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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为何必须“知情、同意、自愿”?
打疫苗为何必须“知情、同意、自愿”?
一刀切强制接种疫苗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近日,多个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疫苗接种由保护个人的预防行为,变相成了强制行为。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须知:国产灭活疫苗也“仅用于临床研究”
打疫苗必须“知情、同意、自愿”,不能强制
从理论上说,我国传统路线“灭活疫苗”的不良反应风险低于国外的“mRNA”等新技术疫苗,但尚需经长期临床试验验证。国家也在持续监控全国的疫苗不良反应情况。而从某些基层地方公然违法的“变相强制”做法来看,一旦接种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能否被“鉴定”为疫苗不良反应而非西医存心卸责的所谓“偶合反应”,及时获得国家免费治疗和疫苗厂商的“临床试验赔偿”,可能会非常麻烦。因而,你必须慎重考虑打疫苗的所有未知风险,并签字同意,自愿接受这些“未知风险”。
中疾控高福主任等西医专家已经黔驴技穷“卡脑子”了
(黄帝)华元4718年、共国72年辛丑,耶元2021年7月16日于上海
作者赵华,字承文,号护红老人、三然过客,网名“编剧赵华”,上海影视编剧,文史哲医“民推科”,致力于颠覆中外伪学谬说,光大中华文明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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