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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2017-06-24 伍梅 成都民建

作者:  伍梅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中共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吸收了统战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注重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条例》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共十章四十六条。

    一、《条例》颁发的目的和意义

    《条例》是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标志,是统一战线的行动指南和行动准则。要切实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所有制形式、社会阶层和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统一战线面临的经济基础也发生了变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就会引起利益的多样化、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调整不同社会群众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就成了统战的新课题,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变得更加复杂,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需要统战工作来做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来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需要形成社会各阶层有序地表达渠道和机制,需要发挥国家多党合作制度利益的优势。

    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要着力服务群众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既是一个鼓舞人、凝聚人的共同追求,也是一个需要在本世纪持续努力、不断推进的实践过程。要完成这样一个目标要求,离不开包括统一战线在内的各阶层、各党派、各团体的凝心聚力,离不开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凝心聚力。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界、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海外爱国人士等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达数亿之多,只要把这么多人团结起来,我们就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强大力量。

    二、凝聚共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学习《条例》,首先要树立一个共识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成果,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发展的根基和源泉。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才能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才能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今天。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更是时代的需要。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条例》则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条例》强调要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就是要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服务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有新的作为,切实履职,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干革命离不开统一战线;搞经济建设,同样离不开统一战线。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体现了新时期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要切实加强中共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各级党委一把手作为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经常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将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把握各领域统战工作

    《条例》作为一个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明确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以及主要任务、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等,所以它是一个集大成者,就是一个总规范。

    统一战线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条例》涉及不同的领域,涵盖不同的群体,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要求,既有刚性的规定,也有一些原则性要求,使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作用;对于传统领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突出思想引导,增进政治共识,加强工作力量,学会用新的理论和政策推进工作的本领。

政党协商摆在了七种协商形式的首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七种形式,把政党协商放在首位。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做了一个明确的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的时候强调,要着力推动政党协商深入开展,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

    (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认真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三)民族工作。强调了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而且要特别地是,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党外知识分子骨干,这个是增加的,是新的内容,就是要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四)宗教工作。明确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强调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使各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上发挥积极作用等。
    (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明确了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主题。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并提出了四条要求和措施。

    引导年轻的企业家、创业家健康发展。在非公经济当中的年轻一代,主要是私营企业的继任者和新的创业者,把他们作为重点,有利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以及新的创新企业的发展。

    《条例》对工商联工作专门作了一个概括性的总结规范。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对工商联的性质新的规范。
    (六)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坚持爱国者为主体,最大限度地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要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中发挥作用,这是过去没有的。

    (七)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对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中的政治安排,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的关心与大力支持。要配合统战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不仅需要专家,更需要发展一些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协调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才能使民主党派组织更具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党外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条例》不仅规定了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最低比例,还明文指出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任务,成为指导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指南。

总之,《条例》集中体现了中共十八大以来统战工作实践探索的成果,集中体现了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新发展,对我国统一战线建设来说是一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纲领性的文件。《条例》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扩大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纳爱国人士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全新的理论、思想、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创新理念与务实精神,也给我国的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我认识到进入统一战线新时期,不仅要积极学习新的统战理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要从思想上树立新的统战观念,做好大团结大融合。

作为民建基层会员,我们要培养参政党意识、大局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 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行家里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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