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恨你”——转行教书半年:我都经历了什么
前专栏作家露西·凯拉韦为英国《金融时报》工作32年。她以诙谐风趣的笔触吐槽职场生活所闻所见,深得读者喜爱。去年,她宣布转换职业跑道,创办Now Teach,去当一名中学数学老师。如今,两个学期过后,她的新工作到底怎么样?
“大家都恨你,老师,”一个11岁的男孩对我说,我教了这孩子几周了。“我们特高兴你要走了。我们盼着迪普洛斯老师回来。”
在当了两学期的实习老师后,我对直白的反馈意见早就习以为常了,但这话还是很伤人。
我在一瞬间想哭出来。教师培训这么艰辛,就好像故意要搞得几乎每个人都泪奔——然而,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掉过一滴泪,我很想保持下去。我强忍泪水,试着从这个孩子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恨”这个词很重,但如果我是他,同是数学老师,比起没有把握、头发花白的实习老师女老师凯拉韦,我也会更喜欢26岁朝气蓬勃的男老师迪普洛斯。还有,我的标准口音还曾令一个孩子问道:“老师,您是打哪儿来的?”
虽然有些学生可能巴不得看到我走,但我却很难过要告别自己的第二个实习单位。实习老师要在两所不同的学校任教,而我在第二所实习学校很愉快,我在短短六周时间里和年轻的教员们结下了坚实的友谊,也很喜欢这里活泼的孩子们——显然超出他们喜欢我的程度。
我的一年实习期已经过了三分之二,而我觉得自己的“成绩单”仍然好坏参半。值得庆幸的是我还坚持着。虽然我经常在晚上8点半就半死不活地爬上床了,但白天我却很精神——我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这么精神焕发了。
大家都知道当老师很累,但这种累很特别。教师的工时并不比大多数专业工作更长,但时时刻刻都得全神贯注。在我过去的工作岗位,我可以花大把时间在网上闲逛,把自己搞得焦虑、暴躁。现在,我无比珍惜每节课前那五分钟的闲暇——这点时间足够打印资料、上厕所、在系统中输入6个行为得分。这种高强度投入的回报是,一天好像只有20多分钟就过去了。
除了坚持下来(我觉得这就是胜利),其它许多方面我也做得不错(或至少有进步)。我很容易就能记住学生们的名字,也能礼貌地跟他们交谈。我已经能和技术设备和平共处了,状况百出的复印机、电子白板和截图工具不再令我手忙脚乱。
同样,我的板书也脱胎换骨,变得相当好看。我列出的方程组演绎了数学之美。
令人扫兴的是,总的来说,我离自己想要成为、或者以为自己能成为的那种优秀教师还差得很远。18个月前,当我宣布要离开新闻业时,英国《金融时报》的读者们给我写邮件说:孩子们真幸运,你会是个了不起的老师。我至今辜负了这种褒奖。
而当时我深以为然。我觉得自己生来就是干这行的,因为我有表演欲。适应力强。我喜欢十几岁的孩子。喜欢数学。我关心社会流动性。喜爱学校的作息规律。而且本人不怒自威,所以维持纪律根本不是个事。那还有什么问题?
事实证明问题还真不少。
首先,维持秩序比我想象的难得多。在我实习的第一所学校,规则特别严格,以至于把手插在兜里都算行为不端。在第二所学校,孩子们比较自由。于是有些孩子老毛病就犯了——把实习老师耍得团团转。
在上完一堂乱哄哄的课后,我迎来了教书生涯的一个谷底时刻,课上,我在黑板上记下了一长串人名,这些都是最明目张胆地无视我指示的学生。离开教室时,他们中的一个趁我没注意把黑板擦了,也就是说这些孩子都没得到应有的课后留校的处罚。
我不断被告知要前后一致。但这并不容易做到。实际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说:“安静做作业!”,但对于那些无视秩序、不停交头接耳的家伙,我只能以武断而不公平的方式批评他们。由于我的一半心思花在点名册上,或者帮助遇到困难的学生,因此很难找出带头捣乱者是谁。无论如何,我都不是个善于保持一致的人。当妈时我就做不到这一点,我总在说:不,不,不,不——我的天哪!算了,那好吧。当专栏作家时,我也没有保持一致。我并不觉得前后一致是种美德;不可预测要有趣得多。
如今,我逐渐领悟了使用完全相同的措辞的价值,还有就是要说:“停笔,5、4、3、2、1”而不是“5、4、3、2、1,停笔”,以免孩子们犯晕。
我还太笨。有时我会拿错练习题,或忘记提供课堂作业的答案。事实是,我在骨子里是个马大哈。做新闻从业人员时我可以隐藏这一点——但做老师就不行了。
每天都有令人震撼的波澜起伏。在与那个11岁男孩痛苦交谈的两小时前,我给10年级的一班孩子上了一节关于比例的课。他们特别听话!似乎全都明白我在讲什么!还安静做作业!他们完成了我布置的所有作业!我的板书也很整洁!
万岁!我在课后得意地认为。我真摸出教书的门道了。
我正在努力接受这样一点:无论高潮还是低谷,都不过是伴随缓慢进步这个长期趋势的噪声罢了。而这是有道理的。我们并不指望实习医生能在7个月后就独当一面。那为什么要苛求教师呢?
我刚刚重看了一遍我在上半学期结束后给FT写的文章。那时我说我感觉自己好像刚刚开始一段充满激情的恋爱关系,早晨5点钟就醒,然后每时每刻都想着教书。那个早期阶段已经过去了。我不再5点钟就自然醒。我的肾上腺已得到了控制。上课时它仍欢快地分泌肾上腺素,但其它时间不再打扰我。我不再时刻想着教书。我甚至可以抛开这些念头看看电视。
最棒的是Now Teach的同事们做得非常好。由于整件事都是我的主意——建立一个慈善机构,让上了年纪的专业人士转行去充满挑战的学校当实习老师——我觉得自己对他们所有人负有责任。
作为一个群体,他们成功地挺过来了。两周前跟他们一起喝酒时,我几乎可以从他们脸上看出他们的百折不挠。教书以一种有益的方式把我们折腾得不成样子。有位同事曾是一位好胜的公司法律师,他说新老师经历的那些出洋相的事把他变成了一个更慈祥的人。另一位女士说,在她的职业生涯中,这是头一次无论晚上有多累,她都会沉浸在一种陌生的感觉中,那就是实实在在地工作了一整天。
最初的46人中有4人放弃了,主要原因是他们发现自己不那么热爱教书,所以不想再受此折磨。其中一人说,长期经历建立在团队合作基础上的企业生活之后,他觉得在教室很孤独。
我纳闷的是,这一点是不是最能把适合教书与不适合教书的人区分开来?当我在教室里面对着30个青少年学生时,我有时会感到不知所措。有时会有受到围困的感觉。有时又会很得意。但从来没有片刻感到孤独。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件令人失望的事。我曾想能通过什么办法把自己在校园外的体验带给学生们。唉,结果我发现给孩子们教累积频数图表就够吃力的了,根本没空追忆企业世界。
我的成就之一是教一班15岁的学生如何正确握手——我让他们在教室外面排好队,再让他们一个个进来,用恰到好处的力度跟我握手。那些用力过猛的或者太软绵绵的都得再去排队重来一次。
在第一所学校,我还参加了一次职业介绍会,以一名(前)新闻工作者的身份开了个展位,和律师、建筑师以及医生们竞争。15岁的孩子们在各种不同职业的展位间来回打听。几乎没人光顾我。
这很可悲,因为这所学校的学生来自不同族裔——大部分都不是白人——而在新闻从业者中,白人占绝大多数。
最后,零星有几个学生过来跟我聊天,我给他们讲我在高档餐厅采访名人的趣事,以及和罗素•布兰德(Russell Brand)见面是种什么体验。末了,其中一个孩子对我说:“那你现在为啥来当老师了,老师?”
因为,我说,我想成为有用的人。我喜欢学习新东西。我喜欢和你们这样的人在一起。
这个女孩一脸不相信地望着我。我觉得自己没能说服她当记者。我只是让她觉得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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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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