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部分:学校区域》GB 5768.8-2018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规定
5 限制速度
6 停车管理
前 言
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
——第5部分:限制速度;
——第6部分:铁路道口;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8部分。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按新的规定实施。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琤琤、姜明、陈瑜、张帆、宋楠、晁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部分:学校区域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学校区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原则、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学校区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 道路交運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校区域 school zone
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校门上、下游150m半径范围内的道路。
4 一般规定
4.1 学校区域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与其他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相协调。
4.2 学校区域限速及警告标志的尺寸宜在GB5768,2要求的基础上放大。
4.3 学校区域交通标志采用的反光膜宜为符合GB/T18833-2012的Ⅳ类或V类反光膜。
4.4 学校区域的警告标志的底色宜采用荧光黄绿色。学校区域的辅助标志的底色可采用荧光黄绿色。
4.5 学校区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过30km/h。
4.6 学校区域的起点前、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以及直接通往校门的路口前,应设置相应的注意儿童、注意行人警告标志。
4.7 学校区域可设置禁止鸣喇叭标志。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5 限制速度
5.1 学校区域的限制速度标志设置有如下两种方式:
a)进入学校区域的道路上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如图1示例。可用辅助标志说明限制速度的时间;
b)学校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置区域限制速度标志。根据道路与交通条件,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见图2。
5.2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警告标志宜设置在限制速度标志前适当位置。
5.3根据需要进入限速路段或限速区域前可采用减速丘、压缩行车道宽度等措施,同时应设置相应警告标志和标线。
6 停车管理
6.1 设置了校车专用停车位或校车停靠站点的,应设置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或校车停靠站点标志以及校车专用停车位线。如图3示例。
6.2学校门前交叉路口、出入口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范围,宜设置GB5768.3规定的网状线。
6.3学校门前一定范围内宜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限时长停车标志。如图4、图5示例。
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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