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1268-2014(全文)
导
语
2014年修订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2014年5月6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4年11月30日。与2007版标准相比,新标准重新明确了观光车的定义和使用范围(为6座以上、23座以下的非封闭型乘用车辆,适合在旅游风景区等指定区域运行),规定了对应的试验要求。在整机性能安全上,增加了试验车速的项目,修改了空载行车制动稳定性的要求。在零部件安全上,增加了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点、前照灯等的内容。在产品的环保特性上,增加了乘客耳边噪声的检测项目和要求。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促进产品的技术水平提升,强化对乘坐游客的保护,并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新的标准依据,对于规范市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两拐提醒:警惕商家以观光车名义销售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最高车速不应超过30Km/h,座位在6座以上,仅适合在旅游风景区、综合社区、步行街等指定区域运行,不能上道路行驶。发现此类欺诈消费者情形的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假一赔三,假一罚十。
🔼5座违规电瓶观光车🔼
ICS 97.200.40
Y 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268-2014
代替GB/T 21268-2007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garden patrol minibus
2014-05-06发布
2014-05-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表示方法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2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要求
5.3车体
5.4仪表、信号及照明装置
5.5制动系统
5.6传动系统
5.7动力系统
5.8操纵系统
5.9转向系统
5.10电气系统
5.11观光车静态横向稳定性
5.12续驶里程
5.13环保
5.14防火要求
5.15整机性能项目
6试验方法
6.1试验前的准备
6.2试验前检查
6.3观光车结构尺寸的测定
6.4观光车质量参数的测定
6.5静态横向稳定性试验…
6.6转向性能试验
6.7各挡最大行驶速度试验
6.8动力性能试验
6.9续驶里程
6.10制动性能试验
6.11噪声试验
6.12油漆附着力
6.13绝缘电阻
6.14标牌检查
6.15排放试验
6,16 座椅乘客保护装置试验
6.17 灯光照度试验
6.18 玻璃钢试验
6.19 200h可靠性强化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3 试验样车数量
7.4 结果评定
8标志、随机文件、运输、贮存
8.1标志
8.2随机文件及附件
8.3运输
8.4贮存
9 质量保证期
10 标准的实施
附录A(规范性附录)故障的判断
附录B(规范性附录)观光车辆匀速行驶车外、耳边噪声测试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玻璃钢测试方法
参考文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1268-2007《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与GB/T21268-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3.1“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定义。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3.5电动车的“续驶里程”。
——修政了型号表示方法。(来源:两拐公众号)
——增加了5.1.2中对标牌内容的要求。
——修改了5.1.6、5.3.1d)、6.1.7中对成员质量的要求。
——修改了5.1.7、6.19、7.4.4中可靠性试验时间及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的要求。
——修改了5.2.1、6.3.2中通过角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5.2.1、6.3.2中座椅宽度的要求。
——修改了5.2.2中样机整机质量的判定要求。
——修改了5.2.3中对观光车的最高速度限值的要求。
——增加了5.3.1座椅强度的要求。
——增加了5.3.8观光车车牌的要求。
——增加了5.3.9车架防锈处理的要求。
——修改了5.3.4、5.3.5、5.5.3、5.6.2、5.14.3中引用标准GB7258的版本号及引用条款。
——增加了5.3.11、6.18玻璃钢的要求。
一一修改了5.5.1中对制动器要求的引用标准。
——删除了原标准5.5.2、5.5.7、5.7.4中对观光列车车厢质量的要求。
——修改了5.5.4、5.5.6、6.10.3中驻车制动力值的判定要求。
——修改了表4中空载行车制动稳定性的要求。
——增加了5.9.4中蛇行试验车速的要求。
——增加了5.4.3中对前照灯的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5.10.6中部分内容。
——修改了5.13.2对装有电解液收集装置样机的要求。
——增加了5.13.3中对耳边噪声判定要求。
——修改了6.2中试验前检查的内容。
——增加了6.6.4中对测量观光列车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6.8.2中的部分内容。
——增加了6.8.4对观光列车试验方法。
——修改了6.9中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的要求。
——修改了6.10.1中元载制动距离的初速度要求。
——增加了6.16、6.17。
——修改了6.19.3中的试验要求。
——增加了7.2.1内容。
——增加了第10章“标准的实施”
——增加了附录C。
本标准由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英克莱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晓卫、张正杰、邹旭峰、吴国军、张冰、李延洪、董明军、高永强、李洪波、焦健龙。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颁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下简称观光车)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及附件、运输、贮存、质量保证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内燃机、电动机驱动或二者交替驱动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及观光列车(以下简称观光车)。其他同类型的车辆(如打猎车等)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 总则
GB/T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257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
GB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测量方法
GB/T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
GB1828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T18384.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GB/T21239 纤维增强塑料层合板冲击后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28709-2012 非公路旅游观光车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
GB28710-2012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前照灯
JB/T5335-1991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garden patrol minibus
在指定区域内行驶,以电动机、内燃机或二者交替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6座以上(含6座)、23座以下(含23座)的非封闭型乘用车辆。该型车是以休闲、观光、游览为主要设计用途,适合在旅游风景区、综合社区、步行街等指定区域运行的车辆。(来源:公众号 两拐)
3.2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列车 sightseeing combination bus
由一辆观光车与一节或多节车厢的组合,其使用区域与观光车相同。
注:观光列车为观光车的一种特殊形式。
3.3 坡道起步能力 hill starting ability
观光车在最大爬坡度的坡道上能够起动且1mnin内向上行驶至少10m(且电动观光车电机电流不大于许用电流时)的能力。
3.4 能量消耗率 reference energy consumption
电动观光车经过规定的等速行驶条件下试验循环后对动力蓄电池重新充电至试验前的容量,从电网中得到的电能除以行驶里程所得的值,单位为瓦时每千米(W・h/km)。
3.5 续驶里程 limited driving distance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重新充满电,经过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行驶至蓄电池放电到使用允许值时,电动观光车行驶的里程,单位为千米(km)。
观光车型号由观光车代号、动力型式、额定载客量和更新代号表示:
标记示例:
××企业第二次更新的6座电动观光车,标记为:GDO6B;座位数为两位数以上时,以实际数表示。
5.1 基本要求
5.1.1观光车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观光车在明显位置以耐久的材料、清晰的字体在标牌上标明以下内容:
a)内燃观光车:
1)制造厂名称;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
4)整车整备质量;
5)最大能力: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员);
6)满载最大运行速度;
7)制造许可证编号;
8)特种设备代码。
b)电动观光车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电气系统中蓄电池的额定电压、容量;
2)电机功率。
5.1.3观光车辆车身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工作条件和乘客安全,并能提供良好的观光视野。
5.1.4观光车辆外露表面应美观、光洁。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纹、堆积、起皮及起泡等缺陷。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1998的2级质量要求。全玻璃钢结构的观光车对漆膜附着力不要求。对于喷塑或吸塑的,还应参照GB/T1771通过盐雾试验。
5.1.5观光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设计参照GB/T4094。
5.1.6每位乘员的质量按75kg计,每位乘员的手提物及随身行李的平均质量之和按10kg计。
5.1.7观光车辆应进行可靠性强化试验,试验时间为200h,其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大于或等于100h,故障类型判断见附录A。
微信公众号 两拐(jtglzxs)
5.2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要求
5.2.1主要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结构尺寸参数:全长L、全宽W(不包括后视镜)、全高H、最小离地间隙H1(无载状态和满载状态)、车架中部离地间隙H2、接近角a、通过角[B=2 arctan(2H2L1)]、离去角、轴距L1、前轮距W1、后轮距W2、车轮静力半径(无载状态和满载状态)(前轮Rf、Rf′;后轮Rr、Rr′)、同向座垫至前靠背距离L2、同向乘员座椅闻距L3、相向乘员座椅间距L4、座垫靠背高度H3、乘员座椅面到顶棚之间的距离H4、座椅宽度W3,见图1。
5.2.2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中的设计值见使用说明书随机文件。
5.2.3整车速度应进行限制,速度限制符合如下要求:
a)观光车的最高车速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限值。
b)应在设计及技术特性上确保空载及满载状态下的观光车实际最大行驶速度不超过其最高车速限值,且用户无法自行调整限速,同时不应造成驾驶员正常驾驶习惯的改变。
注:实际最大行驶速度是指观光车在平坦良好路面行驶时能达到的最大速度。
5.3车体
5.3.1座椅的分布、尺寸、强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a)乘客座椅应尽可能均匀分布。
b)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度并固定可靠,座椅的乘客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GB28709-2012的要求。座椅的强度和刚度应符合GB28709-2012的要求。
c)观光车辆在靠近车体边缘的乘客应有安全实用的扶手,扶手到座椅高度不低于180mm。每位乘员应有安全拉手,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的、位于观光车最后部的乘客座位还应装设保护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以避免车辆行驶时乘员发生意外落车事故。
d)每位乘员座位的座垫宽度应不小于400mm,座椅靠背高度(体重85kg的乘员坐下后座椅最低点至靠背上边缘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0mm。
5.3.2观光车地板应防滑。
5.3.3踏步入口离地高度不大于450mm;车辆地板离地高于450mm时,可分台阶设置踏步入口,第一级离地高度不大于450mm,其他各级间高度不大于350mm。
5.3.4观光车装有前风挡玻璃的,前风挡玻璃刮水器应满足GB7258-2012中12.3的要求。
5.3.5观光车应在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后视境应符合GB7258-2012中12.2.1、12.2.2、12.2.5及12.2.6的要求。
5.3.6观光车可以安装有便于拆卸的遮风挡雨装置。
5.3.7车身内部和外部,凡乘员可能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都不应有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如尖角、锐边及毛刺等)。
5.3.8观光车应留有安装前后车牌的位置。(来源:两拐微信订阅号)
5.3.9观光车车架安装使用前应作表面防锈处理。
5.3.10车轮不应超出车体,避免由于车轮的离心力抛出的物件(赃物、石块等)伤及乘员。
5.3.11观光车所用玻璃钢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起皱、裂纹、颗粒、流胶、树脂剥落、纤维裸露和表面发黏的缺陷。选用的玻璃钢制品应确认其耐盐雾性能、耐湿热性能、耐候性能、冲击后压缩性能。其中其耐盐雾性能、耐湿热性能应符合GB/T2573,耐候性能应符合GB/T16422.2,冲击后压缩性能应符合GB/T21239。企业对选用的玻璃钢制品可进行试验验证,也可接收供货商提供的符合上述试验要求的试验报告。
5.4仪表、信号及照明装置
5.4.1内燃观光车辆应装备里程表、车速表、发动机水温表或水温报警灯、机油压力表(或油压报警灯)、蓄电池充电(报警)指示灯和燃油表,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观光车还应装有气压表。
两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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