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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9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截止7月26日。

2019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开始申报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申报截止时间:7月26日。


1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当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

  (二)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应符合相应模式要素条件的具体要求(见第2点)。

  (四)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2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3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点击底部“阅读原文”看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四)如是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联合研发协议。 

  (五)如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于2019年7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行业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刘华真 0592-2896871

  薛钟慰 0592-2896584 

  邮箱:xmjxjzbc@xm.gov.cn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7室


提示: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往期精彩回顾▼申报|2019年厦门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截止7月26日。
申报|2019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截止7月31日。
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截止7月31日。
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截止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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