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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外交部直属单位招聘49人!


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我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数据管理中心、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际统计培训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信息报社9家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6名,社会在职人员4名。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http://www.stats.gov.cn/zjtj/gjtjj/jgsz/查询。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本次拟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的具体要求是:
高校毕业生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京外生源必须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人口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10日)如实填写《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各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见《岗位信息表》),邮件标题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序号-联系电话”。社会在职人员同时将有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电子版随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每名考生最多报考两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岗位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各招聘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考试公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信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环节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为2:1,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3.招聘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4.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0309.xls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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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www.ciis.org.cn)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专业研究机构,属于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我院现组织实施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热爱外交事业和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
(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六)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落户政策;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4月10日17:00前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考试录用报名系统(https://ciis.zhiye.com)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填报时请注意:
1.请在电脑端登录系统;
2.请仔细阅读有关项目填报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 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报名截止后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一般不低于5:1)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调剂至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 笔试
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随笔试通知发出,敬请留意。
(四) 心理测评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评和面试的人选。心理测评结果作为面试打分的重要参考,成绩不计入考试总分。
(五) 体检和考察
我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我院将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入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 我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我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 为确保招聘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我院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电话:010-85119527、010-85119654),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 应聘人员请正确填写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并随时关注电子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二) 招聘咨询电话:010-85119513,85119515
欢迎有志投身于国家外交事业和科研工作的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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