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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以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小学合格师资和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学校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经过70多年的辛勤耕耘与探索,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果,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现已在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职的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进岗位和待遇
(一)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为事业编专技岗位,引进计划5人。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待遇
严格按照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52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于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登记表》“专业”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方向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和研究生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获得情况等);
(3)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4)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5)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报考专技1的考生公告附件下载填写);
(6)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名证明)。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考核等环节须提供本人近期“行程码”(A4纸打印)并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和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5.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1日
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统战部、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专门的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与认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与聘用环节的全过程,发现违规违纪的和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办法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均直接进行考核。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一岗位不达5人的总成绩为考核成绩,同一岗位达5人及以上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学校组建专门的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历、科研和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工作全部结束以后,当日公布考核成绩。
根据引进岗位的具体情况,按照1:1比例从高到底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
w.sxjzsf.edu.cn)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学校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
1.前期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通知体检医院,由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于体检当日,引导引进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引进人员原单位实地考察其现实表现。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由学校提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严肃引进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校人才引进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引进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引进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对引进过程中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引进的公信力,公开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引进信息、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要及时在市级媒体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引进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学校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引进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引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引进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咨询电话: 0354—3127795 (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54—3127168 (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人才引进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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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5名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 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山西省出台意见支持山西大学深入实施“1331工程”,对标“双一流”实现率先发展。2018年,在省部共建和“一省一校”建设基础上,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近年来,学校主持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2019年,成为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现有86个本科专业以及7个本科双学位招生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24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0人,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目前拥有坞城校区、大东关校区、东山校区(在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08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在建的东山新校区更将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5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0、2021年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在2021年5月24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进入(http://www.sxu.edu.cn)右上角菜单栏中“招聘”页面,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个人用户,填写个人信息,保存个人简历,应聘岗位,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有问题的应聘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1)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未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的高校提供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
(三)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 赵老师、芦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8264
监督(举报)电话:7011768
学校网址:http://www.sxu.edu.cn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25名专任教师公告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6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MPA等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民族学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态学等1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有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流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等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自动化等7个省级“十三五”重点专业(群);机械电子工程等5个省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经济学等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1个国家级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工技术基础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民族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计划共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表),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确定层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http://rczp.nmu.edu.cn/),按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岗位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上传材料的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如有不一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应聘人员的总评分数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3.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66814
联系人:郑老师、乔老师
邮箱:bfmdrsc@nmu.edu.cn
学校官网:www.nmu.edu.cn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北方民族大学
2021年5月13日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并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专职辅导员必须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学生性别比例和已有专职辅导员性别结构,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5名、女性专职辅导员5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
(九)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截止。应聘人员须登陆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填写提交应聘信息。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210.26.14.203:8080/zp.html#/
应聘人员确认系统成功提交完成后,请同时将附件《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单独发送至邮箱szk@xbm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并及时加入工作QQ群:690373710。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为西北新村校区舞蹈大楼101机房(2021年6月15日9:00-12:00,14:30-17:00)。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获发准考证。
2.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书面证明材料,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须为2021年开具;
(3)《西北民族大学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可证明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
(6)个人简历;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
(五)考试安排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
1.2021年6月16日上午,笔试。
2.2021年6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3.2021年6月17日,面试。
4.2021年6月17日,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公开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2021年6月18日上午在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审批
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审核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九)公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学校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入职
经公示且入职前审查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招聘考试细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知识、思想政治理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写作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分数线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格(60分)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按照实际及格人数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达到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五)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于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招聘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宜
(一)招聘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查实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指定系统内完成提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名无效。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有效且保持畅通,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五)招聘各阶段时间进度等如有变化,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页和工作QQ群发布相关信息。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现场全程录像。考试期间,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38051/2938052
工作QQ群:690373710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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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2021年5月27日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35名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任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7.应聘者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在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应聘者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与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并投递简历等相关材料,同时抄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由校内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并报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考核。
4.考试
由校内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备案)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专家投票未达到2/3(含)以上,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原则上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5.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人事档案中有问题和疑点的,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7.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校内用人单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8.公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学校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9.入职
经公示且入职前审查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信息见附表。

四、招聘待遇
(一)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根据聘任岗位兑现国家工资和校内绩效,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根据《西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认定引进人才层次,兑现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补助费。
西北民族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明细表
引进对象科研启动费安家补助费
(税前)
人文社科自然科学
第一层次协商确定
第二层次100万元240万元180万元
第三层次6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第四层次40万元80万元60万元
第五层次20万元50万元40万元
第六层次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三)新进博士按副教授七级岗的标准发放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五、注意事项
(一)本人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可证明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材料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须整理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有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行为,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四)联系方式
1.组织人事部联系方式:组织人事部师资与职称管理科,0931-2938051/2938052,shizike@xbmu.edu.cn。
2.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西北民族大学
2021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 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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