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甲醇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甲醇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甲醇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 甲醇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号)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基本要求
对甲醇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确定隐患或缺陷的存在状态,分析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层级责任,明确隐患分级标准,明确隐患治理要求,明确记录格式,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1 全员落实
4.1.1管理原则
4.1.1.1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制。
4.1.1.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4.1.1.3重大隐患项目整改(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到位”。
4.1.2职责分工
4.1.2.1总经理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1.2.2副总经理
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1.2.3总工程师
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涉及到规划设计、技术改造等的技术把关。
4.1.2.4财务总监
负责提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并及时、足额投入使用。
4.1.2.5总机械师
负责组织厂房、建构筑物、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1.2.6安全总监
⑴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⑵负责将公司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1.2.7其他公司级领导
负责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和联系点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1.2.8安全管理部门
⑴组织对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⑵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监督、指导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4.1.2.9设备管理部门
⑴组织对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含特种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工程建设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⑵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监控措施、治理方式、应急预案,申报治理所需物资、资金、人员等,组织落实监控、治理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1.2.10工艺技术管理部门
⑴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涉及到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施工作业等的技术进行审查。
⑵组织对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施工作业等的风险评价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4.1.2.11车间
⑴负责组织对工艺、装置、设备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⑵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监控措施、治理方式、应急预案,申报治理所需物资、资金、人员等,组织落实监控、治理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1.2.12财务部
⑴负责提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并及时、足额的投入使用。
⑵负责审核、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费用,并建立费用台账。
4.1.2.13综合部
负责交通运输、食品卫生、治安保卫、外部协调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4.1.2.14供销部门
⑴负责原材料、产品、副产品、气化灰渣、锅炉灰渣等供应商、承包商、客户的安全资质、运输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⑵负责劳保用品、备品备件、化学品等供应商的安全资质、运输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⑶负责仓库储存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4.1.2.15其他部门
按照部门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台帐、档案。
4.2 安全管理一体化
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4.3 激励约束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调动各级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企业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4.4 完善制度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5.1.1 一般事故隐患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应列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治理: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的;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 隐患分类
5.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1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包括装置、设备、设施或车间、班组、岗位)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排查频次。
6.1.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基础管理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排查频次。
6.2 制定排查计划
每年年底,根据安全风险信息更新情况,结合企业实际,从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等方面考虑,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编制下一年度切实可行排查计划,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隐患排查计划实例见下表。
序号 | 检查形式 | 检查主要内容 | 频次 | 责任部门 | 参加单位 |
1 | 综合安全检查(公司级) | 重点检查工艺指标、安全环保设施、重大危险源、机电仪设备、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资料等 | 3月中旬 | QHSE | 公司领导 |
2 | 专业检查 | 按生产工艺技术、安全环保、机电仪设备等专业管理范围 | 每半年一次 | QHSE | 运保中心 |
3 | 季节性检查 | 季节转换前的检查,主要检查防雷、防风、防静电、防冻、防雨、防洪、防中毒、防火等设施、物资 | 3月份 | QHSE | 运保中心 |
4 |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检查 | 生产工艺、机电仪设备、物流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环保设施运行、重大危险源、防火等检查 | 1月份(春节前) | QHSE | 运保中心 |
5 | 日常检查 | 岗位建设、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电气仪表、车辆交通、危化品、安全制度、安全规程、票证执行 | 岗位每小时一次 | QHSE | 综合部 |
6 | 车间级检查 | 车间设备、工艺、安全设施、安全操作及记录等 | 每月一次 | 工艺组 | 运行组 |
7 | 班组级检查 | 工艺参数、所辖设备、安全环保设施、重大危险源 | 每班一次 | 运行组 | 工段、班组 |
备注:1、各种检查由责任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内容。 |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6.3.2 排查要求
6.3.2.1综合性排查
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全面排查。
6.3.2.2专业性排查
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专业、分系统进行排查。
6.3.2.3季节性排查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6.3.2.4日常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排查,基层车间管理人员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强化日常排查。
日常隐患排查应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6.3.2.5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应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 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 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排查,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排查。
6.3.2.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对于国内外同类型装置或是企业内部发生事故后,应举一反三进行排查。
6.3.3 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6.3.4 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针对风险较大的设备设施(罐区和生产装置区),巡检间隔一般不得大于1小时,其余装置不大于2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基层单位(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基层单位(车间)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排查;
——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3.5 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排查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形成各种排查类型的隐患排查清单,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6.3.6 排查结果记录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甲醇生产企业生产现场隐患排查记录表参见附录B,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记录表参见附录D。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 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建议
根据排查治理制度,每次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后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管控层级下发至隐患所在位置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分析隐患形成原因、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进行分级,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估算整改资金;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2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治理有效。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3隐患治理流程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甲醛生产车间等)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对所下达的隐患,整改部门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部门,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隐患治理流程应建立记录档案。
6.4.4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对于难以立即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6.4.5重大隐患治理
6.4.5.1 隐患评估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4.5.2 治理方案
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4.5.3 治理实施
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本单位负责人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企业应当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上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企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5)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甲醛生产企业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恢复生产书面申请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整改情况贺和相应的评估或评价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本单位负责人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各生产装置责任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登记建档,并及时上报。上报时间自发现时起不超过24小时,如不能立即消除隐患,须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0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书面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企业应当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6.4.6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部门,负责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 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涉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9 持续改进
9.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9.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9.3沟通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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