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这个行动计划发布→
“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是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必然选择,是“十四五”时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对缓解城市发展与能源消费矛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详见↓
重要意义
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选用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最大程度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提供健康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可以实现大幅节能降碳,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可以有效降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筑的运行及维护费用;可以显著地改善室内舒适度,实现以人为本的高品质建筑,为人民生活提供健康保障;可以引领建筑领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高品质建筑和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可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已先后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超低能耗建筑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措施之一。本市作为创新发展的“先行者”,亟需更大力度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促进建筑品质的提升。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及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绿色低碳转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标准规范为保障,以精细建设为手段,以示范工程为引领,着力提升建筑品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促进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提高,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为全市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空间协同。结合主城区、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发展战略,以统筹联动、协同发展的思路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协调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坚持引进吸收、集成创新。借鉴国外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成果,吸收国内超低能耗建筑经验,结合本市功能定位、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通过集成和创新,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经验,助推上海向卓越的全球城市迈进。
坚持示范引领、标准先行。围绕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通过示范工程制定超低能耗建筑系列标准,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广泛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政策杠杆,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坚持过程监管、行业联动。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在项目落地后强化过程监管,并宣传引导科研单位、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及能源管理单位等积极参与,培育超低能耗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新增落实60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实现新增超低能耗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和碳排放显著下降。“中心引领、新城发力、重点突出”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取得突破,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产业链体系取得突破,建造标准达到国内同类建筑领先水平,争取形成高品质建筑和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主要任务
(一)统筹联动,构建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结合主城区、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崇明生态岛的重点发展战略,以统筹联动、协同发展的思路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建立“中心引领、新城发力、重点突出”的空间布局,协调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二)设计引领,发展项目策划与技术咨询服务
推动从功能设计向品质提升发展,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设计的整体统筹,深化影响超低能耗建筑性能的关键节点设计,推动发展全过程和各阶段的工程咨询等服务。
(三)提质降碳,推动高质量低碳化建设运行
推进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融合发展,在保证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效率的基础上,降低建设阶段碳排放水平。持续提升超低能耗建筑低碳运行水平,推行数字化、智能化运维管理。
(四)科技先行,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发展
推动建立夏热冬冷地区适宜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体系,逐步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计算和评价体系。围绕重点方向开展科研攻关,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推动成果转化和创新技术应用。
(五)协同共管,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管理能力
通过逐步建立覆盖设计、施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将超低能耗建筑的监管纳入建设工程监管的全流程,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管理能力。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推动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建立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将全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总体目标分解至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与本地实际,制定有效的发展举措和工作推进方案并推动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
推进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支持各区和委托管理单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土地竞拍等环节中提出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的要求。开展相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针对性修订,重点支持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智能建造等创新试点示范。继续用好容积率支持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建筑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与交流
围绕上海市碳博会、城博会、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创建行业领域专家和企业交流、学习的互动平台,组织集中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宣传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展览展示交流,集中展示本市相关技术、产品和成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科普教育,普及超低能耗建筑的节能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超低能耗建筑的认知度和开发企业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的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委节能处
编辑:王思琲
责任编辑:施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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