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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努力强化理论研究的“三种意识” 助力提升民建的政党协商能力

2017-06-24 成都民建


作者:民建吉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


      

        政党协商的历史使命对民建履行职能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民建作为参政党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一定要注重发挥理论研究的引擎作用,努力强化理论研究的“三种意识”,助力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

  一、要努力强化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理论研究的紧迫意识

  要发挥民建理论研究的引擎作用,就是要紧跟形势,贴近时代,强化紧迫意识,在增强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理论研究上下功夫。

  (一)紧迫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首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下称《协商民主建设意见》),规范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种基本形式,政党协商居于首位。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下称《政党协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党协商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民建怎样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履行参政党职能迫切需要理论研究成果的引领。

  (二)紧迫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重

  《政党协商实施意见》阐明了政党协商的深刻内涵、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首次对政党协商的定义予以完整明确的界定,增加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内容,对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流程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增加了考察调研机制。执政党在政党协商中的创新举措,需要参政党也要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对民建尽快全面提升政党协商能力提出了十分紧迫的要求,是新形势下民建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

  二、要努力强化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理论研究的责任意识

  围绕增强民建政党协商能力开展理论研究是一项强本固基的系统工程,需要民建各级组织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责任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本

  《政党协商实施意见》提出的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七项内容”是民建履行政党协商职能必须遵循的基本范畴。民建各级组织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七项内容”开展理论研究。要认真研究每一项协商内容的要求、每一项协商内容的特点、每一项协商内容的开展时间,认真研究民建对每一项协商内容的表达形式,认真研究民建对协商内容的建议来源、人才优势、活动载体、成果遴选、媒体宣传、表彰机制,为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提供理论成果。

  (二)责任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基

  《政党协商实施意见》提出的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三种协商形式”是民建履行政党协商职能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民建各级组织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三种协商形式”开展理论研究。要认真研究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的规律,认真研究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的次数、流程和程序。要重点研究政党协商的最重要的形式——会议协商,认真研究协商前民建如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建言质量;协商中如何把握方向,真诚务实,讲真话,道实情,敢直言;协商后如何认真总结,研究问题,增强能力,为提升民建履行政党协商能力做好充分准备。

  三、要努力强化民建开展政党协商能力理论研究的发展意识

  用发展的眼光和思维来推动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是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必然要求。

  (一)发展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翼

  在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周年时,民建总结了“三个与俱进”和“六个价值理念”的理论研究新成果,面对政党协商新的历史使命,民建弘扬“履职能力的与时俱进,巩固民建的参政党地位”和 “六个价值理念”中“创新”的核心,就是要把发展意识贯穿在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开展理论研究过程始终,用发展意识研究民建政党协商的历史、当下和今后,以理论研究的引挚作用助推民建在政党协商中有效的履职尽责,为民建政党协商能力插上理论成果之翼。

  (二)发展意识应成为当前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之方

  新一轮民建各级组织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已经开始,以发展意识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应当成为新一轮政治交接的创新内容。即将退下去的民建各级组织的老领导要以强烈的发展意识,认真总结多年来开展协商的工作成果、宝贵经验和面临的问题,形成民建政党协商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政治共识,努力实现政治交接的“交”。即将走上民建各级组织的新领导更要以强烈的发展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心研究《协商民主建设意见》和《政党协商实施意见》,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为接任政党协商的历史重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努力实现政治交接的“接”。

  政党协商是“开路者”、是“压舱石”、是“风向标”,有效履行政党协商的职能是新形势下民建肩负的神圣使命,要通过不断强化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努力推进提升民建政党协商能力的理论研究,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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