻于生产全过程中,成为甲醛企业车间、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4.3激励约束
甲醛生产行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制定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对于工作中善于发现隐患和善于治理隐患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于不履行隐患排查职责的人员,以及在隐患排查活动中的后进的人员要进行考核,主要以正激励为主,考核为辅。
4.4完善制度
甲醛生产行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的生产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者实际生产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实际生产负责人或者安全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担任。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便于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更好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5.1.1一般事故隐患
隐患造成的危害较小,而且整改比较容易,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消除或者趁系统停车检修12小时以内能够整改消除的隐患定义为一般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造成的危害较大,而且整改比较困难,系统停车或者局部停车时需12小时以上的时间才能整改消除的隐患,或者因为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甲醛企业自身难以整改消除的隐患,定义为重大事故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隐患;
——在甲醇甲醛储罐区和甲醛生产装置区,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甲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仪表操作人员,未经考试考核合格或未持证上岗
——在甲醇甲醛罐区和甲醛生产装置区吸烟和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者
——新近员工未经三级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未审核承包商资质,未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未派监护人员对承包商作业进行现场监护;
——装置未经过正规设计且未完成设计诊断;
——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未建立安全(工艺)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安全连锁不投用或者未经审批摘除或摘除超过一个月;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切断阀或泄压排放系统关闭;
——生产装置、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特殊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证;或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未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规定的;
——在甲醇甲醛罐区和甲醛生产装置区使用非防爆工具和电器
——甲醛生产企业未能提供甲醛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仪未按标准设置或未定期检验校验
——安全阀和仪表等未按规定检验检测;
——甲醛生产企业操作人员不掌握所在岗位设计的甲醇、甲醛等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特性;
——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
——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隐患分类
5.2.1基础管理类隐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判定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领导带班制度、事故报告、承包租赁、重大危险源管理。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主要表现为甲醛生产企业生产现场各类风险管控措施未健全、未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判定未现场管理类隐患:
消防及应急设施、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供配电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设施、场所环境、发电系统、现场其他方面。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基本要求
甲醛生产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企业应每年至少对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进行一次补充完善。
6.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6.1.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基础管理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6.2制定排查计划
***公司隐患排查计划实施方案
序号 | 排查 时间 | 排查 项目 | 排查 类型 | 排查目的 | 排查 要求 | 检查 范围 | 组织级别 | 备注 |
1 | 节假日 |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节前安全检查 | 节前隐患排查 | 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各类电气、设备设施潜在的事故隐患和管理缺陷,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 1.各检查组全体成员要高度负责,严格落实检查要求(对照检查表内容逐条检查),避免漏查漏检,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2.全体检查人员必须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参加检查,无特殊事项不得请假或随意替代,必须请假时须安排具备同等检查能力的人员代替检查,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3.现场检查时要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进入危险性装置区,要主动交出或关闭手机,要遵守安全技术规定,服从陪同人员的安全管理。 | 各单位 | 公司级、 车间级、 班组级 | |
2 | 每月 | 现场安全检查 | 综合性隐患排查 | 公司级、 车间级、 班组级 | ||||
3 | 6月/12月 | 设备专业检查 | 专业性隐患排查 | 各生产 单位 | 公司级、 | |||
4 | 每季度 | 夏季四防安全检查 | 季节性隐患排查 | 各单位
| 公司级、 车间级 | |||
5 | 每季度 | 开停车专项安全检查 | 专项隐患排查 | 生产车间 | 公司级、 车间级
|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a)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b)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c) 专业性隐患排查主要是指根据行业特点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或者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确定;
d)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是指连续生产、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段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e) 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f) 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g)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6.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6.3.3组织级别
甲醛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装置开、停车、受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按照类别划分;
——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期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按照职责分工;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6.3.4排查周期
甲醛生产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针对风险较大的设备设施(罐区和生产装置去),巡检间隔一般不得大于1小时,其余装置不大于2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控制操作岗位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3.5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排查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形成各种排查类型的隐患排查清单,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6.3.6排查结果记录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甲醛生产企业生产现场隐患排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记录表参见附录B。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建议
根据排查治理制度,每次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后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管控层级下发至隐患所在位置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分析隐患形成原因、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进行分级,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估算整改资金;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2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治理有效。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3隐患治理流程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甲醛生产车间等)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对所下达的隐患,整改部门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部门,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隐患治理流程应建立记录档案。
6.4.4一般隐患治理
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整改,科长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生产技术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由甲醛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整改,车间主任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甲醛生产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由甲醛生产班组负责组织整改,班组长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6.4.5重大隐患治理
6.4.5.1 隐患评估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司要及时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甲醛生产车间等部门人员进行评估,一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中要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4.5.2 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由甲醛生产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4.5.3 治理实施
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本单位负责人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企业应当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上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企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5)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甲醛生产企业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恢复生产书面申请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整改情况贺和相应的评估或评价报告。
6.4.6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部门,负责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文件管理
甲醛生产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将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等)完整保存,并分类建档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了评价、分级,并制定了控制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
9.持续改进
9.1评审
甲醛生产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9.2更新
甲醛生产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9.3沟通
甲醛生产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甲醛生产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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