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已如此强大,你却还在傻傻地违法···】《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用技术条件》GAT 1146-2019(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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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1146—2014《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结构和功能》。与GA/T 1146—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2014年版的封面);
——修改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定义(见3.1,2014年版的3.1);
——修改了基础应用系统定义(见3.2,2014年版的3.2);
——删除了突发道路交通事件定义(见2014年版的3.3);
——删除了通行状态定义(见2014年版的3.4);
——删除了公路交通安全态势定义(见2014年版的3.5);
——修改了分类(见4.1、4.2、4.3、4.4,2014年版的4.1.1、4.1.2、4.1.3、4.1.4);
——修改了应用(见5.1、5.2、5.3、5.4,2014年版的4.2.1、4.2.2、4.2.3、4.2.4);
——删除了结构(见2014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运行环境要求(见第6章);
——修改了功能配置(见7.1,2014年版的6.1);
——修改了道路通行状态监测功能要求(见7.2.1.1,2014年版的6.2.1.1);
——修改了突发道路交通事件监测功能要求(见7.2.1.3,2014年版的6.2.1.2);
——修改了视频监控功能要求(见7.2.1.2,2014年版的6.2.1.6);
——修改了交通管制监测功能要求(见7.2.1.4,2014年版的6.2.1.5);
——删除了恶劣气象监测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1.3);
——删除了施工占道监测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1.4);
——修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置功能要求(见7.2.2.1,2014年版的6.2.2.1);
——修改了路面交通信息发布功能要求(见7.2.2.2,2014年版的6.2.2.2);
——修改了特勤任务控制与调度功能要求(见7.2.2.3,2014年版的6.2.2.3);
——删除了临时交通管制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2.4);
——修改了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功能要求(见7.2.2.4,2014年版的6.2.2.5);
——增加了专项行动管理功能要求(见7.2.2.5);
——修改了布控管理功能要求(见7.2.3.1,2014年版的6.2.6.1);
——修改了预警管理功能要求(见7.2.3.2,2014年版的6.2.6.2);
——修改了轨迹查询功能要求(见7.2.3.3,2014年版的6.2.6.3);
——修改了非现场违法取证功能要求(见7.2.4,2014年版的6.2.7);
——增加了重点车辆管控功能要求(见7.2.5);
——增加了车辆运行态势分析功能要求(见7.2.6.1);
——增加了重点路段安全分析功能要求(见7.2.6.2);
——修改了交通违法态势研判功能要求(见7.2.6.3,2014年版的6.2.4.2);
——修改了交通事故态势研判功能要求(见7.2.6.4,2014年版的6.2.4.3);
——删除了交通流态势研判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4.1);
——删除了天气态势研判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4.4);
——删除了安全态势综合评估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4.5);
——增加了涉车案件情报分析功能要求(见7.2.6.5);
——增加了重点车辆出行特征及安全分析功能要求(见7.2.6.6);
——增加了城市交通运行研判分析功能要求(见7.2.7);
——删除了事件报告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3.1);
——删除了事件响应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3.2);
——修改了应急处置功能要求(见7.2.8.1,2014年版的6.2.3.3);
——修改了应急预案管理功能要求(见7.2.8.2,2014年版的6.2.3.5);
——修改了现场视频连线功能要求(见7.2.8.3,2014年版的6.2.3.6);
——修改了事件协作处理功能要求(见7.2.8.4,2014年版的6.2.3.4);
——增加了综合信息服务功能要求(见7.2.9);
——增加了路面交通公众服务功能要求(见7.2.10);
——修改了勤务安排功能要求(见7.2.11.1,2014年版的6.2.8.2.1);
——增加了勤务在线监督功能要求(见7.2.11.2);
——修改了勤务考核功能要求(见7.2.11.3,2014年版的6.2.8.2.2);
——增加了警力安排优化功能要求(见7.2.11.4);
——删除了警力资源管理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8.1);
——增加了监控设备监测与运维功能要求(见7.2.12);
——修改了交通管理数据维护功能要求(见7.2.13.1,2014年版的6.2.5.4);
——修改了道路基础信息管理功能要求(见7.2.13.2,2014年版的6.2.5.1);
——删除了交通设施信息管理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5.2);
——删除了应急救援资源管理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5.3);
——删除了电子地图管理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9);
——修改了用户管理功能要求(见7.2.14.1,2014年版的6.2.10.2);
——增加了信息接口授权管理功能要求(见7.2.14.2);
——增加了系统参数配置功能要求(见7.2.14.3);
——删除了运行监管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10.1);
——删除了日志管理功能要求(见2014年版的6.2.10.3);
——修改了内部数据传输功能要求(见7.2.15.1,2014年版的6.2.11.1);
——修改了对外数据交互功能要求(见7.2.15.2,2014年版的6.2.11.2);
——增加了安全要求(见第8章);
——增加了性能要求(见第9章);
——增加了指挥平台资料要求(见8.1);
——删除了验证条件(见2014年版的7.1);
——修改了验证方法(见10.2,2014年版的7.2);
——修改了功能验证要求(见10.3.1,2014年版的7.3.2);
——修改了数据验证要求(见10.3.2,2014年版的7.3.1);
——增加了安全验证要求(见10.3.3);
——增加了性能验证要求(见10.3.4);
——删除了数据传输交互验证要求(见2014年版的7.3.3)。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君、孙正良、蔡岗、吴晓峰、黄淑兵、缪新顿、孔晨晨、贾兴无、童刚、李颛、周为钢、镇煌、曹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1146—2014。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中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分类、部署、运行环境、功能、安全、性能、验证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设计、建设和验证。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543(所有部分) 公安数据元
GA/T 960—2011 公路交通安全态势评估规范
GA/T 994 道路交通信息发布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integrated traffic command platform of public security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集成应用平台 integrated application platform(of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和服务为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
3.2 基础应用系统 fundamentalapplication system
具有采集交通基础数据、执行交通控制指令、监测交通违法行为和发布交通信息等功能的多个系统的集合。
注:基础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视系统、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电子标识应用系统、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移动执法警务系统、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系统、气象监测系统、路面结冰监测系统等。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以下简称“指挥平台”)分为部、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四级:
a) 部级指挥平台汇集全国道路通行状况、道路交通事件等信息,用于全国道路交通态势监测、研判、协调和指挥,并具备跨级指挥平台之间信息转递和分发功能;
b) 省级指挥平台汇集全省道路通行状况、道路交通事件等信息,用于全省道路交通态势监测、研判、协调、指挥和服务,并具备跨级指挥平台之间信息转递和分发功能;
c) 市级和县级指挥平台汇集本辖区道路通行状况、道路交通事件等信息,用于本辖区道路交通态势监测、研判、控制、指挥、处置和服务,并具备跨级指挥平台之间信息发送和接收处理功能。
5.1 部、省、市、县级指挥平台分别在公安部、省、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署应用。
5.2 直辖市部署省级指挥平台,省级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省管县(市)部署市级指挥平台。
5.3 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部署应用全省集中的指挥平台。
5.4 部、省、市级指挥平台部署在公安信息通信网(以下简称“公安网”)上,省、市级指挥平台也可同时部署在专网上,县级指挥平台部署在专网上,见图1。
图1 指挥平台部署图
6.1 网络环境
公安网平台应具备与专网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等进行安全对接的网络环境,并配置相应软件、硬件和校时服务。
6.2 存储与计算处理
指挥平台的存储与计算处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a) 专网内能集中存储卡口通行轨迹图片、视频监控抓拍图片、视频录像等信息,公安网内能集中存储非现场违法图片、视频录像以及嫌疑车辆预警图片等信息;
b) 能对视频或图像信息等进行智能分析,具有视频图像结构化等处理能力的软硬件环境;
c) 部、省、市级指挥平台配置分布式计算、流式处理等软硬件,满足数据量和计算能力要求。
6.3 地理信息系统
指挥平台应配置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宜采用基于主流地图厂商的交管专用地理信息系统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宜支持路径规划等智能计算。
7.1 功能配置
指挥平台的功能配置见表1。
表1 功能配置表
7.2 功能要求
7.2.1 交通状况监测与展示
7.2.1.1 实时路况展示
实时路况展示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融合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数据及其他路况数据生成道路通行状态;
b) 通行状态在电子地图上展示符合GA/T994要求;
c) 关联监控设备,展示道路实时监控视频等路况信息。
7.2.1.2 网上视频巡逻
网上视频巡逻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通过电子地图、视频列表等方式展示多路监控视频,并能进行录像、图像抓拍和云台控制;
b) 采集录入通过视频巡逻发现的交通违法或事件信息;
c) 通过授权实现跨省、市交通监控视频访问;
d) 展示实时移动监控视频;
e) 自定义视频巡逻任务;
f) 重点巡逻点段提示。
7.2.1.3 交通警情展示
交通警情展示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自动或人工采集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气象、交通阻断等交通警情信息,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展示;
b) 在电子地图上展示周边警力、监控设备等资源;
c) 分类统计辖区内交通警情信息,以图形化方式展示;
d) 根据警情类型、时间、地点等因素进行关联分析。
7.2.1.4 交通管制信息管理
交通管制信息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录入或交换交通管制信息;
b) 交通管制信息上传汇总至上级指挥平台;
c) 公告和发布交通管制信息。
7.2.2 交通组织与管控
7.2.2.1 交通信号控制
交通信号控制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在电子地图上展示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状态,查看交通信号控制方式、周期和相位等运行信息;
b) 宜能干预控制交通信号控制机;
c) 宜关联分析交通信号控制运行信息、交通流等数据,评估通行状况和控制效益。
7.2.2.2 交通路况信息发布
交通路况信息发布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实时调看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工作状态和显示内容;
b) 将道路通行状态、交通管制等信息发布至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7.2.2.3 特勤任务控制与调度
特勤任务控制与调度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特勤方案设置特勤路线沿线设备控制与警力调度方案;
b) 宜实现特勤任务控制调度预演,并给出预演结果;
c) 启用沿线设备控制方案,实时查看警力状态,监控执行过程。
7.2.2.4 大型活动交通安保
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大型活动交通安保方案设置安保区域内的交通管控措施、警力部署和设备控制方案;
b) 启用安保区域内设备控制方案,实时查看警力部署和任务执行情况。
7.2.2.5 专项行动管理
专项行动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统一管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行动方案采集录入、签收确认、业务监管等;
b) 统计专项行动的业务数据、行动战果,分析行动成效。
7.2.3 机动车缉查布控
7.2.3.1 嫌疑车辆布控
嫌疑车辆布控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采集录入嫌疑车辆布控信息,支持跨辖区、跨地市、跨省份转递;
b) 单个或批量撤销布控信息。
7.2.3.2 嫌疑车辆比对预警及处置
嫌疑车辆比对预警及处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将通行车辆与布控车辆及登记车辆信息进行实时比对,生成预警信息并推送;
b) 记录预警信息监测、签收、处置等结果信息;
c) 实时追踪嫌疑车辆,关联查询车辆历史轨迹,并在电子地图上展示;
d) 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移动警务终端,接收移动警务终端上传的嫌疑车辆预警及违法处理信息。
7.2.3.3 车辆轨迹分析
车辆轨迹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各类组合条件精确、模糊查询车辆轨迹信息,以列表、图片、电子地图等方式展示;
b) 对车辆通行图片进行二次识别,根据车辆品牌、型号、颜色等特征分析通行轨迹;
c) 开放机动车通行轨迹信息接口,供移动警务终端等查询使用;
d) 统计分析查询情况。
7.2.4 非现场交通违法管理
7.2.4.1 非现场违法筛选审核
非现场违法筛选审核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接收单个或批量上传的非现场违法信息,自动识别比对违法车辆号牌号码等信息;
b) 筛选审核上传的非现场违法记录、图片信息,并上传审核结果。
7.2.4.2 交通违法智能分析取证
交通违法智能分析取证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分析假套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禁行等违法嫌疑车辆;
b) 应用车像人像特征识别等技术,核查确认分析结果;
c) 违法嫌疑车辆信息分发转递至车辆登记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
7.2.4.3 非现场违法现场查处
非现场违法现场查处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实时上传执法取证设备采集的非现场违法信息,采集拦截的预警车辆处置信息;
b) 审核非现场违法信息,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结果。
7.2.4.4 车辆特征相似度分析
车辆特征相似度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智能识别车辆图片,提取车辆外观特征信息;
b) 通过车辆外观特征相似度,分析发现嫌疑违法车辆。
7.2.5 重点车辆管控
7.2.5.1 重点车辆动态监控
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基于电子地图展示监控辖区内重点车辆通行情况;
b) 统计分析辖区内重点车辆通行数量、违法数量、检查登记情况等,以图形化方式展示。
7.2.5.2 重点车辆行驶特征分析
重点车辆行驶特征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客运车辆、校车通行轨迹分析运行线路;
b) 根据营转非客车通行轨迹分析违规营运可能性;
c) 根据货车通行轨迹分析货运线路特征,线路包含起点、终点、途经区域等;
d) 分析剧毒化学品车是否按指定的线路和通行时间行驶。
7.2.5.3 重点车辆检查登记
重点车辆检查登记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向交警执法站或移动警务终端推送重点车辆通行信息;
b) 录入重点车辆检查登记情况和处罚结果。
7.2.5.4 车辆通行证管理
车辆通行证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自动接入或人工采集车辆通行证信息,实现通行证申请、审批、打印等;
b) 自定义禁行区域、禁行规则;
c) 根据禁行区域、车辆通行证等信息,匹配生成车辆违法信息。
7.2.6 交通安全态势研判分析
7.2.6.1 车辆运行态势分析
车辆运行态势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研判分析车辆通行时间、空间、数量、速度等特征规律及变化趋势;
b) 研判分析车辆重点违法等情况及变化趋势;
c) 按车辆历史通行规律、违法情况,预测未来车辆运行态势。
7.2.6.2 重点路段安全分析
重点路段安全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研判分析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等重点路段交通流量、车辆组成、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等特征规律;
b) 分析预测隧道、桥梁等出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异常状况,生成交通预警信息。
7.2.6.3 交通违法态势分析
交通违法态势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分析违法车辆通行时间、空间、数量、速度等特征,并与交通事故进行关联;
b) 根据历史交通违法情况预测交通违法易发生区域及可能出现的高峰时间段;
c) 根据历史交通违法分布情况提供执法取证设备布点建议。
7.2.6.4 交通事故态势分析研判
交通事故态势分析研判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评估历史交通事故态势等级,等级划分符合GA/T960—2011中的4.6,评估结果在电子地图上分级展示并预警提示;
b) 研判分析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事故成因;
c) 宜结合执法取证设备的布设及采集的违法情况,关联分析交通事故规律。
7.2.6.5 涉车案件情报分析
涉车案件情报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分析研判伴随车、碰撞车、隐匿车、昼伏夜出、夜来早走、初次入城及放下遮阳板等异常行为车辆;
b) 记录分析研判结果,统计研判成效。
7.2.6.6 重点车辆出行特征及安全分析
重点车辆出行特征及安全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通过通行轨迹分析车辆通行时间、频次、路段等规律,对驾驶人通行特征进行标签化描述;
b) 通过非现场违法等数据分析驾驶人违法习惯;
c) 通过驾驶人违法、通行习惯等数据分析驾驶人性格、职业特征,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提醒。
7.2.7 城市交通运行研判分析
7.2.7.1 路网通行状况分析研判
路网通行状况分析研判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分析在途车数量、路网承载能力及拥堵状况;
b) 分析研判外地车通行数量、主要通行路段、时段分布以及车型构成等情况;
c) 分析具备稳定往返规律的通勤车辆路线分布、时段特征等规律;
d) 分析预测交通流通行趋势。
7.2.7.2 交通堵点乱点研判分析
交通堵点乱点研判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分析交通堵点和乱点空间、时段分布以及车辆组成等特征;
b) 分析诊断交通堵点并预警。
7.2.7.3 交通组织与管控措施分析
交通组织与管控措施分析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分析单行道、禁左、禁止车辆驶入等交通组织措施施行前后道路交通运行变化情况;
b) 分析交通信号控制、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公交优先信号控制等管控措施实施前后道路通行效率变化情况。
7.2.8 指挥调度与协作
7.2.8.1 交通警情指挥处置
交通警情指挥处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快速响应警情,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
b) 在电子地图上能调取周边警力和监控设备;
c) 警情处置反馈时可根据填入桩米数等关联匹配地图坐标;
d) 派警单自动转发至移动警务终端,路面民警在移动警务终端完成处置流程;
e) 记录指挥调度工作过程和结果。
7.2.8.2 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警情类型、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设定应急预案;
b) 启动应急预案,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c) 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优化,形成应急预案库。
7.2.8.3 现场音视频协同
现场音视频协同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跨层级联网共享道路监控、移动监控、会场等视频资源;
b) 实时查看现场视频,与现场人员进行实时语音通话;
c) 现场音视频能进行结构化,并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比对预警;
d) 支持以音视频形式发送交通警情至车载或移动警务终端。
7.2.8.4 跨区域交通事件协作处理
跨区域交通事件协作处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协作处理跨区域交通事件,包括上报请求协作、发布通报、下发处置指令、反馈处置结果等;
b) 跨区域交通事件协作过程信息自动转递、下发。
7.2.9 综合信息服务
7.2.9.1 综合警情订阅服务
综合警情订阅服务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民警能个性化订阅辖区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交通违法、交通流量等信息;
b) 调取道路监控视频、交通流量、机动车、驾驶人等信息;
c) 按日、周、月、季度、年等查看辖区交通管理综合研判信息;
d) 关联查询警情统计数据详情。
7.2.9.2 动态信息关联查询
动态信息关联查询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关联查询车辆与车辆所有人、交通违法、检查台账、通行轨迹、布控黑名单等信息;
b) 关联核查驾驶证与涉毒、在逃、多次违法人员等信息;
c) 自定义关联信息。
7.2.9.3 人车特征信息检索
人车特征信息检索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根据车辆品牌、车身颜色、是否放下遮阳板、是否粘贴临时号牌等特征查询车辆通行轨迹;
b) 根据是否戴墨镜、戴口罩等驾驶人、乘车人特征检索车辆通行轨迹;
c) 通过车辆图片查询相似车辆的通行轨迹;
d) 通过人员图片查询相似驾驶人、乘车人的车辆通行轨迹;
e) 支持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查询。
7.2.10 路面交通公众服务
7.2.10.1 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发布
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发布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共享交换或人工采集交通出行服务信息;
b) 与交通广播、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进行对接,对外发布交通出行服务信息。
7.2.10.2 违法举报
违法举报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接收公众举报的违法信息;
b) 筛选、审核、处理违法信息。
7.2.10.3 交管设施与措施问题上报
交管设施与措施问题上报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接收上报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其配时设置不合理等信息;
b) 反馈交管设施与措施问题处理情况。
7.2.11 勤务管理与监督考核
7.2.11.1 勤务安排
勤务安排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采集录入勤务岗位、执勤区域、执勤人员、执勤时间等信息;
b) 自动或人工生成勤务安排。
7.2.11.2 勤务在线监督
勤务在线监督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结合勤务信息和工作需求,实现人工或自动巡查,对民警进行监督;
b) 通过人工或警用车辆与单警定位系统,考核警力到岗等情况。
7.2.11.3 勤务统计考核
勤务统计考核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统计考核工作时长、违法处理、车辆缉查布控等工作情况;
b) 关联交警执法记录仪等视频信息,监督考核执法过程。
7.2.11.4 警力安排优化
警力安排优化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分析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与警力分布、监控设备布设等相关性、趋势性情况;
b) 评估警力安排合理性,提供优化方案。
7.2.12 监控设备监测与运维
7.2.12.1 故障监测与上报
故障监测与上报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通过图表和电子地图等实时展示监控设备工作和联网状态;
b) 通过上传的数据情况等对监控设备状态进行自动巡检,检测并展示设备离线、异常遮挡、黑屏等故障状态;
c) 支持自动巡检和人工上报两种方式上报故障。
7.2.12.2 设备运维管理
设备运维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提供设备从采购、安装、运行、维护直至报废的完整档案管理;
b) 对设备报废、维修、停用等进行审核;
c) 提供故障的发现、确认、处理和复查等完整设备运维流程管理;
d) 支持将设备故障信息推送至移动警务终端,并通过经纬度检查、现场照片等确保信息有效。
7.2.12.3 运维考核评价
运维考核评价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统计分析监控设备运行完好率等情况;
b) 统计分析监控设备运维单位响应及时率等情况。
7.2.13 交通基础数据管理
7.2.13.1 基础信息采集
分类采集交通设施、监控设备、重点单位等基础数据,并标注经纬度位置。
7.2.13.2 交通基础资源展示
交通基础资源展示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在电子地图上可视化分类展示采集的各类交通基础资源;
b) 上级指挥平台可查看下级指挥平台的交通基础资源。
7.2.14 系统管理
7.2.14.1 用户认证及授权
用户认证及授权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对用户进行合法性认证;
b) 指挥平台的所有功能应授权使用。
7.2.14.2 信息接口授权管理
统一管理指挥平台信息接口,包括接口申请、审批、授权、停用等。
7.2.14.3 系统参数配置
系统参数配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a) 管理数据字典、运行参数、配置参数等系统配置数据;
b) 即时刷新系统配置参数。
7.2.15 数据传输交换
7.2.15.1 数据传输
部、省、市、县四级指挥平台之间应能进行联网实时数据传输,实现信息汇聚和分发,数据传输应具有断点续传、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并记录传输日志。视频数据传输应符合GB/T 28181的要求。
7.2.15.2 数据共享交换
指挥平台应通过接口与监控设备、基础应用系统等进行数据交换,并能与治安、刑侦、禁毒、反恐等警种,交通、气象、保险等部门,互联网公司等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共享交换时提供授权。
8.1 安全等级
部署在公安网、专网的指挥平台应分别符合GB/T 22239中的第三、第二级保护要求。
8.2 网络
指挥平台进行跨网数据交换时应符合公安部边界接入规定。
8.3 应用
应用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口调用进行审批和安全认证,接口服务器进行备案;
b) 记录用户登录、关键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接口调用等敏感操作日志,实现日志安全审计;
c) 记录软件非法修改信息并报警;
d) 记录、阻断高频访问信息并预警提示;
e) 通过软件水印保护涉密查询结果,支持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8.4 数据
数据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提供数据库防篡改功能,对密码、传输内容等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b) 对传输数据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以密文方式传送;
c) 实现指挥平台数据库本地备份和恢复。
指挥平台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据传输符合业务实时性要求,数据从监控设备传输至部级指挥平台耗时少于1min,预警信息推送延时不超过30s;
b) 关键业务的精确和模糊查询响应时长分别不超过5s和10s,关键业务信息统计和分析研判响应时长不超过120s;
c) 支持并发用户数量不小于200。
10.1 资料要求
指挥平台应具备以下资料:
a) 指挥平台软件安装介质;
b) 用户手册;
c) 安装手册;
d) 软件设计文档;
e) 软件测试文档;
f) 其他必备的文件资料。
10.2 验证方法
验证方法包括以下方法:
a) 审查法:对指挥平台资料进行检查,确定指挥平台部署、运行环境、功能、安全、性能、数据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b) 演示法:实际操作指挥平台软件,检查软件功能运行情况,验证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10.3 验证内容
10.3.1 功能
10.3.1.1 基本要求
验证指挥平台功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采用演示法验证指挥平台功能配置是否符合7.1要求;
b) 采用审查法检查指挥平台资料是否符合7.2要求。
10.3.1.2 交通状况监测与展示
10.3.1.2.1 实时交通路况展示
采用演示法检查路况数据,验证是否接入监控设备或其他路况数据;改变接入数据值,验证道路通行状态是否随接入数据改变而变化;选择某接入监控设备,验证是否能实时展示监控视频。
10.3.1.2.2 网上视频巡逻
采用演示法检查监控视频展示方式和内容,选择监控视频进行录像、图像抓拍、云台控制、录入信息、自定义视频巡逻任务等操作,验证是否按要求执行;分别访问跨省、市监控视频,验证是否需访问授权。
10.3.1.2.3 交通警情展示
采用演示法检查电子地图上交通警情展示内容,验证是否包含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气象、交通阻断等类型,是否包含周边警力,监控设备等资源;检查交通警情信息统计记录,验证是否以图形化展示,是否能按照类型、时间、地点关联分析。
10.3.1.2.4 交通管制信息管理
采用演示法检查交通管制信息管理功能列表,验证是否包括信息录入交换、上传汇总、公告发布等功能。
10.3.1.3 交通组织与管控
10.3.1.3.1 交通信号控制
采用演示法检查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展示形式和内容,操作干预控制功能,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检查交通信号控制运行信息和交通流数据关联分析功能,验证是否进行通行状况和控制效益评估。
10.3.1.3.2 交通路况信息发布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能显示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工作状态和显示内容,发布道路通行状态、交通管制等信息,验证是否正确播放发布的内容。
10.3.1.3.3 特勤任务控制与调度
采用演示法新建特勤任务,设置沿线的设备控制和警力调度方案,启动任务进行预演,验证是否按照方案执行,是否可监控执行过程。
10.3.1.3.4 大型活动交通安保
采用演示法新建安保任务,划定安保区域,设置设置交通管控措施、警力部署、设备控制方案等,启动任务,验证是否按照方案执行,是否可监控执行过程。
10.3.1.3.5 专项行动管理
采用演示法新建专项行动管理任务并启动任务,检查任务流转环节,验证是否有签收确认、业务监管等记录环节;检查统计和分析功能,验证是否包含业务数据、行动战果、行动成效内容。
10.3.1.4 机动车缉查布控
10.3.1.4.1 嫌疑车辆布控
采用演示法检查嫌疑车辆布控信息录入、转递、撤销等功能,验证是否按照指令执行。
10.3.1.4.2 嫌疑车辆比对预警及处置
采用演示法检查比对预警功能,验证比对结果、预警信息推送是否正确;检查记录内容,验证是否包含预警信息监测、签收、处置等环节;查询追踪车辆,验证是否在电子地图上展示车辆历史轨迹;在移动警务终端操作验证预警信息能否接收、处置和上传。
10.3.1.4.3 车辆轨迹分析
采用演示法输入单个精确、多个精确、单个模糊、多个模糊型查询条件,验证查询结果是否正确;检查结果展示方式是否包含列表、图片和电子地图;选定某车辆通行图片进行二次识别,验证识别结果和车辆轨迹分析结果;检查移动警务终端是否有接口查询和统计功能。
10.3.1.5 非现场交通违法管理
10.3.1.5.1 非现场违法筛选审核
采用演示法检查非现场违法信息上传方式是否包含单个或批量上传,是否自动识别比对号牌号码,对非现场违法记录和图片进行筛选和上传审核,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
10.3.1.5.2 交通违法智能分析取证
采用演示法检查分析记录类型,验证是否包含假套牌、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禁行等类型,是否基于车像人像特征识别技术核查分析结果;分发转递违法嫌疑车辆信息,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
10.3.1.5.3 非现场违法现场查处
采用演示法实时上传、审核录入非现场违法信息,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
10.3.1.5.4 车辆特征相似度分析
采用演示法选定某车辆图片进行智能识别,查看是否能提取车辆外观特征,是否能分析发现嫌疑违法车辆。
10.3.1.6 重点车辆管控
10.3.1.6.1 重点车辆动态监控
采用演示法检查重点车辆通行轨迹是否在电子地图展示;检查重点车辆统计记录,验证是否按通行数量、违法数量、检查登记情况等类别展示统计结果。
10.3.1.6.2 重点车辆行驶特征分析
采用演示法分别选定客运车辆、校车、营转非客车、货车、危化品车分析其轨迹,验证是否能分析对应车辆运行线路、违规营运、货运线路特征及不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行为。
10.3.1.6.3 重点车辆检查登记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向交警执法站或移动警务终端推送重点车辆通行信息,是否能录入登记情况和处罚结果。
10.3.1.6.4 车辆通行证管理
采用演示法对车辆通行证信息进行录入、申请、审批、打印等操作,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检查是否能对禁行区域进行自定义设置,验证是否能自动生成车辆违法信息。
10.3.1.7 交通安全态势研判分析
10.3.1.7.1 车辆运行态势分析
采用演示法输入分析条件,验证是否能分析出车辆通行时间、空间、数量、速度等特征规律及变化趋势,是否能分析出车辆重点违法等情况及变化趋势,是否能按车辆历史通行规律、违法情况预测车辆运行态势。
10.3.1.7.2 重点路段安全分析
采用演示法选择各类重点路段,检查是否能分析交通流量、车辆组成、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选定隧道、桥梁,验证是否能预测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状况,是否能生成交通警情。
10.3.1.7.3 交通违法态势分析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能分析违法车辆通行时间、空间、数量、速度等特征,是否与交通事故关联;检查是否能预测交通违法易发生区域和可能高峰时间段;检查是否能给出执法取证设备布点建议。
10.3.1.7.4 交通事故态势分析研判
采用演示法检查交通事故态势的评估结果能否在电子地图上分级展示和预警提示,验证其等级划分是否符合GA/T960—2011中4.6要求;查看交通事故分析内容,验证是否包含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成因;检查是否通过执法取证设备和采集的违法情况关联分析交通事故规律。
10.3.1.7.5 涉车案件情报分析
采用演示法检查分析记录,验证是否有伴随车、碰撞车、隐匿车、昼伏夜出、夜来早走、初次入城及放下遮阳板等异常车辆;检查是否有研判结果成效的分析。
10.3.1.7.6 重点车辆出行特征及安全分析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能通过车辆通行时间、频次、路段等信息分析出驾驶人通行特征,是否能通过非现场违法数据分析出驾驶人违法习惯,是否能分析出驾驶人性格、职业特征并进行安全提醒。
10.3.1.8 城市交通运行研判分析
10.3.1.8.1 路网通行状况分析研判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有在途车数量、路网承载能力及拥堵状况分析,是否有外地车、通勤车辆的路段、时段、车型情况分析,是否能预测交通流趋势。
10.3.1.8.2 交通堵点乱点研判分析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有交通堵点和乱点空间、时段、车辆组成分析,是否有相应预警信息。
10.3.1.8.3 交通组织与管控措施分析
采用演示法检查交通组织措施类型,是否包含单行道、禁左、禁止车辆驶入;检查交通管控措施类型,是否包含交通信号控制、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公交优先信号控制,是否有措施实施前后变化情况对比。
10.3.1.9 指挥调度与协作
10.3.1.9.1 交通警情指挥处置
采用演示法检查是否能快速启动交通警情处置,是否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交通警情周边的警力和监控设备;录入警情处置反馈记录,检查是否可填入桩米数并关联地图坐标;检查移动警务终端是否能接收和处置派警单;检查是否对指挥调度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10.3.1.9.2 应急预案管理
采用演示法检查应急预案内容,是否有警情类型、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参数,是否能进行设定;检查是否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有应急预案库。
10.3.1.9.3 现场音视频协同
采用演示法登录不同层级指挥平台,检查是否能在不同层级联网共享视频资源;对选定的现场视频进行实时查看、实时语音通话、比对预警,终端推送等操作,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
10.3.1.9.4 跨区域交通事件协作处理
采用演示法登录不同区域指挥平台,验证是否能跨区域协作处理,协作过程信息是否能自动转递、下发,协作处理流程是否包括上报请求协作、发布通报、下发处置指令、反馈处置结果等。
10.3.1.10 综合信息服务
10.3.1.10.1 综合警情订阅服务
采用演示法检查订阅消息内容和类型,验证是否能个性化订阅;检查是否能调取监控视频、交通流量、机动车、驾驶人等信息;输入不同时间段查询条件,检查是否有对应时间段研判信息,是否能关联查询警情数据。
10.3.1.10.2 动态信息关联查询
采用演示法检查车辆的关联信息,验证是否包括车辆所有人、交通违法、检查台账、通行轨迹、布控黑名单等;检查驾驶证关联信息,验证是否包括涉毒、在逃、多次违法人员等;验证是否支持自定义关联信息。
10.3.1.10.3 人车特征信息检索
采用演示法输入车辆特征、人员特征等查询条件,验证是否有对应通行轨迹查询结果;以车辆、人员图片为查询条件,验证是否有相似车辆通行轨迹;检查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查询。
10.3.1.11 路面交通公众服务
10.3.1.11.1 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发布
采用演示法检查交通出行服务信息来源,是否支持共享交换,是否支持人工采集;检查发布信息渠道,是否能通过交通广播、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发布。
10.3.1.11.2 违法举报
采用演示法对违法信息进行接收、筛选、审核、处理等操作,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
10.3.1.11.3 交管设施与措施问题上报
采用演示法检查能否接收交管设施与措施问题,是否能反馈处理情况。
10.3.1.12 勤务管理与监督考核
10.3.1.12.1 勤务安排
采用演示法录入勤务岗位、执勤区域、执勤人员、执勤时间信息,验证是否能生成勤务安排。
10.3.1.12.2 勤务在线监督
采用演示法对勤务进行人工和自动巡查,验证是否按照指令执行;通过人工或警用车辆与单警定位系统验证警力是否到岗。
10.3.1.12.3 勤务统计考核
采用演示法检查勤务考核记录,验证是否包含工作时长、违法处理、车辆缉查布控等,是否能关联交警执法记录仪视频。
10.3.1.12.4 警力安排优化
采用演示法选定某辖区查看分析内容,验证是否包含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与警力分布、监控设备布设等相关性、趋势性内容;验证是否能提供警力安排优化方案。
10.3.1.13 监控设备监测与运维
10.3.1.13.1 故障监测与上报
采用演示法检查监控设备状态展示内容和形式,对监控设备状态进行自动巡检和人工上报故障操作,验证是否按指令执行;检查巡检记录,验证是否包含设备离线等故障内容。
10.3.1.13.2 设备运维管理
采用演示法检查设备档案,是否包含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报废等内容;检查审核记录,是否包含报废、维修、停用等环节内容;检查运维流程记录,是否包含故障发现、确认、处理和复查等环节内容;检查故障信息是否能通过经纬度检查、现场照片等方式核查;推送故障信息,验证是否推送成功。
10.3.1.13.3 运维考核评价
采用演示法检查运维统计分析记录内容,验证是否包含运行完好率、响应及时率等内容。
10.3.1.14 交通基础数据管理
10.3.1.14.1 基础信息采集
采用演示法检查采集信息内容和类型,是否包含交通设施、监控设备、交通部门、经纬度等信息;
10.3.1.14.2 交通基础资源展示
采用演示法检查资源展示形式和内容,是否能在电子地图上可视化分类展示;登录上级指挥平台,验证是否可查看下级指挥平台资源。
10.3.1.15 系统管理
10.3.1.15.1 用户认证及授权
采用演示法选择某一用户,插入数字证书验证其认证有效性;操作指挥平台功能验证是否需要授权。
10.3.1.15.2 信息接口授权管理
采用演示法检查接口申请、审批、停用等是否统一进行授权管理。
10.3.1.15.3 系统参数配置
采用演示法检查系统配置数据类型,验证是否包含数据字典、运行参数、配置参数等;修改系统配置参数,验证是否能即时生效。
10.3.1.16 数据传输交换
10.3.1.16.1 数据传输
采用演示法检查指挥平台间能否进行联网实时数据传输,通过临时断网等方式验证是否具有断点续传功能,传输数据是否一致,是否记录传输日志。按照GB/T28181的检测方法验证视频传输协议是否符合GB/T28181要求。
10.3.1.16.2 数据共享交换
采用审查法检查指挥平台资料是否设计与监控设备、基础应用系统等进行数据交换的接口;采用演示法检查指挥平台是否有相应的接入服务,是否包含与治安、刑侦、禁毒、反恐等警种,交通、气象、保险等部门以及互联网公司进行共享交换,共享交换时是否需要授权。
10.3.2 数据
采用审查法检查指挥平台的数据项设计是否符合GA/T 543(所有部分)的规定。
10.3.3 安全要求
采用审查法检查指挥平台安全设计是否符合第8章规定;采用演示法查看指挥平台软件功能,检查是否符合8.2规定。
10.3.4 性能要求
采用审查法检查指挥平台设计资料审查性能设计是否能满足第9章性能要求;采用演示法在测试环境中验证传输耗时、推送延时、响应时间、并发数量等是否符合第9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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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http://www.xinshao.gov.cn/xsxjjdd/zcwj/201912/1a04a22af3334412b1e0b061ab5692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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