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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 1263-2015(全文)

洋柒郞霸羮 两拐丨交通安全知识传播者
2024-11-09


ICS 03.180

A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263-2015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oad traffic safety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base







2015-06-29发布

2015-06-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5 宣教内容与方式

6 宣教设施配置

7 运行与维护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通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岩、王峻极、尤志栋、周穆雄、邓毅萍、严锡蕾、董宪元、郝会龙。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一般要求、宣教内容与方式、宣教设施配置、运行与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其他部门、机构、单位等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标101-2007  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

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

GA/T 980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装备配置

GA/T 981  移动式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情景教育装备配置

GA/T 1050 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road traffic safety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base

以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行为安全性为主要目标,通过授课讲解、情景模拟、互动体验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


4 一般要求

4.1 建设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宣教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统筹规划,按需建设,科学选址;

b)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注重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

c)功能区域布局合理;

d)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

e)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4.2 宣教基地分类

根据宣教对象群体、宣教设施配置的不同,宣教基地分为以下类别:

a)综合型宣教基地。配置多种类型交通安全宣教设施,面向多种类型道路交通参与者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b)专项型宣教基地。配置特定类型交通安全宣教设施,面向儿童、青少年或机动车驾驶人等特定类型道路交通参与者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4.3 宣教对象分类

根据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方式、受教特征等,宣教对象群体分为以下类别:

a)儿童和青少年;

b)机动车驾驶人;

c)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d)其他特定受众。

4.4 功能区域划分

宣教基地分为以下功能区域:

a)宣教区。包括设置宣教设施、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的区域等,可分为:

1)室内宣教区。以授课讲解、情景模拟、互动体验为主;

2)室外宣教区。以实景实物体验教育为主。

b)公共服务区。包括门厅、休息区、问讯处、卫生间、停车场等;

c)管理保障区。包括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及水、电、暖、空调、通讯设备用房等。

4.5 基础设施建设

4.5.1 宣教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设施运行需求等,合理设计功能区域,布局应分区明确、功能合理、布置紧凑、不产生互相干扰。

4.5.2 宣教基地设计时应考虑最大人流量,合理分配面积,预留发展空间等。

4.5.3 宣教基地的装修、装饰应与宣教内容、宣教设施、教学组织等相匹配,整体效果应美观、大方、简洁、实用。

4.5.4 宣教区、公共服务区内不应有外露的配电设备,公众可触摸、操作的设备的电气部件应采用安全低电压供电。

4.5.5 宣教基地门口或入口处应设置名称标识,宣教基地内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宣教设施名称、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4.5.6 宣教基地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宜参照建标101-2007的要求,消防安全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222的要求,电气安全应符合JGJ 16的要求,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


5 宣教内容与方式

5.1 一般规定

5.1.1 宣教内容应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文明出行常识、安全驾驶技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紧急避险、应急处置等知识为主。

5.1.2 宣教内容应结合当地道路环境特点、交通安全状况、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提高宣教活动的针对性、鲜活性。

5.1.3 宣教方式应以互动体验、参与实践式为主,应符合不同道路交通参与者群体的教育重点和受教需求。

5.2 儿童和青少年

主要以亲身实践、游戏互动等方式开展宣教,依据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和出行方式分别设置宣教内容,主要包括:

a)对于儿童群体,以学习交通安全基本知识为主,重点突出识认交通信号灯和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学习安全步行和安全乘车等;

b)对于青少年群体,以学习道路通行规则为主,重点突出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学习安全骑自行车等。

5.3 机动车驾驶人

主要以警示教育、情景体验等方式开展宣教,依据不同类型、不同阶段驾驶人的受教需求分别设置宣教内容,主要包括:

a)针对驾驶人群体,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文明意识为主,重点突出安全驾驶技能训练体验,特别是典型复杂道路交通环境、典型恶劣天气、典型突发险情等场景的体验、训练等;

b)针对交通违法记12分驾驶人群体,以培养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重点突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体验等;

c)针对客货运驾驶人,以训练安全驾驶专业技能、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重点突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超员超载危害体验、突发险情应急处置训练、交通事故伤害自救互救实操训练等。

5.4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主要以互动体验等方式开展宣教,以传播安全步行、安全骑车知识为主,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危害体验、不良交通行为体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5.5 其他特定受众

主要以多媒体展示、知识互动等方式开展宣教,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为主,宜针对农村地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客车乘车人、老年人等群体,分别设置相应的宣教内容。


6 宣教设施配置

6.1 一般规定

6.1.1 应根据宣教基地的类型、规模和宣教对象等,配置相应的宣教设施。

6.1.2 宣教设施应具备教育性、互动体验性,操作简便,能够增进宣教活动的教育效果。

6.1.3 宣教基地宜参照GA/T 963的要求,配置交通安全展板、宣传画、多媒体终端等。

6.2 主要宣教设施

6.2.1 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的宣教设施,包括交通安全情景教育装置、交通安全游戏教育装置、交通安全知识互动学习装置、儿童安全座椅体验装置等。其中,交通安全情景教育装置宜符合GA/T 981的要求。

6.2.2 面向机动车驾驶人的宣教设施,包括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装置、汽车安全带体验装置、车辆安全知识学习装置、自救互救训练装置、安全驾驶生理心理测试装置等。其中,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应符合GA/T 1050的要求。

6.2.3 面向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宣教设施,包括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体验装置、安全步行体验装置、安全骑行体验装置、机动车转弯内轮差体验装置等。

6.2.4 面向其他特定受众的宣教设施,包括交通安全宣传车、多媒体互动学习装置、交通安全宣教网络终端等。其中,交通安全宣传车应符合GA/T 980的要求。

6.2.5 针对不同宣教对象的宣教设施基本配置见表1。

表1  宣教设施基本配置表


7 运行与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宣教基地应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服务规范。

7.1.2 应根据需要设置岗位,配备专职人员。

7.1.3 每年运行保障经费不应低于建设投资总额的10%。

7.1.4 应保障宣教内容及时更新。

7.2 教学组织

7.2.1 宣教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设施运行需求等,合理设计宣教内容、活动流程等,确保宣教活动组织有序、宣教内容层次递进。

7.2.2 应根据宣教对象群体、接待容量等,制定教学计划,包括开放时间、开放方式、活动安排等。

7.2.3 开放方式包括预约式和非预约式。采用预约式的,应能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接受预约,并排定活动时间表;采用非预约式的,应保障宣教基地在开放时间段内的基本接待能力。

7.2.4 应保证必要的对外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天。

7.2.5 应对宣教活动次数、接待人数、人员类型等进行统计,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形式,评估宣教活动效果。

7.3 工作人员

7.3.1 宣教基地工作人员可分为引导员、讲解员和安全员等。

7.3.2 工作人员应具备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

7.3.3 宣教基地应对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组织方法、宣教设施操作方法以及简单故障排除等。

7.3.4 讲解员应能依托宣教设施组织相应的教学活动,通过游戏、讨论、点评等形式,充分发挥宣教设施的教育作用。

7.4 设备维护

7.4.1 宣教基地应建立宣教设施维护制度,规定各类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内容、维护标准等,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员。

7.4.2 应按要求对宣教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保养、维护,确保设施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更新,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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